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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包、「迷藥」和「辦證」:悉尼大學中國留學生賄選風波

是行賄還是文化差異?因為競選前在微信聊天群發出價值十元的紅包、在競選宣傳中書寫「迷藥」、「辦證」的中文詞語,中國留學生汪芷嫻陷入選舉風波。

特約撰稿人 韓靜儀

刊登於 2017-05-16

在悉尼大學,中國留學生在國際學生數量中的比重是最大。
在悉尼大學,中國留學生在國際學生數量中的比重是最大。

約定時間過了5分鐘,汪芷嫻姍姍來遲。她披散的長髮擋住臉龐,鼻上架着寬大的黑框眼鏡,低着頭匆匆穿過咖啡館走過來。

很難把這個中國女孩和近日瘋傳的悉尼大學賄選風波聯繫起來,然而事實就是這樣,一個在微信群中的紅包,幾句粉筆寫就的中文競選宣傳,將她推上風口浪尖。

1

汪芷嫻20歲,兩年前來澳洲上學,目前就讀於悉尼大學商學院本科二年級。最近,她忙於準備競選悉尼大學學生會(USU)主席團成員席位。她向學生會提交了8條政策理念,包括促進學生會開放更多給國際學生的付錢職位、積極引導國際學生融入校園和本地生活等。今年的10名候選人中,除汪芷嫻外,還有2名中國籍學生。

在湖南讀中學時,汪芷嫻也曾參加過社團活動,如在音樂聯盟擔任社長,但那些團體與學生會無關。她說這與中國的整體政治環境有關:「團委是把大旗,旗下一切學生政治社團都有些空洞乏味。」在澳洲,為了解西方的政治文化,融入當地生活,她開始積極參加各類社團活動。

大一下學期,汪芷嫻加入SRC(Student Representative Council 學生代表委員會)。這是一個成立於1929年的學生組織,旨在維護悉尼大學全體學生的根本權益。汪芷嫻服務於國際學生部,負責為國際學生提供生活和法律諮詢。在那裏她看到一些對國際學生不公平的案例,萌發了競選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的想法。她認為國際學生在大型學生組織裏沒有發言權,這一點尤其體現在中國學生身上。

「中國學生本來就不是很願意站出來謀求自己的權利,再加上可能因為語言不通、溝通不暢的原因,就更加沒有話語權。」

2015年,中國學生孔一凡當選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在任期間她成立了悉尼大學學生會中文微信公眾號,又推動在商學院教學樓提供中餐午餐。汪芷嫻言語間對孔一凡充滿敬佩:「這是有史以來第一個中國人成為主席團成員,而且她是那種為數不多在就職後真正實現自己政治理想的人。」

汪芷嫻在咖啡店接受記者訪問。
汪芷嫻在咖啡店接受記者訪問。

2

5月9日,對於汪芷嫻和其他9位競選人來說,是十分重要的一天:他們要集體亮相,向選民闡述競選觀點,接受現場質疑。這一環節被稱為Soapbox(臨時競選演說)。

演說開始前兩小時,忙着背演講稿的汪芷嫻接到學生會競選監察人的電話。她回憶,對方的語氣沉重而焦急。

「你立刻過來,有非常緊急的事情要跟你說。」

競選監察人(Returning Officer),是獨立於悉尼大學學生會的第三方機構,負責監督選舉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如果競選者被任何人舉報,監察人有權在核查證據後進行警告,甚至取消其競選資格。如果被處理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則有權上訴,並由選舉仲裁者——一名職業法官最終裁決。

監察人向她出示了一張微信截圖,圖中名為「玩直線的小妹妹」的成員發了兩張競選海報,留言「希望大家都支持我們幾個國際學生」,還發了一個名為「大家晚安」的紅包。監察人質問汪芷嫻「玩直線的小妹妹」是不是她本人,她表示無法百分百確定。

雖然圖中確是汪芷嫻的微信頭像,但她的的微信名是「玩直線」,並非「玩直線的小妹妹」,也就是說當時截圖的人,曾經將汪的用戶名在自己的微信裏加了備註。汪芷嫻解釋,這就是為什麼她當時無法肯定。

監察人聽到這個答案更加生氣,讓她在半小時打電話內確認截圖中人是否為她本人。

經過跟競選經理和其他同學多方位確認後,汪芷嫻致電監察人,承認截圖中人是她自己。

「好的,我知道了,我對你的誠信度很表示懷疑。」監察人掛了電話。

十分鐘後,汪芷嫻收到一封郵件——監察人取消她的競選資格。

3

「賄賂,包括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在選前或選後,競選人本人、競選人代理人、其他競選人、選民或評委,通過給予、購置、應約或嘗試給予、購置、應約金錢、工作機會、職位及物質資源,以及通過威脅恐嚇,使選民為某人投票、或不為某人投票、或以特定方式投票。」

