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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中國公民記者張展因報導疫情,「尋釁滋事」罪成遭判囚四年

2020年11月15日在美國加州帕薩迪納,有華裔人士在座駕上貼上海報,要求中國當局釋放公民記者張展。

2020年11月15日在美國加州帕薩迪納,有華裔人士在座駕上貼上海報,要求中國當局釋放公民記者張展。攝:Allen J. Schaben / Los Angeles Times via Getty Images

刊登於 2020-12-28

#新聞簡報#12港人案#2019冠狀病毒疫情

「12港人案」在深圳鹽田法院開審,多國領事館代表被拒旁聽

(編註:關於「12港人」開審的消息,詳見端傳媒香港組的現場報導

12名港人月前遭中國海警截獲,隨後分別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或「偷越邊境罪」,涉及其中十人的案件今天在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開審。

今早在鹽田區人民法院外,當局以水馬徹底圍封行人路,法院閘口有多名保安戒備。另外,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外,也有多名保安把守。

now 新聞台提到,該台上週向法院查詢,法院表明本案因「有特殊情況」而不會公開審理。然而,該台今早再次致電查詢,法院職員改口稱會依法公開審理案件,但沒有安排庭審直播,而旁聽席位已經滿座,案件的公開審理情況將在法院的官方網站公佈。

12名港人的家屬早前表示,曾獲告知審訊會以視像方式進行,而家屬及律師被拒旁聽。家屬要求法院網上直播審訊過程,但沒有收到任何回覆。另外,家屬曾經促請各國政府關注事件,包括派遣領事到法院旁聽。

據報導,美國、英國等六個國家的領事館有派代表到法院,但直至開庭後,代表仍未獲批准進入法庭旁聽。

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表聲明,形容12名港人的所謂「罪行」只是逃離暴政,要求中方立即釋放他們、並且容許他們離境。

中國公民記者張展因報導疫情,「尋釁滋事」罪成遭判囚四年

中國公民記者張展年初到武漢採訪「2019 冠狀病毒」疫情,後來遭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今天在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四年BBC 中文網指出,這是中國當局對今次疫情記錄者進行的首個公開審判。

根據起訴書,現年37歲的張展於今年2月多次在微信、Twitter、YouTube 等社交網站,以文字、影片等方式發佈大量虛假信息,並且接受境外媒體訪問,惡意炒作疫情,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檢方認為,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法院判處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終,法院判處張展入獄四年。

張展的辯護律師任全牛認為判刑太重,表示會研究上訴,重申張展堅決不認罪,強調報導內容都是親自調查所得。任全牛提到,張展在看守所期間曾多次絕食抗議,但被強行灌食,庭上可見她相當虛弱。

審訊期間,當局在法院外圍加強戒備,大批輔警阻撓境外傳媒及民眾拍攝,並且拉起防線、將記者推向法院後方。據香港電台引述消息報導,一名日本電視台男記者被帶往派出所。

據報導,張展為中國陝西省咸陽人,早年畢業於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專業,並且取得碩士學位。2010年,她在上海任職律師,但因發表批評時政文章而被吊銷律師註冊。去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張展曾在微信等社交媒體轉發港人抗爭影片、文章及照片。去年9月,她在上海街頭舉傘,要求在中國結束社會主義制度,遭黃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5天。

「831 港島暴動案」首被告罪成,另外六名被告脫罪

香港七人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銅鑼灣一帶參與暴動,法官今天裁定首被告陳佐豪「暴動罪」成立、下月判刑,其餘被告則「暴動罪」不成立

六男一女被告介乎20歲至39歲,他們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姚勳智指,25歲的陳佐豪當日被截停時身穿黑衣及護甲,並且管有一部無線電對講機。姚官指出,雖然被告辯稱當時正指揮急救員,但被告帶有裝備,而他的夥伴曾經襲擊警察、以嘗試協助他逃走,因此認為說法難以被接納。姚官指出,結合被告被捕地點等多項因素,唯一無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曾經參與暴動,截定他「暴動罪」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兩項罪名成立。

至於其餘六名被告,姚官指出其中兩人的裝束、被捕地點與暴動現場有距離,其他人雖然裝束及被捕地點與暴動現場相似,但控方未能舉證達致毫無合理疑點,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裁定他們罪名不成立。

