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逃犯條例

831太子站疑雲:消防處稱沒有目擊死亡;傷者數字前後不一,不排除「數錯」

3名傷勢嚴重傷者的「消失」,消防不排除是因為「數錯」;被問到會否有傷者在消防救護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警方帶走,消防多次重申「見不到的事不想作任何揣測」;被問到警方是否有阻撓救援,消防認為這只是一個「溝通問題」。

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發生防暴警察無差別的毆打乘客後,太子站關閉不准人內進,引起市民不滿。

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發生防暴警察無差別的毆打乘客後,太子站關閉不准人內進,引起市民不滿。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傳媒實習記者 余美霞 記者 楊子琪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9-09-12

#港鐵#太子站#逃犯條例#香港

香港社會連日頻傳,指8月31日警方處理反送中示威行動期間,有市民在太子港鐵站內死亡;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昨日公開消防處內部紀錄,顯示傷者數字從最初點算的10人減至7人,疑有3名傷勢嚴重的傷者「消失」。

今日(9月12日)下午2時半,消防處召開記者會解釋831太子站救援過程,由副救護總長曾敏霞及副消防總長(總部)陳慶勇代表回應。陳慶勇先指出,昨日由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公開的紀錄文件為消防內部文件,當中有消防的慣用術語,可能會有錯誤解讀或引起誤會,但他承認該紀錄文件與當日完整的行動紀錄吻合。

記者會開始之初,陳慶勇先向傳媒講述當日收到救援求助的情況:

  • 第一宗事故為當晚的10時49分,消防接報指有市民從直播中看到有長者在太子站內被打傷,而救護員到場時間為11時31分,但當時太子站已封站。
  • 第二宗事故為10時56分,消防接報指太子站內有3名人士被打傷,救護員到場時間為11時17分,3分鐘後已由E出入口進入站內救援。陳慶勇強調此次並非處理大型傷者事件。至11時24分,站內有一名女士報稱受驚,救護員轉為安慰該名女士,後11時31分簽署不需要送院文件後離開太子站。
  • 第三宗事故發生於10時57分,消防接報太子站發生二級火警。消防員於11時01分到達現場,11點06分由B1出入口進入太子站,惟及後未發現火警,但於月台見到不少傷者,而因消防隊隊員中有部份人具有先遣急救員資格,後改為照顧港鐵站內的傷者。
  • 第四宗事故發生於11時05分,指太子站3號月台有大量傷者,其後消防確認為「特別服務-涉及大量傷者事故」。救護車與指揮官11時14分到場,但因港鐵站已封站,後於與警方協調後,在晚上11時31分容許一名「見習救護主任」經B出口進入月台。

陳慶勇解釋,有消息指出消防需要經過警方同意先能離開一事,指當時因警方對太子附近一帶曾作風險評估,考慮到現場有示威者叫囂及警方認為或有搶犯的危險,而當時救護指揮因考慮到傷者及相關同事的安全,故同意警方建議,由港鐵安排專車將部份傷者送往荔枝角站,後送至明愛醫院及瑪嘉烈醫院進行救治。陳慶勇承認當時的決定「是不理想的,但已是當時最佳的選擇。」

他又指曾有媒體向其分別就太子站事故及油麻地站事故查詢,但其後媒體將兩宗事故合併報導,認為會對公眾構成誤導。陳慶勇稱油麻地站事故接觸傷者時間比太子站的早,所以數人數時不會計算在內。 副救護總長曾敏霞則講述當晚1名現場救護指揮官進入太子站的流程。她指當晚11時30分該名救護指揮官到達月台但沒有帶檢傷分類卡入站,她強調當時環境惡劣,而救護指揮官得一人,同時現場傷者的流動性大,故在數人數方面有一定的困難,或會導致「數錯」的情況出現,希望公眾理解。

而地面上已有一至兩輛救護車到場。現場指揮同事於太子站B1出入口附近舖好地席,亦有嘗試從B1出入口入站,但因閘封閉而未能成功。然後救護同事考量到E出入口有升降機,方便救援,故將設備轉帶到去E出入口。及後與警方協商後,至凌晨12時30分,19名增援的同事成功進入月台。

有關傷者數目出現偏差而引起公眾關注的問題,曾敏霞公布了不同時段裡同事所點算到的傷者人數:

  • 23:46分,初步評估後點算大約10至15位傷者,已通報至控制中心
  • 00:01分,傷者人數確認為9個
  • 00:15分,傷者人數更新至10個。因現場人流浮動,在場救護指揮官決定將傷者集中於一個地方,以方便點算
  • 01:02分,確認現場有7名傷者需要救護服務