悉尼大學學生會2016年8月最新版本的運行規則,第8.10.1(i)條例。

5月9日下午,汪芷嫻的支持者下課後紛紛趕往曼寧酒吧——演講的舉辦地。演說本應如期開始,但現任學生會主席Michael Rees表情嚴肅地走向演講台。

「我宣布,候選人汪芷嫻因違反學生會競選規定,被競選監察人移除候選人資格。」

幾位準備上台的候選人面面相覷,台下傳來唏噓聲。

悉尼大學學生會官方網站隨即貼出聲明,悉尼大學校報Honi Soit 也發布相關報導,並披露了監察人收到的微信截圖。

「看截圖能說明什麼呢?我有更全的截圖。」汪芷嫻打開電腦,從整理好的證據圖片中找出幾張截圖。

這些截圖上有顯示聊天群的名稱:「SUBS 2」,是Sydney University Business Society (悉尼大學商科社團)的簡寫。這是這個社團的聊天群,因為參加的人太多,超過800個,所以分為兩個群,她發紅包的是2群。

在悉尼大學,中國留學生在國際學生數量中的比重最大,這在商學院更加明顯。許多商學院的課程, 90%以上的學生是中國人,而類似於會計課這種熱門課程上,這個數字還能上升到95%甚至更高。

因為中國學生的比重大,許多中國候選人都將中國選民作為主要的競選拉票對象。汪芷嫻也承認自己拉票的重點是中國學生:「因為我是中國人,我的政策很偏向國際學生,而中國學生的比重又比較大,我們語言溝通沒有障礙,我通過微信等形式拉票也會比較容易。」

汪芷嫻曾於5月6日在商科學生群裏發了一個價值10元人民幣的紅包。
汪芷嫻曾於5月6日在商科學生群裏發了一個價值10元人民幣的紅包。

根據另一張截圖,汪芷嫻這次一共發了10元,數量是50個的紅包,相當於請50個人分這10元錢。最後打開紅包的有42人,剩下8個的餘錢第二天自動退回到她的微信賬戶。」

她說這樣做是為了遵守群規:這個群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在群中發廣告必須要發紅包。「每次有人打廣告,群主就會@這個人並提醒他發紅包,大家也都聽話地發紅包了。以前最少發30塊錢以上的,個數沒有規定。但現在就沒有金額要求了,隨便憑個人喜好。」

她堅持認為發紅包算不上賄賂,只是在中國人的紅包語境下遵守規則行事。相比行賄,汪芷嫻更願意把這件事歸結為她沒有政治警惕性,被人抓了小辮子。事發當晚,汪芷嫻在個人公眾號發表《我為什麼被取消選舉資格?》,她寫到:「令人震驚的是,用這種極其下作的手法陷害我的,竟然是我一直當做『自己人』的人」。——在這個群中,還有另外兩名競選人,他們沒有為競選發過紅包。她根據監察人出示的那張截圖作出推理,認為舉報人是微信群內的另一位競選人。

4

悉尼校報的文章平日點讚數都在100個左右,報導汪芷嫻退選的這篇文章,截止發稿時,已經有348個贊,320條評論,被32次轉載。而在大洋彼岸的香港媒體 CUP 在 Facebook 上轉發了這篇文章,特別提到「去年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研究生選舉,中國研究生朱科在候選期間於微信群組發放政綱並派發80元人民幣紅包,其後港大校委會以紅包金額微不足道為由駁回賄選投訴。」有近600人對這個轉發作出憤怒、驚訝的表情反應,留言中除了批評、攻擊汪芷嫻外,還有為悉尼大學叫好的聲音。

中國大陸鮮有媒體報導這件事情,部分澳洲華人微信公眾號登出諸如《驚!微信發紅包被澳洲當賄賂!中國美女留學生遭大學剝奪選舉資格?當事人:只發了10元紅包》這樣的消息。

悉尼大學校內,不同族裔學生也呈現出不盡相同的意見。澳洲學生 Nick 本科和研究生都在悉尼大學就讀,看到新聞時他十分驚訝,「雖然我不知道這個『紅包』指什麼,但我在悉尼大學這幾年從未發生過這種事情,我不敢相信競選區區一個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都需要賄賂。現在連校園競選都這麼可怕了嗎?」

而香港學生桃樂茜自中學時就來到澳洲,和汪芷嫻一樣,她致力於謀求國際學生的權利和話語權。她認同學校的處理:「即便你給選民1分錢,那也是賄賂。任何事情和金錢沾邊就很容易被歸類為賄賂。我同意競選監察人的決定,不然這對於其他候選人都是不公平的。」

