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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律師」最後一案,王全璋判刑四年六個月

2018年12月26日,王全璋案在天津開審,香港多個政黨及團體到中聯辦外抗議,指出中國政府未曾保障王全璋公平審訊的權利,要求立即無罪釋放王全璋。

2018年12月26日,王全璋案在天津開審,香港多個政黨及團體到中聯辦外抗議,指出中國政府未曾保障王全璋公平審訊的權利,要求立即無罪釋放王全璋。攝:Stanley Leung/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1-28

#709律師

「709人權律師」王全璋被控「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今天(28日)上午,由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認定王全璋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王全璋是「709人權律師」中最後一位結案的被捕人士。他在2015年7月10日失蹤,期間杳無音信,直到2017年2月,被天津市檢察院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起訴。去年12月26日,王全璋案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指,因案件涉及國家秘密,決定不公開審理,擇日宣判。

12月28日,王全璋妻子李文足,聯同另外兩名709案律師謝燕益、李和平的妻子原珊珊、王峭岭,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遞交「督促函」,要求糾正天津法院就王全璋案「嚴重超出辦案期限」一事,以及調查謝燕益、李和平遭受酷刑的問題。但受到保安的阻攔,未能進入法院。

李文足指出,王全璋案主審法官不見她聘請的律師,不讓律師約見,導致案件嚴重超出規定辦理的期限。李文足同時指出,庭審律師並非由她聘請的。庭審當日,李文足在Facebook中寫到,家中來了便衣國保,和小區保安、「社會人士」一起限制她的行動,阻止她去天津旁聽庭審。

1月3日,面對王全璋案嚴重超出辦案期限的指責。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回應說,案件是嚴格依照中國相關規定辦理,會得到公正處理。他批評王全璋在法庭要求更換指派的律師劉衞國,是運用程序拖延審判。

「709案」另一位相關律師謝燕益認為,26日的審訊存在很多的疑點,如果王全璋當庭解聘律師,庭審應該中斷,程序上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包括申請公訴人或法官迴避,案件沒有可能在一個下午就審理完畢。

當局指派給王全璋的代理律師劉衞國曾經在去年10月份發表聲明,稱自己因意外受傷摔斷牙齒,無法繼續擔任辯護職責,退出案件代理工作。月底,又有消息傳劉衞國將繼續代理王全璋案,並公布了王全璋給劉衞國的親筆信,信件中,王全璋表示介入自己的案件給劉衞國帶來了很多困擾和麻煩。11月1日,李文足發表聲明,稱通過朋友轉達才知道這一消息,自己並不知情。

劉衞國是王全璋案的第8位律師。李文足曾指出,從2015年開始,自己已聘請過7位律師,但都因為被官方打壓及威脅而退出。另外兩位參與協助她的律師,則不被官方認可資格,並先後被公安查房。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形容中國當局的判決結果「可恥」。 「今年的判決是極大的不公正。王全璋和平地為中國人權發聲卻受到了懲罰,」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辦公室研究員多利安·劉(Doriane Lau)在該組織的一份聲明中說,「他必須被立即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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