曾敏霞指出今次太站子事件太子事故為非一般大型事故。她舉例若發生暴力事件、衝突事件等,會先等待警方作出評估、確保安全,再決定工作。而當晚救護監督到達現場後,曾與警察協商,而在警方的風險評估下,太子站有危險。而消防同事亦有考慮到病人全部清醒,維生指數平穩,加上太子駛往荔枝角時間很短,「很方便去明愛跟瑪嘉烈醫院,而醫院亦有能力接收病人」,故最後聽從警方的建議。

2019年8月31日晚上11時左右,防暴警察在港鐵太子站月台及車廂的乘客以無差別的方式施放胡椒噴劑及以警棍毆打。
2019年8月31日晚上11時左右,防暴警察在港鐵太子站月台及車廂的乘客以無差別的方式施放胡椒噴劑及以警棍毆打。

傷者人數由最初的10名,到1時02分改為只有7名,是否由同一人負責點算?

曾敏霞提到當日在太子站警方仍然有行動進行,如搜查可疑人士的身分證等。她提到在衝突或者暴力事故當中,現場消防人員的指揮是要配合警方行動。因應當時月台已經有同事在照顧傷者,所以警方批准一名救護人員下去進行為傷者進行評估。同時亦因該指揮官並無帶檢傷分類卡進入站內,令計算人數有困難;曾敏霞又強調當時環境惡劣、太子站範圍較大,而現場傷者亦有流動性,故或會發生錯算的情況。

有記者反問當時現場已有有10名持有先遣急救員資格的消防員在現場,為何在11名消防人員照顧傷者的情況之下都會發生走失傷者?曾敏霞重申當晚警方在現場仍有行動進行,而有些被捕人在警方的協助調節下曾做了移動的行動。她指出「所有傷者都是清醒,他們可以移動」,故不排除是否因為「數錯」而因10名傷者變成7名傷者。

記者問到,是否不能排除有傷者在消防救護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警方帶走,曾敏霞多次重申「同事只可以報他見到的事,見不到的事不想作任何揣測」。

為何6名「紅色」傷者會減至3人?

曾敏霞回應指「紅色」未必代表不清醒,「有些人是行得,但呼吸很急促,我們都是會給他紅色」。她解釋因為病人的症狀有機會會變,也有可能因為被施予治療之後病人好轉而更換顏色,她稱不能排除負責點算傷者的同事重複計算傷者。 當記者追問究竟是重複計算或是傷勢好轉?曾敏霞稱「我其實都好想知」。她坦言當情況多變的時候,而負責點算傷者的同事亦沒有檢傷分類時,通知紀錄沒有詳盡的記錄,無法確實解釋事件,「所以暫時都沒有一個頭緒找到原因」。

有記者質疑,為何負責點算傷者的同事,明知道到需要計算人數,但沒有帶檢傷分類卡?曾敏霞稱該同事打算自己先下去,待支援的同事到了再以檢傷分類卡分類,但「沒想到會用頗長時間先有同事增援」。曾敏霞強調,檢傷分類卡的用處是安排病人送院的先後次序,並不會影響病人的治理程序,認為同事沒有帶下去「不是太理想,但完全沒有影響病人的治理」。她又指增援的同事有足夠的資源去治理病人,事件中的指揮官亦有在資料版上記錄傷勢,後來亦能口頭上清晰告訴增援同事各病人的傷勢。而她提到,最後增援的同事亦都沒有為傷者掛上檢傷分類卡,「因為已經足夠有同事去照顧」。

為何不選擇較近的油麻地或深水埗站作運送?荔枝角是否警方提議?

陳慶勇表示,當晚救護人員的決定完全因應警方評估。他表示同事在月台時想從E出口離開,但根據警方評估,當時地面太過危險,而考慮過警方風險評估,因應保障同事的安全、傷者的穩定情況後,接受警方的建議由專車將傷者送去荔枝角站。

有記者問到,消防憑什麼相信警方的判斷?陳慶勇提到早前有內地人士於機場被示威者阻攔,亦因當時現場示威者情緒相當激動,令救護離開現場時候受阻。而今次考慮到傷者是警方已經拘捕或者打算拘捕的人士,因警方評估過後或會有機會發生搶犯,所以將此納入考慮的因素。

警方是否曾阻礙救援?是否曾報稱「沒有傷者」?

