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晚報:據報港府日內引緊急法定《禁蒙面法》,建制派組成立法推動組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衝擊立法會的玻璃門。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衝擊立法會的玻璃門。攝:陳焯煇/端傳媒

刊登於 2019-10-03

#逃犯條例#香港

據報行會日內引緊急法定《禁蒙面法》,建制派組立法推動組

香港多間傳媒今天引述港府消息人士透露,行政會議將於明天(4日)、甚至今天內召開特別會議,通過禁止示威者蒙面的《禁蒙面法》。《蘋果日報》、無綫新聞及「香港01」更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稱,港府準備引用《緊急法》所賦權力、以頒布《禁蒙面法》。

與此同時,建制派今天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擔任召集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中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及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出任顧問。

「香港01」報道,港府有關《禁蒙面法》的籌備工作已臨近尾聲,原本計劃於下週二(8日)行政會議上討論,但為了儘快控制「反修例」風波局勢,不排除最快今天內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以通過《禁蒙面法》。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稱,港府引用《緊急法》後還可視乎局面而隨時「加辣」,假如情況轉差就進一步推出「法律手段」。然而,消息人士未有透露「加辣」措施的詳情。

無綫新聞亦引述消息指出,港府明日將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並計劃於會後公布引用《緊急法》、以就《禁蒙面法》進行立法。

《蘋果日報》則引述消息指,港府就訂立《禁蒙面法》已經研究一段時間,最快會在今日公布與進一步行動相關的消息。

建制派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葛珮帆指法例不應針對蒙面警員

建制派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推動組」召集人葛珮帆表示,初步建議參考加拿大模式,針對在非法集會現場蒙面的人士,最高可判囚10年;她認為立法會有一定阻嚇作用,能減少非法集會現場的蒙面者人數,且法例將有助執法及舉證。

在場記者問及,若有市民因患病而配戴口罩、並經過示威現場,以至有傳媒記者帶上面罩採訪示威現場,會否被視作違法。葛珮帆表示要再詳細研究條文,但若參考加拿大模式則只會針對非法集會,若因工作、醫療、駕駛等應可獲得豁免。

外界近月持續質疑,絕大部份警員在示威現場均沒有展示委任證及警員編號、且愈來愈多警員執勤時蒙面,也有警員喬裝示威者時帶上面罩。被問及警員執法應否蒙面時,葛珮帆稱《禁蒙面法》應為針對「非法人士的法例」,不能與警察執法相提並論。

2013年6月,加拿大在右翼保守黨(CPC)主政下,國會通過法案禁止在騷亂、違法集會中配戴面具,違法者可被判囚十年。

據報港府正研究頒布「宵禁令」

除了《禁蒙面法》,據報港府亦正研究頒布「宵禁令」。

《星島日報》今天報道,港府有官員認為,在各種法律工具當中,頒布宵禁令毋須動用《緊急法》,因此是較可行的方法;而宵禁令作用有如冷靜期,可減少人群聚集。報道引述該名官員指,本週二(1日)各區衝突前,港鐵宣布停駛多條路線,某程度起了類似頒布宵禁令的作用。

根據《公安條例》第31條,特首如信納為了公共秩序而有需要,可藉宵禁令指示每位人士在指明地區及時間留在戶內,並持續生效。任何人違反宵禁令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監禁兩年。而警察或其他紀律部隊成員在當值、或往返值班途中,無須受宵禁令規限,亦無責任遵從宵禁令的任何規定。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昨日(2日)曾發表聲明,促請特首林鄭月娥頒發宵禁令。林志偉形容香港正面臨嚴峻時刻,但港府仍未提出確實的針對措施,並提到根據《公安條例》、特首有權發出宵禁令或宣布任何地區為「禁區」,而根據《緊急法》則可採取多項針對措施。

林志偉指出,這些措施可以加強警隊「止暴制亂」的效力。他形容「反修例」風波至今,警隊一直孤身作戰,如果沒有由上而下的適當有力措施加以配合輔助,警隊更加孤掌難鳴。

行會成員湯家驊:引用緊急法與實施宵禁之間,個人寧願選擇前者

就傳媒報道港府可能引用《緊急法》以頒布《禁蒙面法》、或實施宵禁令,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宵禁令對港人影響非常大,相較之下他個人寧願選擇引用《緊急法》

