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日報

舉辦遊行十七載,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宣布解散

17年來,風雨無阻民陣在維園舉辦集會遊行。但近兩年面臨取締危機、成員爆發退會潮,平台在兩任召集人相繼入獄不久後正式解散。

2019年8月18日,民陣在香港維園發起集會,訴求為「煞停警黑亂港 落實五大訴求」,參與集會的市民身穿黑衣,人潮龐大,由於大雨,市民紛紛舉起雨傘。

2019年8月18日,民陣在香港維園發起集會,訴求為「煞停警黑亂港 落實五大訴求」,參與集會的市民身穿黑衣,人潮龐大,由於大雨,市民紛紛舉起雨傘。攝:陳焯煇/端傳媒

端傳媒實習記者 何頌盈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21-08-15

#民陣#民間人權陣線#香港大搜捕#國家安全法#香港

2002年創立、至今逾19年歷史的民間人權陣線(下稱民陣)今日(15日)宣布解散。

民陣聲明表示,「近一年多來,政府不斷以疫情為由,拒絕民陣及不同團體的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公民社會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民陣本希望繼續以原有的方式與大家迎難而上,可是,召集人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而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的情況下,只能在此無奈宣佈解散。」

延伸閱讀:《民陣一人秘書處陳皓桓:不相信群眾,又可相信什麼?》

民陣表示,已於8月13日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民陣約160萬港元的資產,會指示民陣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

作為由數十個民間團體組成的平台,民陣2003年起舉辦七一、五一及元旦等示威大遊行,惟自2020年七一遊行申請被拒、國安法實施後已暫停舉辦活動。據報導,民陣日前曾召開會議,跟進有關解散的決定,解散前僅剩下8個團體成員。

8月12日,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曾接受建制報章《大公報》專訪,稱民陣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而警方已搜集相關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大公報》早前亦以頭版報導民陣為「非法組織」,應及早取締及拘捕相關人士。

因應民陣的解散聲明,警方約下午2時回應指,由於民陣先前未有依時提交警方申索的6項資料,正積極跟進其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又重申刑責不會因組織解散或成員辭職而被抹走。

日前(10日),另外一個歷史悠久的組織,全港最大單一行業工會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遭官媒港府圍攻兩周後,宣布解散。

2003年,香港沙士SARS疫症爆發,政府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民陣以「反對23 還政於民」為主題,第一次舉辦七一遊行,並宣布遊行人數達50萬。數天後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自由黨倒戈反對倉促立法,隨後政府宣布無限期押後草案二讀,並最終於同年9月初撤回草案。
2003年,香港沙士SARS疫症爆發,政府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民陣以「反對23 還政於民」為主題,第一次舉辦七一遊行,並宣布遊行人數達50萬。數天後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辭職,自由黨倒戈反對倉促立法,隨後政府宣布無限期押後草案二讀,並最終於同年9月初撤回草案。

連續17年七一號召上街,到反修例後開始退場

民陣成立於2002年9月,定位是聯合民間團體,搭建公民平台。首屆召集人胡露茜指,當時有感回歸狀况惡化,所以希望建構民間社會,達到公民社會的「自主自發」。初時成員團體有30多個,最高峰時超過50個,政治光譜有溫和有激進,也有部分宗教團體和慈善團體。

令民陣打響名堂的一役,要數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當時香港仍未走出沙士(SARS)帶來的經濟陰霾,又遇上政府推動《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大量市民不滿港府施政。民陣擔起號召大旗,以「反對23,還政於民」為遊行口號,呼籲市民上街。結果,超過40多個團體表示支持,加上多個專業界別呼籲市民參與,最終民陣宣布有50萬人上街。

遊行數日後,行政會議成員田北俊宣布辭職,自由黨在立法會倒戈令條例無法通過。最終,政府宣布無限期押後草案,並於同年9月初撤回,被視作民主運動的一大勝利。在大眾眼中,走在隊伍龍頭的民陣自此與七一遊行劃上等號,奠基每年遊行的民間傳統。多年七一大遊行中,較政治化的訴求有如2007年開始的「爭取普選」、2019年的「撤回惡法」等,有時則更著重民生和社會公義,諸如「打倒地產霸權」、「改善民生」等等。

2019年6月9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反送中」遊行。
2019年6月9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反送中」遊行。

2019年反修例運動,民陣早於風波醞釀之初舉辦兩次遊行,試圖喚起公眾關注。據大會估計,民陣在3月31日發起的遊行有逾萬人參加,一個月後更翻倍至13萬人。步入6月,民陣主辦的「6.9」與「6.16」大遊行,分別宣布有103萬及200萬人出席,被視為運動的正式開端。為追究連場警民衝突的責任,民陣提出「五大訴求」,成為示威者日後主要綱領的雛形:完全撤回逃犯修例、追究警方開槍責任、不檢控及釋放示威者、撤銷定性6月12日集會為暴動、林鄭月娥問責下台。

同年七一,民陣如舊舉辦維園遊行。入夜散場後,有示威者將行動升級,衝入香港立法會,佔領議事堂宣讀抗爭宣言。立法會多處被人用噴漆塗上標語,其中一句是「是你教我們和平遊行是沒用的」。

後來為應對警方反對聚集的禁令,示威集會採取「流水式」的策略,加上街頭抗爭白熱化,民陣逐漸退場至「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遊行的主辦方,零星多元的活動則由市民和組織接棒舉行,包括由劉穎匡發起的民間集會團隊(已解散)、基督教及天主教組織、銀髮族及家長小組等。至運動後期,民陣平均每月只舉辦一次遊行。根據警務處數字,2019年每日平均舉行超過31宗公眾活動。

及至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加上疫情,香港警方首次反對民陣的七一遊行申請。此後,民陣再未主辦任何活動,2021年也沒有入紙申請遊行。臨時召集人鍾松輝認為,自2002年成立的民陣已經完成歷史任務,連續申請了十七年遊行。

當時他表示「現在的情況不是叫做解散,但不會再搞任何活動」、「出年都不會再搞」。

2021年3月2日,岑子杰等各被告由荔枝角收押所步上囚車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
2021年3月2日,岑子杰等各被告由荔枝角收押所步上囚車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

召集人身陷牢獄,組織被指違法

事實上,民陣的「不再作為」可追溯至兩大窘局:召集人相繼入獄、組織屢被威脅取締。

2021年3月,前召集人岑子杰因民主派初選案仍被還柙、繼任召集人陳皓桓則身負多宗其他控罪。同時間,有消息稱警方正在調查民陣是否曾獲外國資助,若屬實將違反《港區國安法》並被取締。不久後,多個團體成員陸續退出民陣,包括民主黨、街工、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公民黨、新民主同盟,以及剛解散的教協。

5月中,警方再向民陣申索6項資料,質疑其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未有申請社團註冊,並要求提交民陣由2006年9月至今曾舉辦的遊行集會資料、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等。繼任召集人陳皓桓回覆指,民陣多年來之所以沒有正式註冊,只以平台方式運作,是因為香港人根據《基本法》應有結社自由,不應受到任何限制。

他又重申,警方多年來與民陣開會合作都沒有提出問題,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2013年更曾稱民陣為「朋友」,反問為何警方今日會突然一改態度,將之稱為「非法社團」,認為並不合理。

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其後表示,由於民陣未有提交上述資料,不排除採取執法行動。不久,陳皓桓亦因「10.1」遊行案被判囚18個月,令平台領頭一職再次懸空。不過,他在獄中來鴻,堅持「民陣不會解散,直到最後一刻」,並以「石在火種在,人在希望在」勸勉收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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