網上多段影片及媒體報導均指出,有警員曾在太子站E出口向消防救護員稱站內月台上沒有傷者。

曾敏霞承認,警方至少兩度告知在場救護員月台上沒有傷者。而陳慶勇表示當晚救護總隊目曾即時回答警方:「我的主管在下面做嘢」。他認為這是一個溝通問題,而經與警方協調後於凌晨30分救護員能夠進入港鐵站月台。

記者多次問及,警方的陳述與消防同事並不吻合,是否理想?延誤一小時才可增援是否可以接受?而消防是否包庇警方?

陳慶勇沒有正面回應,只是重申「對救援有延誤是不理想的」。他又不同意記者認為消防接受警方的建議是「向警方妥協」及「犧牲消防救護的專業精神」,認為只是溝通上的問題。他又指經過今次831事件後,日後會與警方做一些檢討工作,「要不斷溝通協調才可以改善」。

對於有指高級警司不讓3名紅色傷者送院及有警察阻撓救援的情況,曾敏霞指並沒有收到有關同事反映。她直言病人需要送院與否由救護同事決定,非由警方決定。

太子站是否有人死亡?網傳曾有一名示威者曾被打至口吐白沫不醒人事,去哪裏了?

陳慶勇代表消防處再一次澄清,消防處成員在當晚沒有見到死亡個案,重申「消防處絕對不會隱瞞」死傷者,當時7名傷者都是清醒送院,「這個是消防處對香港市民的保證」。

陳慶勇表示多年來消防員及救護員願意冒自己的生命危險拯救他人,即使是「已知死亡個案,我們都會竭盡所能,將他們的遺體帶回安全地方」,又強調「這是我們對生命的尊重,我們的同事絕對不會隱瞞死傷者數目」。

至於有指曾有一名示威者曾被打至口吐白沫不醒人事被消防抬走,陳慶勇指已問過所有在場的消防救護同事,並無人見到相關個案。

毛孟靜公開消防處內部文件,提出3點質疑

昨日(9月11日)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向傳媒公開由消息人士提供的「事故現場與消防處控制中心對話紀錄」。根據記錄,8月31日當晚分別有一名「見習救護主任(PAO)」及一名「消防局局長(StnC)」於23時12分與23時20分抵達事發的太子站點算傷者數目。

兩人先後於凌晨12時許回報傷者數目為10名(包括6名「紅色」傷者,2名「黃色」,2名「綠色」)及9名,隨後「流動指揮車(MCU)」於凌晨1時許向控制中心報稱有7名傷者,當中少了3名「紅色」嚴重傷者,引起傳媒及公眾關注。(編按:救護員在重大事故現場會依嚴重程度將傷者分類,「紅色」為最嚴重和需要優先處理的狀況,其次為黃色和綠色)

根據毛孟靜所取得的對話記錄,事故現場與消防處控制中心對話的電話記錄如下:

  • 23 : 46 見習救護主任要求派5隊急救員到月台,指現場有10到15名傷者
  • 23 : 49 消防局局長稱現場有3名傷者,當中2人頭部受傷、1人氣促
  • 00 : 01 見習救護主任回報有9名傷者,涉及頭部、腳部受傷及氣促
  • 00 : 15 有警員於太子站E出口聲稱月台上無傷者,阻止救護總隊目及救護員入站
  • 00 : 15 見習救護主任再回報傷者數目為10人,包括6名紅色、2名黃色及2名綠色傷者
  • 00 : 20 流動指揮車引述在場的消防局局長稱現場有9名傷者
  • 01 : 02 流動指揮車報稱現場有7名傷者,包括3名紅色、2名黃色及2名綠色傷者
  • 01:07 根據警方高級指揮官,7名傷者將被送往荔枝角地鐵站,要求荔枝角A出口預備5台擔架。

毛孟靜提出三點疑問。

其一,為何通話記錄顯示本月1日零時15分,警察通知消防指太子站月台並無傷者、著消防救護員不必前往月台,但當時消防記錄卻指有7名傷者?

其二,為何當時由警方指揮消防救護員,並由警方決定用港鐵列車將傷者由太子站、送往距離醫院較遠的荔枝角站?

其三,為何當晚有三名事實上與太子站月台衝突無關的傷者,被計算入月台衝突傷者名單之上?

毛孟靜要求警方就以上疑問作出解釋。另外,她亦不接受消防處早前提出點算傷者有誤是因為情況混亂的解釋,並指當日現場人數不多,救護員理應為每位傷者作記錄、並將標示傷者受傷部位的文件掛於傷者顯眼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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