湯家驊今早出席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承認引用《緊急法》或實施宵禁令均會導致香港的國際形象大打折扣。他提到,假如實施宵禁,如何執行、罰則如何、市民會否接受、會否有更多無辜守法的市民受害等問題,均不能簡單處理。

湯家驊強調,他對引用《緊急法》仍然有很大保留,但《緊急法》與宵禁令之間他寧願選擇前者。

被問及引用《緊急法》以延長拘留時間及訂立《禁蒙面法》是否可以考慮,湯家驊形容那是「不可接受中比較可以接受的方案」,但承認這些做法只能爭取表面平靜、同時亦會加深社會撕裂。

出席同一節目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港府若試圖以嚴刑峻法解決問題,是用錯方法,假如實施宵禁更會造成很大影響,他促請港府懸崖勒馬。

遭警員槍傷學生昨離開深切治療部,今即被控參與暴動及襲警

週二(1日)於荃灣參與示威期間、遭警員近距離實彈槍傷的中五學生,昨日(2日)甫離開醫院深切治療部、轉到心胸外科病房,今天即被律政司提告一項「參與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據傳媒當日拍攝片段,受傷的中五學生以棍棒擊打一名警員的右手,警員隨即朝他胸口近距離開了至少一槍,學生倒地、並一度向趨前拍攝的記者呼喊「心口(胸口)好痛,去醫院」。然而,在場警員包圍倒卧地上的學生戒備,至少三分鐘後始檢查學生傷勢、隨後將他送院治理。

據網上流傳的電腦掃瞄照片,子彈打入該名學生的左邊肺部、距離心臟距三厘米。據報道,受傷學生早前接受手術取出子彈碎片,情況轉為穩定,至昨日傍晚離開深切治療部、轉到心胸外科病房留醫,目前已毋須依賴呼吸機協助呼吸。

警方早在昨日表示,初步考慮控告受傷學生「襲警」及「非法集結」,案件由新界南重案組調查。

至今天,律政司宣布控告受傷學生一項「參與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控罪書指出,被告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及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另外在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

除了受傷學生,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的還包括另外五男一女,他們分別被控參與暴動、縱火、襲警等罪名。

《立場新聞》直播片段顯示,警員疑以黑色鐵通換掉學生使用的白色短棍

根據警方昨日形容,受槍傷學生當時以「鐵通或鐵枝」、「削尖硬物」攻擊警員。然而據《立場新聞》引述當日直播片段顯示,懷疑曾有警員從遠處帶來一枝削尖的黑色鐵通、替換掉受傷學生原本使用的白色短棍,而再惹來外界質疑警方有插贓嫁禍之嫌。

《立場新聞》引述直播片段顯示(片段約第13分鐘開始),受傷學生當時向警員揮動白色短棍,倒地後短棍落在身旁,有搜證警員原本想拾起短棍,但懷疑被同袍叫停,隨後有警員從遠處拿來一枝長逾一米的黑色鐵枝,並連同受傷學生以游泳浮板所製的「自製盾牌」、頭盔等一併帶走。

除《立場新聞》拍攝到的片段,《法新社》等多間傳媒所拍照片及影片亦顯示,受傷學生當時手持的是不足兩呎的白色棍棒、以及一個印有卡通圖案的藍色游泳浮板。

警方被指修改《警察通例》的武力使用指引,升級可選擇使用武力

香港警方被揭發於中國「十一國慶」前夕修改《警察通例》中的武力使用指引,包括更改對抗程度的定義——屬最高級別的「致命武力攻擊」被修改為不需要「有意圖」、而只需要「相當可能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便可以使用槍械。

10月1日當天,荃灣就發生了參與示威的中五學生被警員以實彈槍傷事件,為「反送中」運動以來首次有示威者被警員實彈槍傷。而據警方事後確認,當日警方在各區合共發射六枚實彈。

