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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庭新進展:首有片段證黑影墮下,最後訊息曝光

周梓樂事發停車場首次有黑影墮下的片段曝光。死因庭披露周於Telegram發出的最後訊息。醫生證人推斷周墮樓前已失知覺。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廣明苑的閉路電視。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廣明苑的閉路電視。攝:陳焯煇/端傳媒

特約撰稿人 李智賢 端傳媒記者 周子同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20-12-15

#周梓樂#反修例運動

反修例運動爆發期間,22歲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從將軍澳尚德停車場高處墮下,送院4天後,於2019年11月8日不幸離世。自今年11月16日起,香港法庭連續召開周梓樂死因研訊,近日獲得重要發現:庭上首次播出疑似周梓樂的黑影墮樓一刻的片段,並展示周梓樂墮樓前在Telegram群組最後發出的訊息。

昨日及今日(14日、15日),主要由香港警隊東九龍重案組的偵緝高級警員林志強上庭作供,他介紹事發現場閉路電視的情況。林志強是負責調查周梓樂案件的警員之一,於去年事發後及上星期死因裁判官要求下,曾前往停車場及附近一帶搜證。

林志強今日同時披露,警方曾經兩次發電子郵件給香港蘋果公司,希望蘋果公司協助解鎖梓樂的 iPhone,但蘋果公司回覆指,無法繞過設定者得到密碼。

根據死因庭上最新披露的廣明苑閉路電視片段,在計算時差後,疑似周梓樂的黑影墮下時間為2019年11月4日1時01分47秒。

今天死因庭上也發現,周梓樂墮樓後不久,凌晨1時02分11秒,閉路電視拍攝到一名身穿深色衣著的男子在一樓停車場從尚德商場方向走向消防門,推門走入後樓梯,1時02分40秒,閉路電視拍攝到著裝相類似男子從停車場地面的出口離開。林志強表示,相信兩個閉路電視拍攝到的同一人。

裁判官追問周梓樂從三樓墮樓的關鍵時刻(1時01分47秒),該人是否在一樓,林志強表示是的。

去年反修例運動中,周梓樂去世是第一名在示威現場發生的死亡事件,掀動全城情緒,其死因至今成謎。過去17天的死因研訊中,共有37人出庭作供,包括周梓樂的父親、警察、消防員、救護員、義務急救員、醫生與在場市民等。死因庭亦查看事發停車場內外的多個閉路電視的片段。研訊的疑點包括周梓樂墮樓前後有何發生,警方是否與周墮樓有關,救援有否被阻礙,及他的傷勢是否有可疑等。

經過多日研訊,目前仍然無法準確得知周墮樓一刻前具體發生何事,但在醫院首個接觸周梓樂的急症室醫生表示,周手腳無損,推斷他墮下前已失知覺。

此外,死因裁判官一度叫停研訊,要求警方再作充足調查。12月3日下午,裁判官開庭時突然表示他於午膳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非常重要」的影像,或對專家證人證供有巨大影響。這些閉路電視片段警方早前已呈交死因庭,但負責警員作供時指相關片段沒有發現,最初亦沒有在庭上播放。4日,法庭為釋除公眾疑慮,播出該片段的一部分,畫面顯示一個黑影在停車場2樓位置垂直墜落,這是公眾首次見到周梓樂疑似墮下的影像。到了8日重新開庭,又因消防處需時安排律師,研訊再遭押後一週,直至14日重開。

最新閉路電視影片查證墮樓時間,尋找關鍵時刻前後的嫌疑人

近日的死因延訊,披露了早前沒有公開的閉路電視影片,這些影片來自停車場內的4支固定鏡頭,以及廣明苑廣新閣地下、面向事發停車場的1支鏡頭,而後面的1支鏡頭,正是拍攝到疑似周梓樂墮樓黑影的鏡頭。

林志強昨日供稱,停車場內除了35支移動閉路電視鏡頭外,還有4支固定鏡頭,分別位於2樓兩個升降機大堂通往停車場的側門外面,以及地下車輛入口及出口處。林指,去年蒐證時已發現該4支固定鏡頭,但因為在停車場管理處無法查看該些鏡頭,當時並沒有索取其片段,後來才得知它們由房屋署僱用的另一家公司所管理。

