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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外國記者會調查指,九成記者擔心訂立「假新聞法」、新聞業現移民潮

2020年8月10日,警方派員到壹傳媒大樓蒐證。

2020年8月10日,警方派員到壹傳媒大樓蒐證。圖:蘋果日報提供

刊登於 2021-11-05

#新聞簡報#兩岸關係#新聞自由

外國記者會調查指,逾九成記者擔心訂立「假新聞法」、新聞業現移民潮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發表有關香港新聞自由狀況的調查問卷報告,調查結果顯示84%受訪記者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工作環境惡化,逾九成受訪者對訂立「假新聞法」表示擔心。同時,新聞業界湧現移民潮,46%受訪者透露正考慮或已經計劃好離開香港,原因是香港新聞自由正在收窄。

香港外國記者會於今年8月底至10月底,向近400人發出問卷,最終收到共99人的回應,其中70人是在外國媒體工作的會員,另外29人是在本地媒體工作的會員。

調查顯示,84%受訪者稱《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整體記者工作環境惡化,15%受訪者稱沒有變化,一位受訪者稱情況變得更好。有受訪者詳述原因,指香港多方面情況都比中國大陸更差,因為無人知道「紅線」在哪裏。

另外,86%受訪者指消息來源更少願意被引述、或者更少願意就敏感議題發言。有受訪者表示,很多消息人士正在獄中或流亡海外,其他人則因為律師意見而拒絕對外國傳媒發言。不過也有受訪者指出,他接觸到的消息人士仍然樂意溝通,未見有人保留意見。

調查反映,只有約一半受訪者表示清楚港府的「紅線」;受訪者們所列出的「敏感」定義廣泛,有受訪者指定義隨時都可改變。56%受訪者提及選寫報道時需作自我審查、或者避免報道可能被界定為敏感議題的新聞故事。

調查還顯示,91%受訪者對港府擬訂立「假新聞法」表示擔心。46%受訪者透露正考慮、或者已經計劃好離開香港,原因是香港新聞自由正在收窄。

香港外國記者會主席瑞凱德(Keith Richburg)指出,調查結果清楚顯示香港享有新聞自由、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等保證並不足夠,港府需要做更多工作去挽回記者的信心,以確保香港可以維持數十年來歡迎外國傳媒的聲譽。

同時,瑞凱德指已有跡象顯示港府及警方可以將不合意的報道標籤為「假新聞」。他促請港府聆聽會員的疑慮,認為港府必須非常小心地考慮「假新聞法」帶來的影響,因為影響將不只觸及媒體,也會波及香港新聞自由的國際聲譽。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要求立即停止以新聞自由為名詆毀香港法治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對香港外國記者會發出警告,要求立即停止以新聞自由為名詆毀香港法治。公署發言人批評,香港外國記者會發佈所謂的香港新聞自由的調查問卷報告,肆意攻擊《港區國安法》和香港新聞自由,公署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表示,外國媒體記者在香港特區從事新聞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自覺接受法律監督;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立新規、樹正氣、止歪風」,正是為了保障遵紀守法的新聞媒體和記者的應有權利,正是為了捍衛香港新聞自由,完全是正當合法之舉。

中國國台辦列出「台獨頑固份子」,蘇貞昌強調為台灣打拼、不受恐嚇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天宣佈對「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份子」實施制裁,相關人士及其家屬被禁止進入中國大陸和港澳地區,並且終身追究刑事責任。

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點名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立法院長游錫堃及外交部長吳釗燮是少數「台獨頑固份子」。

台灣立法院今天繼續進行施政質詢,蘇貞昌被立委問及對上述消息有何回應時,強調自己為台灣打拼是應該做的事,不受恐嚇。

終院駁回終極上訴,裁定港府的丁屋政策合憲

終審法院駁回市民郭卓堅就「新界原居民丁權案」提出的終極上訴,一致裁定港府的丁屋政策合憲,認為丁屋政策是屬於香港《基本法》第40條訂明的合法權益。

高等法院於2019年裁定,港府接受新界原居民以私人協約、免費建屋牌照及換地方式申請政府土地建屋屬於違憲,港府於今年初上訴得直。郭卓堅隨後上訴至終審法院,就「合法」的意思提出爭議,並且主張丁屋政策帶有歧視,尋求法院裁定政策違憲。

