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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香港「佔中九子案」開審,九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

2018年11月19日,「佔中九子」分別被控各項「公眾妨擾罪」,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九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離開法院時接受記者提問。

2018年11月19日,「佔中九子」分別被控各項「公眾妨擾罪」,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九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離開法院時接受記者提問。 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8-11-19

「佔中九子案」開審,九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

香港「佔中九子」分別被控各項「公眾妨擾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九名被告全部否認控罪

九名被告為「佔中運動(又稱:雨傘運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邵家臻、立法會前議員李永達、學聯前常委張秀賢及鍾耀華,以及社民連黃浩銘。他們分別被控於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期間,在金鐘添美道、分域碼頭街等不同地點「煽惑他人」或 「煽惑他人煽惑」非法阻礙公眾地方及道路。另外,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各被加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

九名被告今早抵達法庭,多名泛民主派領袖、議員、社運人士及大批市民到場聲援。他們高呼「公民抗命,無畏無懼」、「我要真普選」等口號,亦有人高舉象徵「雨傘運動」的黃傘、寫有「撤銷檢控」的標語。

庭上,法庭書記逐一宣讀九名被告的控罪內容,各人回答「不認罪」;其中,鍾耀華回答時稱:「何罪之有?不認罪。」黃浩銘則稱:「我要真普選,『雨傘運動』無罪,黃浩銘不認罪。」

控方作開案陳辭

控方在庭上作開案陳辭,指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於2013年3月召開記者會,提出「佔中行動」、提倡以「違法達義」作為爭取普選的手段,其後透過接受傳媒訪問、舉辦會議、籌款等宣揚相關訊息,鼓勵公眾參與。

至2014年9月26日,一群學生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抗議,翌日警方採取拘捕行動,引發更多示威者到添美道聲援;當日,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是集會主持人,而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則在場參與集會,他們不斷呼籲市民前來加入,並呼籲市民帶同食物及物資到場,旨在擴大佔領範圍。

至9月28日凌晨,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宣布「佔中行動」正式啟動,戴耀廷呼籲示威者留守;當時已有大量示威者阻塞添美道,各被告繼續呼籲更多市民前來,並教導示威者如何應對警方可能採取的施放催淚彈、拘捕等行動。同日,黃浩銘及李永達分別在分域碼頭街及夏愨道鼓勵市民坐下以霸佔道路。

控方指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於2014年12月初自首,「佔中行動」持續多月後結束;在整個「佔中行動」期間,從來沒有人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對道路及交通造成不合理阻礙,妨害公眾。

「公眾妨擾罪」沒有刑期上限,區院判刑上限則為監禁七年

律政司就本案以《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提訴。「公眾妨擾罪」沒有刑期上限,意味各名被告一旦被裁定罪成,最高可按區域法院判刑上限判刑、即判監七年。

早在本案今年年初預審時,辯方曾就控罪提出多項法律爭議。辯方質疑,律政司分拆多條控罪提告,但控罪內容重疊,旨在加重各名被告的刑責;「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控罪違反常理,甚至有違憲之嫌;各名被告控罪中的行為已受《公安條例》規管,惟控方以較空泛的《普通法》罪行提告,做法欠缺理據。辯方因此要求法庭撤銷針對各名被告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控罪。

然而,主審法官陳仲衡早前裁決,認為控罪適用、並無重複或違憲問題,且控罪不影響香港市民的言論自由或其他《普通法》賦予的權利,因此駁回辯方申請,批准控方以相關控罪提訴。

英國議員提出跨黨派議案,促就「佔中九子案」譴責港府

就「佔中九子案」在香港開審,英國八位議員日前提出跨黨派議案,尋求國會及英國政府譴責港府以「空泛、含糊不清」的罪名指控香港民主派人士,試圖恐嚇他們、使他們噤聲;議案又敦促英國政府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承諾,向港府提出關注,並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

相關議案由執政保守黨人權委員會主席 Fiona Bruce 主導提出,獲來自保守黨、在野工黨、民主統一黨、蘇格蘭民族黨等各黨派的另外七位議員聯署支持。

正在巴布亞新畿內亞出席 APEC 峰會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批評英國議員提出相關議案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做法「非常不可取」。她強調香港司法獨立,檢控決定由檢控部門在法治前提下作出,她本人作為特首不會決定或干預檢控決定。