孟加拉公務員米爾扎公派來悉尼大學學習。他的第一反應則很遺憾,「對於賄賂這種行為,西方人都有點過於敏感,都是零容忍,哪怕只是有嫌疑,還沒有最終定罪。況且2澳元分給50個人,每人最後得到幾分錢,這麼少的錢不應該算作賄賂。」

相比於紅包的價值,印度學生瓦哈什更關注判決的過程是否公正,「這個選舉監察人只憑截圖就定性賄賂,是不是應該更謹慎些?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的國家,至少需要6個人來討論這是否算作行賄,不是一個人就能決定。」

而中國學生的看法,在汪芷嫻發表個人聲明後,發生很大轉變。一位同在商學院就讀研究生的中國學生表示, 「最開始以為是中國學生給中國人丟臉了,看到最後才發現是中國競選人內部的政治鬥爭。西方人和中國人對於賄賂的認定不同,在西方我們只能按照西方的規矩辦事。當然,我認為學生會的規定也有問題,應該多考慮其他國家的文化情況。」

另一位就讀公共政策研究生的中國學生評價,「我覺得此事學生會有點小題大做。發紅包這件事,你說它是賄賂吧,它確實是中國人的一種習慣,可能就是個娛樂。你說它不是賄賂吧,在競選期間,這確實又有點打擦邊球。」

在校園競選廣告中「玩標題黨」等行為涉嫌違規,而被取消2017年悉尼大學學生會(USU)主席團選舉候選人資格的中國留學生汪芷嫻。
在校園競選廣告中「玩標題黨」等行為涉嫌違規,而被取消2017年悉尼大學學生會(USU)主席團選舉候選人資格的中國留學生汪芷嫻。

5

紅包賄賂,並非針對汪芷嫻的唯一指控:競選監察人接到候選人舉報,汪芷嫻在校園的連通橋上用粉筆寫下「辦證」、「迷藥」、「玩直線」的中文和數字「66666」的競選標語。

用粉筆書寫標語是悉尼大學的傳統習慣,候選人可以在規定的區域寫競選標語,但必須是英文。「辦證」、「迷藥」、「玩直線」這三個詞沒有按照規定翻譯成英文。另外,監察人還指控「辦證」、「迷藥」兩詞內容不合適,他對這兩個詞的翻譯是:「如果你們投我一票,我和我的團隊將給你們提供虛假ID 和毒品」。

汪芷嫻解釋,她寫下這兩個詞只是為了吸引更多中國學生的注意,在她看來,「辦證」、「迷藥」是一種塗鴉藝術,在中國很多街道都可以看到。「這些詞彙在中國人的記憶中已經成為一種文化現象。」(「辦證」指辦理虛假證件,和「迷藥」一樣,是中國大陸電線桿、街道牆壁以及網絡空間常見的小廣告用語。)

汪芷嫻決定上訴,理由是競選監察人做出了不公正的決定。她認為對方沒有耐心聽取自己的解釋,不了解對於「紅包」和「迷藥」的解讀反映出中澳文化的差異,這恰恰是國際學生在澳洲生活遇到的障礙之一。

這種歸因於文化差異的說法不乏支持者,英文系學生 Conner Paris 在校報留言,說整件事聞起來都有種族歧視的臭味,還有幾個學生開玩笑說以往的競選又空又無聊,辦證和迷藥其實是不錯的口號。

不少中國留學生表現出對汪的支持,也有人質疑這種「文化差異」解釋。「剛看這條新聞我是懵的,怎麼會有候選人把這種東西寫在公共場合呢?願意提供這些東西來拉選票的人是怎麼獲得提名當主席團候選人的?」法學院的大二學生夏琪(化名)非常震驚,「紅包我還能容忍,迷藥、辦證這都是些什麼啊?」

悉尼大學的另一家學生媒體Pulp 刊登了一篇原文是英文的評論,現已被翻譯成中文。評論人是中國學生。

「我認為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讓大家認識到『辦證』和『迷藥』在中國不是所謂的『塗鴉文化』,而是一種很醜惡的現象。有些時候,這些非法的小廣告甚至破壞道路。這些廣告是非法的,而且在公共設施上的人畫這些的人也會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在任何語境下,不管來自任何人,這都不應成為一個玩笑。我相信絕大多數中國學生都能夠認識到這一點。」

6

採訪結束,汪芷嫻的電話鈴聲響起,她焦急地對着電話說,「還有1小時,我們就要提交最終上訴文件了,除了澳洲本地學生,我們也要多找一些中國人和外籍華人來談談他們對粉筆和紅包的看法……」

差不多同時,在引發爭議的那個聊天群裏,又有人為宣傳什麼發了一個紅包。「這算是行賄嗎?」一個男孩在聊天群裏這樣留言。他是此次學生會主席團競選的另一名候選人,記者聯絡到他希望進行採訪,但他拒絕回應。

(至發稿日,汪芷嫻上訴成功,將繼續參加學生會主席團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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