另外,在12月3日裁判官從警方呈堂的廣明苑閉路電視片段看到疑似周梓樂墮下的黑影後,林亦重返廣明苑一帶搜證,並自行繪製一張苑內閉路電視位置草圖。根據現場地理位置,廣明苑與事發停車場只有一街之隔,亦面向周墮樓的位置。林表示拍到黑影的閉路電視鏡頭位於廣新閣地下,面向一個籃球場及事發停車場。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內周梓樂墜樓處。
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內周梓樂墜樓處。

按照上述閉路電視片段,計算時差後,疑似周梓樂的黑影墮下時間為1時01分47秒。同一鏡頭在之前的0時58分左右,拍得身穿防暴裝束的警察衝鋒隊第一小隊沿停車場外走過,期間不見有警員進入停車場或向停車場發射任何彈藥。

4支固定鏡頭中,地下車路出口旁的鏡頭於片段時間1時04分50秒拍到一隊佩有綠色頭頂燈的防暴警員進入停車場,死因研訊主任指該隊警員應為衝鋒隊第四小隊。庭上並未為相關時間進行校正。據早前呈堂的新聞片段,該隊警員於直播時間1時04分進入停車場。

另外,林志強還指,停車場一樓閉路電視拍攝到一名身穿深色衣著的男子於凌晨1時01分出現,並於01時02分11秒推開消防門。而廣新閣地下閉路電視於01時02分40秒拍攝到類似裝扮的男子從停車場地面出口步出。

林志強表示,相信兩部閉路電視拍到的是同一人,不過這個人,在疑似周梓樂黑影從三樓墮下的關鍵時刻,應該身處停車場一樓,和案發地點有距離。

周梓樂Telegram最後訊息首次曝光

另外,今日法庭亦展示周梓樂於Telegram群組最後對話。林指警方事後曾到周家撿取證物,並成功解鎖周梓樂的iPad及手提電腦,取得他於通訊程式Telegram上的對話。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是參與者常用的溝通軟件之一。

當晚0時49分,周梓樂最後一次使用Telegram發送訊息。庭上展示他在群組「飛機佬群 香港國民」曾指自己「係停車場食花生」(在停車場看熱鬧),並於0時49分發送最後一條信息「拎咗啲野落去俾人」(拿了東西下去給人)。

群組內其他人曾在1時12分問周「safe?」(安全?),但已沒有再獲回覆。

另外,周梓樂於當晚0時46分曾發送一張相片予另外一個群組「行街(遲到)」。該相片是由停車場2樓向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的十字路口拍攝,端傳媒去年曾從周梓樂的朋友獲得該張相片內容,畫面顯示為在十字路口列隊的防暴警員。

救護員證供與閉路電視時間不符,消防處成「有利害關係的人士」

另外,在12月4日,高偉雄指發現有閉路電視顯示,救護車 A344 停車及離開的時間,與救護員的證供「不太吻合」,高將消防處列為「有利害關係的人士」。

12月8日星期二,前來旁聽的公眾人士大幅增加,民眾期望法庭會播出更多關鍵片段,找出周梓樂墮樓事件的真相。但當日的庭審開始了不夠一小時便結束,原因是消防處需要更多時間安排律師。

代表警方大律師的熊健民開庭時表示,本來安排是他一併代表警方及消防處,但前一天才發現做法不妥,指原因不便透露。消防處代表向裁判官表示,需要多點時間安排律師時,裁判官高隨即回應「搵律師好難咩𠵱家?(現在找律師很難嗎)」,更一度指不會批准消防處代表的申請,並斥責其要求死因庭給予時間的陳詞「不負責任」。但高最後亦批准押後一星期再繼續研訊。

救護車有沒有被警方或任何其他人阻礙救援,以導致延遲送院,是周梓樂事件的一大關注。去年事發後,消防處曾公開就周梓樂事件作出澄清,指當晚接報處理周的救護車A344曾兩度遇上車輛阻塞,最後救護員須徒步前往現場,但救護員不知道阻塞原因。當時消防處強調,A344並沒有與現場警務人員接觸,亦未有被警車阻擋去路。

周梓樂爸爸周德明。
周梓樂爸爸周德明。

今年11月27日,A344救護隊目鄭冠明曾出庭作供,其證供與消防處去年公布的資訊完全吻合。鄭指,去年11月4日凌晨1時11分,其救護車於寶寧路近景林迴旋處收到服務要求,指尚德邨尚禮樓疑有傷者,遂出發前往。他表示救護車A344曾兩次遇阻:一是在唐明街有車輛阻塞,轉入內路;二是在近廣盈閣,消防閘前有車輛違泊,須下車步行百多米。

