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財政緊張,英國政府在今年2月宣布,計劃將2002年到2006年間約40億英鎊的學生貸款出售給私人公司。儘管目前只有不足10%的貸款學生會受影響,英國政府也一再保證條款內容不會發生變化,媒體、學生組織和社會各界的反對聲音依然不絕於耳。
英國全國學生聯合會(NUS)高等教育副主席 Sorana Vieru 認為,銀行家從那些「因為別無選擇才借貸的畢業生」處牟利是可恥的,政府以折扣價將學生貸款出售給競價機構則是一種經濟上的無知。她擔心,一旦學生貸款私有化成為常態,未來英國政府可能向貸款學生提出更高的利息和更嚴苛的商業條款,進而變相提高學費門檻。
金融網站省錢專家(MoneySavingExpert)創始人 Martin Lewis 則警告,即便從政府手中購得學生貸款的機構不得更改貸款條款,貸款政策的變化依然可能使許多畢業生蒙受「災難」。
智庫「代際基金會」(Intergenerational Foundation)顧問 Estelle Clarke 更諷刺道:「這個政府有一系列不遵守承諾的記錄,它的『新聞』立場不值得信賴。」
這不只是懲罰學生和畢業生,這是在將本可以和本應該用於長期服務的錢從公眾錢包拿走。
為什麼出售學生貸款的計劃會激起普遍的警惕和反感?
為什麼民間反對聲音不斷,英國政府依然願意冒天下之大不韙?
解答這些問題,首先要回到英國的助學貸款制度。曾經的英國是窮學生的樂土。1962年英國政府頒發《1962教育法案》(Education Act 1962),規定教育機構不僅需免除學費,還要為部分學生提供助學金以保障基本生存。1990年,英國政府進一步為需要低息貸款的學生成立學生貸款公司(Student Loans Company ,SLC),僅1990年 SLC 就為18.02萬學生提供了貸款。
不過,1998年,時任英國首相貝理雅(Tony Blair)通過《1998教學和高等教育法案》(Teaching and Higher Education Act 1998),一改此前政策,在英國高校引入學費。之後近20年裏,英國的高校學費水漲船高,相應地, SLC 的借貸規模也越滾越大。僅2012年之前英國政府發放的學生貸款中就有445億英鎊尚未歸還。同時,學費逐年上漲,經濟不景氣依舊,英國政府又調高借債利息,畢業生償還貸款的違約率也居高不下。
近年來,急於財政瘦身的英國政府將目光轉向回收慢、效益低、收賬難的學生貸款。財政部副部長 David Gauke 就表示,出售學生貸款「將對修復公共財政的工作做出重要貢獻」。早在2008年,英國勞工部就已通過《出售學生貸款法案》(Sale of Student Loans Act),為9年後的決策埋下法律依據。2014年出售學生貸款一事曾被提上桌面,但由於時任商務部長 Vince Cable 認為轉手學生貸款對減少政府債務幫助有限,計劃最終擱置。
2016年,英國財政部長夏文達(Philip Hammond)重提此事。為了避免收款困難,只要畢業生的年收入超過1萬7495英鎊的門檻,英國税務系統將自動從借貸學生的收入中扣除9%的款項;考慮到學生貸款的利率遠低於市場價格、學生還款能力也存疑,希望吸引機構競購的英國政府,預計會將學生貸款售價定為低於票面價值。
40億美元只是為期4年的學生貸款銷售計劃的第一步,財政部預計劃到2021年將會售出120億英鎊的學生貸款,但所有出售都會經過對「市場條件和金錢價值的評估」。此外,2012年9月後發放的學生貸款則暫未列入出售計劃內。
英國是首個將學生貸款出售給私人機構的國家,卻不是唯一動過類似念頭的。事實上,澳洲政府也考慮過出售學生貸款的計劃,但最終選擇放棄。2005年,香港政府也曾計劃將學生貸款外判給私人公司。不過,由於社會輿論的強烈反彈,計劃最終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