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逃犯條例

港警發射逾150催淚彈、20布袋彈、數發橡膠子彈,「全是低殺傷力武器」

在今日記者會現場,大量傳媒工作者響應記協呼籲,穿戴頭盔、反光衣及眼罩等採訪設備,抗議警方在過去數日暴力阻礙記者採訪。

2019年6月13日,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表示行動中警方一共投擲逾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盧強調,以上武器投放數字為約數。

2019年6月13日,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表示行動中警方一共投擲逾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盧強調,以上武器投放數字為約數。攝:林振東/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柳石 實習記者 楊小川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9-06-13

#逃犯條例#香港

6月12日香港反《逃犯條例》修訂示威爆發警民衝突,根據醫管局數字,目前共造成81名示威者受傷,當中2人情況嚴重,至發稿前全部人情況穩定。

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今日(13日)下午就昨日示威活動會見記者,他表示目前以暴動、襲警及非法集會等罪名共拘捕11人,警方則有22人受傷。盧偉聰稱,警方從早上起一直保持「克制」,惟下午在防線受衝擊,以及有示威者將鐵馬、磚頭等扔向警方的情況下,才發起武力驅散行動。行動中警方一共投擲逾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盧強調,以上武器投放數字為約數。

在2014年的佔領運動中,防暴警察共投擲87枚催淚彈以驅散路面的示威者。

在今日記者會現場,大量傳媒工作者響應記協呼籲,穿戴頭盔、反光衣及眼罩等採訪設備,抗議警方在過去數日暴力阻礙記者採訪。

警指嚴格依從指引使用武力,「行動細節不便透露」

盧偉聰在發言中表示,警方自早晨開始便見到有蒙面示威者有組織地衝出龍和道和夏慤道,過程中有威嚇和挑釁行為,已構成非法集會,惟警方始終保持容忍和克制態度。他續稱,直到下午三點多,有多批示威者在不同地點衝擊警方防線,而在立法會的防線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鐵枝、木板和鐵馬等物件,警方為保護自己和立法會大樓內工作人員的人生安全,以及維持立法會運作,才發起武力驅散行動。盧偉聰稱「暴動」定性為警方決定,政府高層沒有參與相關討論。

盧表示,警方在是次行動中使用的裝備「與海外國家的執法機構在處理同類暴動的裝備無大分別」,包括警棍、胡椒噴霧、催淚水劑、手擲催淚彈、胡椒彈、布袋彈和橡膠子彈等,「全是低殺傷力武器」。盧強調警方在使用武力時均「嚴格依從警隊的相關武力指引」,又稱警員和示威者「都是香港人」,希望市民用和平理性的手法表達意見。

面對記者多次問及警方使用武力的指引,盧偉聰回應表示「行動細節不便透露」,但警員均有跟足指引,並曾接受嚴格訓練,會以適當武力回應示威者的武力行動。對於有記者指出警方未有發出警告便開槍,盧則表示警方「在可行的情況下都會警告」,而過程中亦曾多次舉黑旗警告,並口頭大聲警告,但當時「情況好危急」,是有可能先行動後警告。

對於會否承諾不使用實彈,盧偉聰則表示講法空泛,舉例反問記者:「如果有天他們用汽油彈、土製炸彈怎麼辦?」

盧以英文回答記者提問表示,現時(at the moment)絕不會要求解放軍增援。

盧:盼記者體諒現場混亂警方辛勞

至於有指警方在醫院拘捕受傷示威者,盧偉聰承認警方有在醫院採取拘捕行動,強調並非故意到醫院干擾傷者接受治療,而是當警方得知或有合理懷疑有人涉嫌干犯罪行,便會採取行動。

他舉例反問:倘若黑社會分子入院,是否因為他在醫院警方就不能干擾,不作拘捕呢?

另外,記者會中有記者表示在採訪過程中經常受到警方的不禮貌對待,包括被粗口呵斥和被警員用槍指向發射催淚彈,亦有記者指出不同職級的警察均曾表示記者最阻礙警方行動。盧稱「我對記者從來也是最客氣、最有禮貌的」,惹來在場記者竊笑。他回應:「大家別笑,我們是真的有心做好與傳媒關係的。」他補充,如果記者真的受到不禮貌對待,他感到抱歉,但也請記者體諒現場情況混亂和警方辛勞,並指會對19宗記者投訴事件一一處理。

而據香港電台報導,其外派司機在當日衝突中疑被催淚彈擊中後暈倒,現時仍在留醫,情況穩定。傷者48歲司機莊文龍蘇醒後表示,當時情況混亂,示威者與警方發生衝突,催淚彈從四面八方投擲,他在躲避期間疑被催淚彈擊中後暈倒。莊表示,不能歸咎是誰的責任,只希望事件能盡快平息,警民能和平共處。

多個行業工會及人權組織對警方濫用警權表示抗議

全體法律界選舉委員會13日發布聯合聲明,譴責任何人在和平示威中使用違法武力,表示高度關注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但同時提醒警方《警察通例》第29章關於武力使用的條款。聲明更引用早前朱經緯一案判詞指出,無論警察面對怎樣的困難,「對公眾的任何一員無理使用暴力的違法行為是不可寬恕的。」委員會促請警方就6月12日當日是否對示威者及新聞從業員使用過度武力展開獨立調查。

香港大律師公會同日也發布聲明譴責暴力行為,指出嚴重關注有影片顯示警方向手無寸鐵的示威人士及顯然是前線記者的在場人士作出罔顧他們安全的行為,顯示警方似乎已遠超其行使維持公共秩序的合法權力。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前線醫生聯盟發表聯合譴責聲明,譴責警方對示威的處理方法,指出在集會氣氛變得緊張初期便向示威者使用武力和不合比例、過量的催淚氣體,甚至使用不對等的武器:布袋彈和橡膠子彈,當中更瞄準示威者頭部及新聞工作者發射武器。聯合聲明指出,這些舉動都不是以驅散人群或群眾控制為目的手段,現埸多名市民、醫護人員和新聞工作者更因警方濫用暴力而受傷。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亦發聲明批評,警方向和平示威者使用催淚彈及胡椒彈有違國際法,警方12日所為未能達到國際對武力的嚴謹限制標準,「警方過份動武令現場情況更加緊張,不但沒有停止衝突,反而很大程度令衝突加劇。 我們呼籲警方不要一再向和平示威者濫用警力,而是要確保市民能夠合法地行使他們的權利。我們同時提醒警方,向已被制服的個人或示威者動武,同樣不合法。」

此外,人權觀察中國部、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家行業協會及人權組織對警方12日行動表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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