鄭冠明根據救護車電腦系統按鍵記錄時間,稱當時他與兩名救護員於1時20分在廣盈閣附近停車,並跑向停車場。

鄭冠明指自己到達周梓樂躺臥的停車場2樓時,錶上顯示為1時30分。他表示用了5、6分鐘便把傷者轉移到抬床,1時41分在救護車上按鍵確認開車離開現場,最後於1時59分將傷者送抵伊利沙伯醫院。

裁判官問鄭冠明,途中的阻礙讓他多花了多少時間,鄭稱只多花1至2分鐘,不認為有延誤救援。同日隨後上庭的A344司機陳智楓則指,整個車程大約延遲了5分鐘。

去年網上流傳當晚有救護車停泊在唐俊街十字路口、警車防線後,無法駛入尚德邨的片段,引起輿論高度關注警方有否刻意阻礙救援。早前有傳媒整理,除A344外,當晚另外還有兩輛救護車在場:救護車A492於1時10分已到場處理另一傷者;另一輛救護車A346於1時18分接報處理另一事件,但1時23分因警方封鎖十字路口及施放催淚彈,在路口停下。

上述報導推論,當晚被警方阻塞的應該是救護車A346,但相關推斷仍未在死因庭上討論或證實。

首名接觸周的醫生作供,推斷其墮樓前已失知覺

12月3日上午,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醫生梁子恆在死因庭上作供,詳細解說周梓樂的傷勢,指出周手腳無損,可能墮下前已不省人事。梁子恆是周梓樂送院後、第一名接觸周梓樂的醫生。

根據醫生梁子恆當時為周梓樂的檢查結果,其四肢、背部均無明顯傷口,身上沒有被子彈擊中的痕跡,手腳也無擦傷與變形,因此,他推斷周有可能墮下前已經不省人事。

梁子恆形容,一般年輕人墮下都會自然反應,落地時用手支撐,但周手腳毫無擦傷,情況比較少見。他解釋,如有飲酒或濫用藥物的情況,傷者或會以頭部著地,但周並無攝取酒精或濫藥;周的血糖水平亦屬正常,不會因低血糖而暈眩。

代表警方的大律師問梁,周梓樂會否因失平衡或分心來不及反應,梁回應指一般年輕人的內耳蝸平衡以及視力良好,沒有理由來不及反應。

死因庭上,醫生梁子恆按傷勢嚴重程度排序,指最嚴重的是周頭部的創傷。梁發現周右額頭皮有血腫、右眼周圍有瘀班、右耳膜積血、兩邊鼻孔出血,以及口腔有血塊。再以X光及電腦掃瞄後,發現其頭部顱底多處廣泛骨折、硬腦膜下血腫、血塊壓住腦部,使腦部向左及下移。這加上周抵院時血壓高、脈搏慢且呼吸吃力,梁判斷其顱內壓「非常之高」。梁指,其第二嚴重的是右盆骨處骨折並有出血跡象,第三則為右邊肺尖出現小型氣胸。

梁分析,周的三個主要傷勢均集中在身體右方,其頭部傷勢估計受高能量硬物撞擊而成,可能是車禍、高處墮下或受到襲擊所致。

急診室醫生作供講解周梓樂墮樓傷勢
急診室醫生作供講解周梓樂墮樓傷勢

死因研訊主任問梁周梓樂會否被人以硬物襲擊頭部,梁指如在這情況,應會在身體上見到硬物的形狀或紅印,但不是絕對。主任再問,可否先由催淚彈撃中頭部,再受到其他創傷,梁回答可以,但強調被子彈打中後,皮膚應會留下彈痕及有裂傷,但周頭部並無裂傷。梁也提及周的頭髮及衣物沒有燒焦痕跡,不像遭煙芯射中;其氣管及黏膜也沒有出現吸入催淚煙的症狀。

11月27日,接報前往救治周梓樂的救護車司機陳智楓在裁判官詢問下指,兩度受到車輛阻塞下,整個車程大約延誤了5分鐘。警方律師就此問梁,梁表示周梓樂的傷勢在受傷一刻已決定其康復程度,即使早5分鐘到院也不會預期周可回復行動能力,對其存活機率也沒有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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