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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英保守黨議員促加快立法,限制中國等國企收購英國公司

2020年5月1日在英國牛津郡一段高速公路旁,有民眾架設大型標語,要求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禁止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參與英國 5G 網絡建設。

2020年5月1日在英國牛津郡一段高速公路旁,有民眾架設大型標語,要求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禁止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參與英國 5G 網絡建設。攝:Eddie Keogh / Reuters

刊登於 2020-05-25

#國家安全法#2019冠狀病毒疫情#一國兩制#華為

英執政保守黨議員促加快訂立《國家安全投資法》,限制海外國企收購英國公司

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執政保守黨多名國會議員正推動加快訂立《國家安全投資法》,冀藉此限制來自中國等國的海外國營企業收購英國公司。

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上週曾經透露,未來數個星期會進一步推動《國家安全投資法》立法,以限制「可能不懷好意的國家」收購英國科技企業。

早在前任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年代,倫敦已經計劃加強對海外企業收購英國公司的審查機制,包括每宗存在安全風險的交易都必須向監管機構「競爭及市場管理局」(CMA)通報。去年12月,女王發表御座致辭,提及約翰遜準備延續文翠珊的政策方向,推動訂立《國家安全投資法》。

儘管約翰遜已預告在未來數週展開立法,但保守黨內部仍有議員認為行動不夠迅速。

隸屬保守黨的國會外交委員會主席圖根達(Tom Tugendhat)日前在《金融時報》撰文,指出有迫切需要訂立相關法例,促請約翰遜加緊行動,包括公佈明確的立法時間表。圖根達指出,中國企業依賴國家銀行資金以擊敗來自歐美的競爭對手,而且這種情況愈來愈普遍;有見及此,一些民主經濟體陸續推出措施,包括加強審查企業收購及資產交易,而英國應該學習。

保守黨議員奧拜恩(Neil O'Brien)則提到,日本、意大利、美國等近月分別加強針對外資收購本國企業規範,而他認為是「2019 冠狀病毒」疫情使各國加快了腳步。奧拜恩強調維護市場開放是一回事,跟中國國企作貿易往來是另一回事,外界必須分清兩者差別。

英國官員日前證實,疫情導致約翰遜改變「華為問題」立場

報道提到,英國政府在過去十年相當歡迎中國投資,但這種取態至「2019 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後有所改變。據報,倫敦不滿北京涉嫌隱瞞疫情初期資訊,導致病毒蔓延全球;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早前表明,「疫情過後,英國對華關係將不再如常」。

報道引述內閣一名官員透露,國會及公眾均同意對中方採取行動,其中企業收購是倫敦必須處理的議題。

今年1月,英國政府決定讓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有限度」參與建設英國 5G 網絡的「非敏感部份」,並將參與程度限制在35%以下。然而,《電訊報》於當地上週五(22日)引述官員證實,約翰遜改變對華為的取態,已經指示官員制定計劃,起碼在2023年之前、將華為對英國 5G 網絡建設的參與度限制在「零」。

英國前任脫歐事務大臣戴德偉(David Davis)指出,疫症危機已經改變政治氣候——疫情爆發之前,華為問題或許存在爭議,但至今爭議已經消失。戴德偉承認這種態度轉變可能不太理智,但背後思維的確已經有所改變。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只有華為能助英國如期實現 5G 全覆蓋目標

中國官媒中央電視台昨日(24日)播出對駐英大使劉曉明的訪問。劉曉明承認中英經貿受到疫情的嚴重衝擊,但貿易、投資、金融合作等正逐漸恢復,而中方也正著手籌備在英國脫歐過渡期後、與英國展開中英自由貿易談判等。

劉曉明指出,華為在英國經營17年以來,為英國電訊行業及網絡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並認為只有華為能夠幫助英國實現2025年 5G 網絡全覆蓋這個目標

香港大律師公會:全國人大無權將「港版國安法」草案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香港大律師公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無權將「港版國安法」草案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表示,「港版國安法」草案有幾點令人憂慮,其一是人大常委根本無權將草案納入《基本法》附件三。聲明指出《基本法》第18(3)條規定任何納入附件三的法律,僅限於國防、外交等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而大律師公會認為「港版國安法」涉及《基本法》第23條所涵蓋的範圍,理應由香港在自治範圍內自行立法,人大常委並無權利以《基本法》第18條將「港版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其二,聲明指出草案並無保證「港版國安法」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而相關公約談及的權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大律師公會認為,香港公眾理應有機會考慮及辯論一條影響他們權力及義務的法律。

其三,就草案提出在港設立「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構」,大律師公會質疑相關機構會否以香港法律行事、是否受香港法律規管、執法權力會否含糊不清,以至是否符合《基本法》第22條。

最後,就草案提出司法機關應根據「港版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大律師公會認為此點令人產生一個司法機關現正、或將會被指示如何判決的觀感,強調司法獨立是香港的基石,不應被削弱動搖。

大律師公會指出,人大常委制定「港版國安法」的消息已經引起香港以至國際社會的極度不安,港府應該緊急處理上述合憲和合法的關注。

彭定康促英國政府務必將「港版國安法」納入七國集團峰會議程

港英時期「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於英國《金融時報》撰文,敦促英國政府務必將中方推動在港訂立「港版國安法」一事納入七國集團(G7)峰會議程。

G7 峰會將於下月舉行。彭定康發表文章,批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所領導的政權是「開放社會的公敵」,強調英國及 G7 盟友必須採取堅定立場對抗中國政權。

