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深度逃犯條例

陸委會港澳處長:「殺人案演變成進退失據,港府要負完全責任。」

「我們陸續接獲到陳情跟電話的詢問,民眾擔心《逃犯條例》修過了之後,會不會被送到中國大陸?他們擔心之後香港司法為所欲為,人身安全無法保障。」

陸委會港澳處長杜嘉芬。

陸委會港澳處長杜嘉芬。攝:陳焯煇/端傳媒

端傳媒記者 陳虹瑾、趙安平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19-06-14

#逃犯條例#香港

6月13日,台灣的大陸委員會發佈旅遊安全提醒,呼籲國人暫避時免前往香港。這是《逃犯條例》修法以來,台灣政府首度發布旅遊提醒。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重申,就算《逃犯條例》通過,國人在香港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確保前,台灣政府不會接受來自於香港的逃犯。他並指出,不排除條例通過後,香港自由、人權法治倒退,形成難民問題,陸委會將研擬妥善的應處方案。

時間回到6月11日,香港政府審查《逃犯條例》前夕,陸委會官網開闢《逃犯條例》專區,提醒台灣人《逃犯條例》一旦修正通過,包含到港旅遊或過境的國人,都可能因此遭羅織罪名、送至中國大陸受審。與此同時,超過20個台灣民間團體發出共同聲明,呼籲台灣立法院臨時會應邀請行政院專案報告並發表聲明,政府應研擬發布緊急命令停止《港澳條例》部分適用,並優先管制香港公務員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的港資赴台。

陸委會回應《逃犯條例》修法。
陸委會回應《逃犯條例》修法。端傳媒設計部。

去年二月,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但目前香港與台灣並無刑事司法互助,即使香港有與20國簽有「逃犯移交」協議,但不適用於台灣,因此台灣無法要求香港引渡陳同佳來台受審。今年二月,香港保安局以陳同佳案為由,向香港立法會提具文件,擬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陸委會人士私下比喻:「明明只要喝一杯牛奶,你(港府)卻以此為由,開了一座農場,農場裡面還養鱷魚......。」事實上,陸委會今年以來多次公開呼籲港府應撤回《逃犯條例》修法草案,邱垂正公開發言從「一定會採取必要措施」、「不排除對香港發旅遊警示」,5月9日再公開表示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前提下與港府協商,強調港府即使通過修例,台灣政府也不同意移交陳同佳,再到如今發布旅遊提醒,對港府的態度漸趨強硬。

閱讀全文,歡迎加入會員

華文世界不可或缺的深度報導和多元聲音,了解更多

立即訂閱

已經訂閱?登入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