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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仔細看看我們,我會被消失」——香港加快遣返難民後,他們回到死亡恐懼中

香港不是難民拯救地。「人們最後一次看到我,會是在(原居地)機場,但當我被捕後,我會被消失。在此之後,不會再有我的消息。」

Jimmy 來港十多年,來審核程序上兜兜轉轉,仍未等到公義到來,他已經老去。

Jimmy 來港十多年,來審核程序上兜兜轉轉,仍未等到公義到來,他已經老去。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特約撰稿人 鄭淑華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23-02-09

#香港難民#免遣返聲請

在John Peter南亞的家鄉,殺戮是常態。他在政府部門工作,因違抗上司不道德的命令反倒被追殺,一度與死亡擦身而過。為了活命,他必須逃跑,而且離家愈遠愈好。

「我可以因為任何原因而死掉,但絕對不會死在敵人手中。」John Peter當時承諾自己說。那年冬天,他在網上搜尋免簽證可以到達的地方,選定了香港。

不過,香港沒有簽署1951年的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 The 1951 Refugee Convention)和1967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67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因此不會給予任何人庇護和核實其難民身份,亦不會以「難民」稱呼他們,而是用「免遣返聲請人」(編按︰以口頭或書面聲明事實及理由,向法院進行某種法律上允許的請求,稱為聲請)。但1992起在香港適用的《禁止酷刑公約》列明,「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國家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任何締約國不得將該人驅逐、遣返或引渡至該國家。」

因此,像John Peter 一樣逃命到香港的難民,會向入境事務處提出免遣返聲請,若他們的「迫害風險」獲確立,便會被轉介至聯合國難民署,而難民身份亦被確立的話,他們會被安排移居至第三國家。換言之,香港是一個中轉站。

John Peter在港已有7、8年,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正等待司法覆核的結果。但讓他預料不及的是,保安局在2022年12月7日更新遣送政策。在港的免遣返聲請人正面對更迫切的威脅——若原訟庭拒絕他們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即使上訴至更上級的上訴庭、甚至終審法院,入境處亦可即時將他們遣返回國;而政策適用於在生效前及後被原訟法庭拒絕司法覆核訴訟的聲請者。這摒棄了入境處一向對仍在訴訟階段的聲請人暫緩遣返的原則。保安局解釋,這是為了杜絕聲請人以司法訴訟拖延非法逗留,並預計新政策能額外遣返1200名聲請人。

待在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因種種原因離開家園,來到這城市避難,卻被繁複而嚴苛的程序消耗,苦等多年也離不開窘境;加上港府給予的援助匱乏,他們無奈在社會邊緣浮沉。然而,「假難民」、「騙福利」、「罪案源頭」的指控未有放過他們,港人謾罵聲音此起彼落,難民政策一再收緊。

在端傳媒的訪問中,他們用了化名、樣子模糊,說擔心被香港政府報復,影響他們聲請的審核。這群在公眾視野中被隱形了的難民,在香港的命運愈漸渺茫。

活在恐懼之下

John Peter剛好在近日收到信件,告知他即將收到司法覆核的決定。

自此,他陷入了一場惡夢,像「精神折磨」,腦中時刻幻想着敗訴的話,或會被遣返回國的畫面︰「我一定會被政府殺死......人們最後一次看到我,會是在機場,但當我被捕後,我會被消失。在此之後,不會再有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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