至今天,終審法院駁回終極上訴,裁定丁屋政策合憲。終院判詞指,丁屋政策受到法例及《基本法》隱含但清楚的認可,由於丁屋政策是通過行政酌情權加以落實,丁權是完全建基於公法之上。

就《基本法》第40條訂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終院判詞指當中「合法」的意思,是指地政總署行使審批丁屋的酌情權在公法上的合理性,若酌情權被合法行使,申請人在丁屋政策下的相關權益屬於合法。

判詞提到,「合法」並不代表歧視不存在,而是在原居民權益這項特殊議題上,《基本法》及《人權法案》中的反歧視條文並不適用。

判詞還指出,《基本法》第40條中「傳統」的意義,應該參考1990年4月時的狀況而定,而毋須追溯至1898年之前。根據延續性原則,條文保護了只有1898年前的原居民的男性後代才符合申建丁屋資格的事實,是特區繼承體制的一部份。

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申請保釋被拒

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早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早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李素蘭拒絕

首次處理《港區國安法》案件的法官李素蘭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指沒有充份理由相信張劍虹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書面理由擇日公佈。

張劍虹、羅偉光等前《蘋果日報》高層,以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 AD Internet Limited,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全部人不准保釋,還押至今。

美國尚未就會否抵制北京冬奧表態,只重申深切關注新疆情況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於當地週四(4日)主持例行記者會期間,被問到美國政府是否已就參加北京冬奧作出決定。他沒有明確回答美方會否抵制北京冬奧,僅重申美方深切關注新疆情況。

北京冬季奧運會及冬季殘奧會將於明年2月及3月舉行。二十國集團(G20)於上月底舉行峰會,會後公報形容冬奧及殘奧是讓世界各地選手比賽的機會,象徵了人類的韌性。

在美國國務院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到 G20 領袖、包括美國在內的聲明字眼似乎是認可北京冬奧及冬殘奧,因此提問美方是否已經就參加北京冬奧作出決定。普賴斯回答指,他沒有新的說明,可以清楚表明的只有美方持續深切關注新疆情況及中國境內的其他人權議題。

今年4月,普賴斯曾經表示美國會跟盟友協商,評估是否杯葛北京冬奧。然而,白宮當時立即澄清,指美國沒有跟盟友討論任何聯合抵制行動。另一方面,國際奧委會(IOC)上月表明不會就人權問題向中方施壓。美國奧委會則表示,抵制冬奧對主辦國的影響甚微,實際上只會損害運動員的利益。加拿大奧委會更明確反對抵制,指抵制並不解決問題的答案。

另外,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日前指出,北京冬奧的主辦單位不斷阻撓外國傳媒採訪冬奧消息。普賴斯在記者會上,促請中國官員不要限制記者的行動自由,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以及確保他們能夠自由地報道冬奧和冬殘奧的消息。

據報美中兩國在首腦視像峰會後,可能分別重開駐侯斯頓及成都的總領事館

美國政治新聞網站 Politico 引述消息報道,美中兩國可能會在首腦視像峰會之後,互相重開早前關閉的總領事館。

美國有官員早前透露,美中雙方原則上同意首腦視像峰會的安排,美國總統拜登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將於年底前通過視像會晤。

Politico 引述消息人士指,預期峰會不會取得重大突破,但美中兩國可能會宣布達成協議,包括重開去年關閉的中國駐侯斯頓總領事館及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以及互相放寬簽證限制。

報道提到,中國近期成功測試高超音速導彈,美國國務部近日報告也指中國正加快提升核力量,估計峰會可能會討論建立美中核武對話。另外,拜登可能會談及合作應對氣候變化。

美國有參議員提出《台灣嚇阻法案》,要求每年撥款加強台灣的防禦能力

美國數名參議員提出《台灣嚇阻法案》,要求每年撥款20億美元加強台灣的防禦能力。

據中央社報道,這是美國參議員三天內提出的第二項類似法案。有份提出《台灣嚇阻法案》的共和黨參議員羅姆尼(Mitt Romney)表示,法案旨在確保美國通過強化台灣的防衛能力,繼續支持台灣努力對抗中國的脅迫。

《台灣嚇阻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在2023至2032財政年度,每年撥款20億美元作為「外國軍事融資」,幫助台灣進一步建立可靠的防禦措施。同時,法案要求修訂《武器出口管制法》,以便更容易地向台灣轉讓武器。

假如順利立法,美國國務卿與國防部長必須在法律生效後的180天內,提交首份年度報告,評估台灣加強自我防衛能力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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