廉政公署拘捕林卓廷,控以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

香港廉政公署(ICAC)人員今早上門拘捕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指他涉嫌披露「721 元朗白衣人肆意襲擊市民事件」的受調查人之身份資料,控以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

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林卓廷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9日再訊,並且批准林卓廷以2000港元現金保釋,期間須向警方報到及不得離港。

廉署指,林卓廷涉嫌於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21日及7月16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之下,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一名受調查人的身份,因此控以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1)(b)條

據林卓廷引述,案情提到警方委任游乃強擔任新界北刑事警司以處理「721 警方調查」,而林卓廷公開質疑游乃強為「721 廉署調查」的主要嫌疑犯。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指出,他當日提到游乃強涉及「警黑勾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而這根本不是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所指的罪案,形容今次被控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特朗普簽署「紓困和撥款法案」,華府停擺危機得以解除

美國總統特朗普於當地週日(27日)晚上簽署「紓困和撥款法案」

相關法案涉及總值9000億美元的疫情紓困方案,以及總值1.4萬億美元的《聯邦政府支出法案》。參眾兩院早在一週前以大比數通過紓困方案,但特朗普一度暗示不會簽署,要求國會刪除法案中奢侈和不必要的支出,並且將向民眾「派錢」的金額由每人600美元增至2000美元。

至當地週日晚上,特朗普終於簽署法案,有傳媒形容他是在共和、民主兩黨議員的壓力下才改變主意。

隨着法案生效,兩項在前一天已經到期的失業救濟計劃得以延續,約1200萬人可以額外獲得11個星期的補助,而所有領取失業救濟金人士每週將獲額外發放300美元、直至明年3月中。然而,由於特朗普未有在計劃到期前簽署法案,相關補助難以在本週內發放。

另外,聯邦政府原本面臨於當地週二(29日)零時陷入停擺或局部停擺,危機隨着《聯邦政府支出法案》生效而解除。

特朗普在公佈簽署法案的聲明中,再度要求國會追加相關修訂。聲明提到,由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已經同意審議調高「派錢」金額。

事實上,民主黨人早前已經表態支持調高「派錢」金額,相反有共和黨人曾經表態反對。由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計劃於當地週一(28日)表決相關修訂。至於參議院,多數黨(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感謝特朗普簽署法案,但沒有提及參議院何時表決增加「派錢」金額的法案。

美國「露營車爆炸案」:據報當局調查疑犯是否「5G 網絡監控陰謀論者」

美國田納西州納什維爾(Nashville)日前發生「露營車爆炸案」,聯邦調查局確認在爆炸中身亡的疑犯為63歲當地居民華納(Anthony Warner)。據報導,當局正調查華納是否受「5G 網絡監控陰謀論」驅使犯案。

爆炸發生於當地上週五(25日)清晨六時許,停泊在市中心第二大道的露營車突然響起廣播警告,經過15分鐘倒數後爆炸。警方當時已經疏散大部份民眾,爆炸僅造成三人受傷,但鄰近逾40個商戶或建築受損,包括電訊巨擘 AT&T 的木樓。

當局在爆炸現場找到人體殘骸,相信屬於疑犯。聯邦調查局介入調查,經人體組織 DNA 樣本比對確認疑犯為當地居民華納,相信他獨自犯案,而且無意造成重大傷亡。

據當地傳媒報導,華納曾經持有爆炸品使用許可證,過往曾經營警報器、電子產品等生意,近年在一間地產公司從事資訊科技工作。地產公司老闆費特歷治(Steve Fridrich)確認曾向聯邦調查局探員提供線索。弗特歷治透露,探員曾問及華納是否相信「5G 網絡監控陰謀論」、即相信 5G 網絡是用於監控美國民眾一類陰謀,而他回應指華納從未與他討論相關話題。

當地電視台引述知情人士透露,當局正循多個方向調查華納的犯案動機,華納是否「5G 網絡監控陰謀論者」是調查方案之一。

英國《每日郵報》指出,華納的父親查理斯・華納(Charles Warner)生前曾於電訊公司南方貝爾(Bellsouth)任職,至2006年因失智症病逝,同年南方貝爾為 AT&T 所收購。報導提到,探員初步懷疑父親逝世加強了華納對關於電訊行業的陰謀論思想。

另外,《每日郵報》發現華納上月以除名契方式將名下物業轉讓予洛杉磯一名29歲女子,但二人關係未明。該物業現時由華納的母親居住,華納與母親曾因物業糾紛而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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