彭定康指出,當全球聚精會神對抗「2019 冠狀病毒」疫情之際,習近平已經撕毁《中英聯合聲明》;就此,英國有政治及道德責任,必須牽頭支持香港,履行條約義務。

當地上週六(23日),彭定康與英國前外相聶偉敬(Malcolm Rifkind)發起聯署,對中國單方面推動在港訂立「港版國安法」表達嚴重關注,敦促各國政府團結一致、表態不容中國公然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該份聲明,獲得來自至少23個國家的超過200名政客、外交官員、人權運動人士參與聯署。

人大代表引述韓正:訂立「港版國安法」後,港府仍須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

中國國務院主管港澳事務的副總理韓正,昨日(24日)與港區人大代表會面。有人大代表向傳媒透露韓正會上發言,引述韓正指出港府仍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港版國安法」不能取代「廿三條」,兩者「並行不悖、相輔相成」

《明報》引述港區人大代表團副團長黃玉山透露,韓正未有提及要求港府為「廿三條」立法的時間表,但重申港府有責任和義務為「廿三條」立法。黃玉山引述韓正形容,假如香港再亂下去,和平的營商環境及人民安居樂業都會蕩然無存,而「港版國安法」立法決定經過深思熟慮,可以保障港人及投資者的利益。

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馬逢國引述韓正表示,「港版國安法」主要針對非常一小撮人,包括「搞港獨、搞分裂、搞暴力、用暴力去衝擊」,以及「引進外國勢力」的人。

另外,中國全國政協委員李大壯引述韓正表示,去年10月中共第19屆四中全會已經決定推動在港定立「港版國安法」,形容立法「事在必行」,重點是堅持「一國兩制」。

港區人大陳曼琪建議,在港設立「國家安全法庭」、法官須為中國公民

報道,提案要求人大在港訂立「港版國安法」的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昨日會上建議在香港法院設立「國家安全法庭」、且法官必須由沒有外國居留權的中國籍公民擔任。

另外,陳曼琪建議香港警務處增設「香港國家安全部」,負責相關執法;同時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由官方及非官方成員組成,協助特首就國安事務作出決策。她又建議參考太平紳士制度,由港區人大負責監督「港版國安法」的制度和執行機制。

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逾半考生作答指出1900年至1945年日本對華帶來「弊多於利」

香港考評局秘書長蘇國生今天出席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回應議員有關中學文憑試(DSE)歷史科「爭議」試題的質詢。蘇國生提到,逾半考生當日作答時,指出1900年至19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弊多於利」

引發爭議的歷史科必答題,要求考生參考試題提供資料、配合考生個人所學知識,回答是否同意「1900年至19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陳述。試題提供的資料,包括1905年日本法政大學時任校長一篇文章的節錄、一篇1912年黃興寫給日本政客的書信,以及一篇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與三井財閥簽訂的合同。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考試翌日召開記者會,批評相關試題選取的資料信息相近、偏向一方、具引導性,極可能導致偏頗的結論,並不符合課程宗旨。在楊潤雄公開要求之下,考評局於上週五(22日)宣佈取消相關試題。

據蘇國生今天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考評局初步檢閱考生作答內容,顯示共有57.1%考生回答「弊多於利」,只有38%考生回答「利多於弊」;78%考生作答時有提及弊處,17%考生只提及利處,另有4.9%考生沒有表示立場。

陳志全正式提出私人檢控,控郭偉强「普通襲擊罪」

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本月8日召開特別會議期間,建制、泛民兩派議員發生衝突,其中泛民「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被建制工聯會郭偉强突然從後拉扯、拖行及摔倒在地。陳志全今天向東區裁判法院提交文件,對郭偉强提出私人檢控、控以「普通襲擊罪」

陳志全於法庭外對傳媒表示,希望法庭儘快處理案件,排期傳召郭偉强。他強調當日事發經過被立法會直播鏡頭拍下,「鐵證如山,無從抵賴」,相關片段亦已呈交法庭。

陳志全提到遇襲後數天已經報警,惟警方至今沒有任何行動,質疑警方拖延時間,事件終將不了了之,因此提出私人檢控。他質疑如果受害者是「保皇黨」、官員或(立法會)保安,而施襲者是泛民主派,警方可能早已作出拘捕、甚至已將疑犯帶上法庭。

另外,陳志全此前將私人檢控發起眾籌。陳志全感謝支持眾籌人士,透露他已將逾百萬港元的眾籌款項、扣除行政費用後全數交予律師樓保管,以用作私人檢控法律經費,最終若有餘額將全數捐予「612 人道支援基金」。

日本即將全面解除緊急事態宣言

共同社等日本傳媒報道,首相安倍晉三將於今晚的政府對策總部會議上,解除對東京都、北海道、埼玉縣、千葉縣及神奈川縣的緊急事態宣言,意味日本即將全面脫離因應「2019 冠狀病毒」疫情而頒佈的緊急事態。

日本政府於上月7日首次發表緊急事態宣言,上月16日擴大宣言至所有都道府縣,至本月4日將宣言延長至31日。因應部份地區疫情放緩,日本政府先於本月14日對39個縣、再於21日對近畿地區三個府縣解除宣言,令只有北海道、東京都等五個都道縣維持緊急事態至今。

截至昨日(24日)的過去一週,以十萬人計算,東京都的新增確診人數為0.36,而琦玉縣及千葉縣均少於0.5,達到解除緊急事態宣言的標準;然而,神奈川縣及北海道的數字仍然超標。

據經濟再生擔當相西村康稔今天對傳媒表示,政府上午召開諮詢委員會、聽取專家意見,專家同意全面解除緊急事態宣言。

西村強調,政府及專家分析疫情後作出綜合判斷,認為所有都道府縣已經毋須實施緊急事態宣言;不過,他呼籲民眾在下月之前避免跨都道府縣流動。另外,政府在緊急事態宣言解除過後,將對地區感染情況作每三週一次的評估,並根據結果分階段放寬外出和舉辦活動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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