《警察通例》中有關武力與槍械的章節一直沒有公開。據香港多間傳媒報道,警方於上月30日晚上在內部上載經過修改的程序手冊。其中,對抗程度仍然分為六級,但界定對抗程度的定義已被更改,可選擇使用的武力亦有所提升。

其中,屬第五級別的暴力攻擊,其原本定義為「肢體毆打但無意圖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修改後定義為「肢體毆打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身體受傷」。

至於控制程度,原本為可以採取強硬拘押控制,或中級武器、即警棍,修改後版本則為除了強硬拘押控制,亦允許使用催淚劑裝置或低殺傷力武器,包括伸縮警棍、警棍、橡膠彈、布袋彈、雷明登散彈槍及水炮車。

至於屬最高級別、第六級別的致命武力攻擊,其原本定義為「以毆打行動意圖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修改後定義為「以毆打行動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並允許警員使用槍械。

警方在新指引加入備註,指列表未必涵蓋所有情況,武力使用的選擇僅供參考,警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及《警察通例》的武力使用指引,判斷何謂合理的武力程度。

然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修訂有機會引致更多警員濫用暴力。他指出,假如警員不當使用警棍、橡膠子彈、布袋彈、水炮車等,同樣有機會致命,因此不認同將這些武器歸類為低殺傷力武器。

「佔中九子案」邵家臻及黃浩銘刑滿出獄

因「佔中九子案」而入獄的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今天刑滿出獄。兩人離開監獄後會見傳媒,談到因服刑而錯過過去百多天的「反送中」運動,均表示需要時間掌握運動發展。

邵家臻及黃浩銘今早先後出冊,在場有近百名支持者迎接及聲援。邵家臻形容牢獄生涯艱苦,但無挫其信念,反而讓他追求民主的意志更加堅定;他又提到,過去數用在監獄外更不簡單,「反送中」運動參與者較坐牢更難捱,他向大家致敬。

黃浩銘亦指監獄生活不太好受,但苦難不會攔阻他對爭取民主的追求。他形容自6月9日起,香港已經變成由抗爭者建立的、追求民主與自由的「新香港」,並敦促特首林鄭月娥儘快回應民間五大訴求、特別是落實「真雙普選」。

關於持續百多日的「反送中」運動,邵家臻坦言在獄中只掌握電視上的片面資訊,當前尚需時間掌握運動;他認為,與五年前的「佔領中環」運動相比,「反送中」運動已經轉型,他很願意在這場運動中學習。黃浩銘則表示,自己在獄中有種很想參加、但無法參加的孤寂,當他看到運動促使很多人上街,已深感出獄後自己身邊會有至少二百萬名同行者。

邵家臻此前曾在「獄中家書」提到,出冊後第一個心願是聽到大家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因此,今早在場聲援人士亦一同高唱了此曲,而邵家臻及黃浩銘則看着歌詞、慢慢跟上試唱。

「佔中九子案」於今年4月宣判,其中邵家臻及黃浩銘各被控兩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罪妨擾罪」,各被判囚八個月。

台灣台中市一間違章鐵皮工廠失火,兩名消防員殉職

台灣台中市大雅區一間生產即棄餐具的鐵皮工廠發生大火,兩名消防員殉職。據當局初步調查,起火工廠屬違章建築。

據報道,消防員於今天凌晨二時左右趕抵現場,隨即對已燒至火光熊熊的工廠展開灌救。由於工廠冒出大量濃煙,消防指揮人員於凌晨三時左右呼叫撤退,隨後發現兩名進入火場探測溫度、搜救及搜尋起火點的消防員失蹤,遂調遣快速救援小組輪流進入火場搜索。

直至早上八時許,消防員找到兩具被壓在鐵皮下的遺體,證實為兩名失蹤消防員張哲嘉及謝志雄。

據當地消防指出,起火鐵皮工廠生產即棄餐具,內部堆放有許多易燃物,且工廠位於農業區。工廠起火後,火勢迅速升級、更一度蔓延至工廠旁的稻田,而鐵皮屋頂亦被燒至倒塌。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