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深度逃犯條例

葉靜倫:香港街頭的「陣地社工」,如何突破「社工只是做愛心」的刻板想像?

「陣地社工」的出現並非偶然,而是源於一部分香港社工長久堅持的價值觀:「為人民維權,不為政府維穩」的集體意識和覺醒。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在灣仔與警察對峙,社工許麗明在示威者前,將警察分隔。

2019年7月1日,示威者在灣仔與警察對峙,社工許麗明在示威者前,將警察分隔。攝:林振東/端傳媒

特約撰稿人葉靜倫 發自台北

刊登於 2019-09-15

#社工#逃犯條例#香港

7月27日,23 歲的香港社工劉家棟左手高舉社工證,在抗爭現場被警察逮捕,隨後被拘留在病房 64 小時,但他心裡想的是其餘被控「暴動罪」的 44 名抗爭者。8月31日,另一名社工陳虹秀亦在抗議現場被捕,遭警方控以「暴動罪」,她在9月2日下午獲准保釋。在隨後於法院外舉行的記者會上,陳虹秀關注的焦點仍是自己被拘留的 40 多個小時內,其餘被捕的青年抗議者所受到的羞辱和無理對待。

6月12日晚上,反修例抗議初起,警方祭出武力鎮壓,陳虹秀便決定要與「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的同工一起籌組「陣地社工」。「陣地社工」除了駐守衝突警戒線,也遊走留守範圍,保障示威者被警察搜身時的權利,同時預先教育示威者被捕後需面對的程序,萬一有人被捕,社工亦會提供法律支援。截至 21 日,已有逾 40 名註冊社工加入。招募表單上寫明,他們希望可以變成「好像 First Aid 或記者的特定身分,於衝突現場或警戒線監察警方使用警力的狀況及平衡現場氣氛」。

社工之所以有能力在對抗前線冷靜自持,一方面因其專業訓練使其熟悉溝通與遊說技巧,二方面有些社工長期從事更生人、家暴個案、戒毒或青少年服務等,平日工作上已頻繁面對警察,不像一般人見到警察容易緊張慌亂。

此外,「社工證」雖然不是一個「不會被打」的保證,但在此次反修例運動的多次警民衝突現場已足以成為一個身分識別,就像記者和救護員一樣,在警察還未「殺紅眼」時,能被視為一個有別於抗爭者的、「正在執行工作」的群體。只是如今警力與鎮壓力度升級,大型衝突現場血濺四處、無人有餘力對話時,往往已難有陣地社工發揮之處,僅能在較小型的區域抗爭中協力前線。隨著劉家棟與陳虹秀被捕,也意謂著「社工證」的現場效力逐漸不被警方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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