署理特首張建宗今天亦回應事件,指提出議案的英國議員「可能對香港認識不足」。他表示英國議員「已經很忙,應該關心自己國家的事」,並重申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自由得到保障,香港是開放自由的城市,連續多年被評為最自由經濟體。

早在上週,國際特赦組織(AI)亦曾發表公開信,強調「佔中九子」當日是以和平方式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帶領運動,批評港府以「模糊、曖昧的控罪」起訴他們;公開信呼籲全球各地關注案件的人士通過一人一信方式要求港府撤銷控罪,停止以政治檢控打壓和平集會和反對聲音。

高院裁定港府限制市民使用「公民廣場」的做法違憲

港府於2014年、即梁振英擔任特首期間,決定關閉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俗稱:公民廣場),並在廣場四周築起圍欄,只在週日對外開放廣場。退休攝影師張德榮認為港府做法限制市民集會及表達自由,同年入稟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今天裁定港府做法違憲,裁定張德榮勝訴

區官在判辭中指出,港府行政署制定週一至週六不開放「公民廣場」的安排違憲,且在法律上犯錯,不合符《基本法》第27條及人權法案第16條、第17條。其中,張德榮曾經申請使用「公民廣場」舉行公眾集會但被拒,區官下令當局撤銷拒絕相關申請的決定。

代表張德榮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早前表示,行政署對「公民廣場」限制森嚴,做法極端及不合理,反映署方誤將「公民廣場」視作私人地方、將港府視為私人地主,惟事實是「公民廣場」以公帑興建,在政總工作的人亦是公僕,署方的無理限制屬侵犯人權。

傳中宣部禁大陸片、合拍片報名金馬奬,金馬執委會稱「沒有聽說」

台灣紀錄片導演傅榆的金馬奬得奬感言引發兩岸爭議,今天有香港傳媒報導指中共中央宣傳部已向大陸電影局下達指令,禁止所有大陸電影及「合拍片」報名參加明年的金馬奬,且電影局已通知各大電影公司

就相關消息,金馬奬執委會回應稱「沒有聽說」。電影基金會董事長朱延平亦表示從未聽聞、也沒有收到任何消息,他希望華語影人們繼續支持、愛護金馬奬。

傅榆執導的《我們的青春,在台灣》獲得金馬奬「最佳紀錄片奬」,她發表得奬感言時稱:「我希望有一天,我們的國家(指台灣)可以被當作一個真正獨立的個體來看待,這是我身為一個台灣人最大的願望。」

傅榆的言論隨即惹來大陸人士的抨擊,大批大陸藝人、甚至近年活躍於大陸的台灣、香港藝人紛紛在微博發出「中國,一點也不能少」宣言。大陸影藝人亦集體缺席頒奬禮後的金馬惜別酒會。

港府公布最新「貧窮數字」,貧窮人口達138萬

港府今天公布最新「貧窮數字」,2017年香港貧窮人口達138萬,貧窮率為20.1%,人數較2016年增約3萬,比率增0.2個百分點。

而在港府恆常現金政策介入後,貧窮人口仍然突破百萬,達101萬,貧窮率為14.7%,與2016年相若。其中,長者貧窮率在政策介入後為30.5%,較2016年回落1.1個百分點;然而,兒童貧窮率在政策介入後依然上升0.3個百分點。

港府表示,「貧窮線」以住戶收入為指標,當中沒有考慮資產,因此可能會高估貧窮率;加上去年經濟顯著擴張,令貧窮線門檻上升。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兼任國防部長,拒絕提前大選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宣布自行兼任國防部長,並強調不會提前舉行大選。他表示,以色列當前面臨複雜局勢,提前大選是不負責任的舉動。

上週,以色列原任國防部長利伯曼(Avigdor Lieberman)因不滿內塔尼亞胡與哈馬斯武裝組織(Hamas)達成停火協議,而宣布辭職並要求提前大選。在利伯曼及其領導的政黨「以色列是我們的家園」(Yisrael Beiteinu)退出之下,內塔尼亞胡執政聯盟的議會議席數減至61席,僅以一席之差維持過半數優勢。

然而,以色列現任教育部長貝內特(Naftali Bennett)早前已公開要求內塔尼亞胡任命他為國防部長,否則就會帶領其政黨「猶太人家園」(HaBayit HaYehudi)退出執政聯盟。如今內塔尼亞胡決定自行兼任國防部長,可能進一步斷送執政聯盟的議會過半數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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