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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中國最高法院法官為「免遭不測」揭發卷宗被盜,院方否認後啟動調查

2018年12月29日,大陸媒體《華夏時報》發布錄像,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為保護自己「免遭不測」,陳述陝西榆林千億礦權案「卷宗被盜」事件始末。

2018年12月29日,大陸媒體《華夏時報》發布錄像,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為保護自己「免遭不測」,陳述陝西榆林千億礦權案「卷宗被盜」事件始末。圖片來自網絡視頻。

刊登於 2018-12-31

大陸媒體《華夏時報》深度調查部29日發布了一段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錄像。王表示,製作這段錄像是為了「保護自己,免遭不測,留下一些證據」。

他在錄像中講述,作為陝西榆林凱奇萊公司與西安地質勘察院(下稱西勘院)合同糾紛案的承辦人,他在準備寫判決書前,曾發現原本存放在自己辦公室的案卷「離奇被盜」。

王林清表示,他在事發後立即向「程庭長」匯報,「程庭長」查看監控錄像後告訴他,監控可以證明他帶着卷宗進入辦公室,之後空手而出,但「第二天監控就壞了」。

王林清認為事件「非常蹊蹺」——其辦公室外有兩個監控設備,且新安裝不久,不可能同時出現問題。

崔永元爆料,指最高法院卷宗「被盜」

這起風波源自12月26日,中央電視台前主持人崔永元發布微博,提起這宗發生於2003年的陝西榆林「千億礦權案」,指該案「卷宗被盜兩年至今無下落」,並懷疑最高法院內部「有賊」。

央視週刊新聞今年1月報導,凱奇萊公司的法人代表趙發琦曾於2003年與擁有探礦權的西勘院簽訂合作勘查協議,拿到一塊煤田的開發權。簽訂合同後,凱奇萊公司進一步勘查發現這塊煤田儲量巨大,擁有煤礦「20億噸,估值上千億元」。西勘院隨後毀約,要將該煤礦轉交另一間公司開發。

趙發琦開始了長達12年的維權之路。趙發琦律師斯偉江曾於2011年指出,另一家公司具有「官府背景」

  • 2006年10月19日,陝西省高院一審判決趙發琦勝訴。西勘院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

  • 2008年5月,陝西省政府致函最高法院,報告該省對於此案的意見。

  • 2009年11月,最高法院作出二審裁定,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 2011年3月,陝西省高院重審判決,裁定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的合同無效。趙發琦不服,又上訴至最高法院。

  • 2011年8月,趙發琦被捕,罪名為「虛報註冊資金」;他在被關押133天獲無罪釋放。

  • 2013年6月25日,最高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

  • 2017年1月12日,最高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法庭未當庭宣判。

  • 2017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裁定趙發琦勝訴,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的合同繼續履行。

  • 2018年12月30日,趙發琦接受界面新聞採訪表示,判決下達一年後,陝西省高院遲遲沒有將礦權執行給凱奇萊公司。

媒體轉述最高法院:卷宗丟失系謠言

在崔永元舊事重提後,新京報很快於27日發布報導,援引最高法院回應稱,關於陝北千億礦權案的「二審全部卷宗一次性丟失」和「卷宗被盜兩年無下落」這兩種說法,「均沒有任何事實和證據證明,屬於謠言」。

崔永元當天(27日)又在微博上連番回應,稱自己揭發此事要冒很大風險,暗示手中握有證據,並質問最高法院「敢對質嗎?」

崔永元還給出了從「當事人王X」獲悉的「案卷丟失」具體時間,為2016年11月26至27日(週六至週日間),王某是在28日(週一)上半時發現的,並第一時間告訴了「民一庭庭長程xx」。崔隨後又補充稱,如今案卷據說又有了

12月28日,澎湃新聞也發布報導,題為《最高法再回應千億礦權卷宗被疑丟失:歡迎相關人士查閲正卷》,但該篇報導29日在澎湃新聞網站上被撤下

最高法院正式回應:已啟動調查程序

12月29日,繼疑似王林清的自述錄像在網上廣泛傳播後,最高法院當晚作出官方通報,證實了崔永元發布的相關圖片與最高法院檔案處案件副卷的有關內容相同,並表示「已經啟動調查程序」,「如發現我院工作人員違反審判紀律問題,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崔永元29日又發微博回應,評價最高法院「從一口認定為謠言到開始啟動調查,這就是進步」,並表示願意協助調查真相。

12月30日,崔永元又在微博上提出,最高法院已證實他披露的事件是真的,則應該向他道歉,「我沒造謠,是你們造謠」。他還指出,最高法院大樓內「丟案卷不報案、內部監控能黑屏」,屬「瀆職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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