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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兩名維權人士被羈押兩年半後獲刑,曾聲援香港「雨傘運動」

刊登於 2017-03-31

維權者蘇昌蘭。
維權者蘇昌蘭。

3月31日,曾聲援香港「雨傘運動」、已被羈押兩年多的內地維權人士蘇昌蘭和陳啟棠在廣東佛山中級人民法院被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蘇昌蘭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陳啟棠則判囚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

蘇昌蘭代理律師之一吳魁明向端傳媒表示,根據此前接觸,蘇昌蘭應該會選擇上訴。吳魁明還指蘇案法官曾透露,判決結果「不是他本人可以控制的」。

該案另一代理律師劉曉原則在個人 Twitter 表示,當天宣判過程不到3分鐘,法庭僅宣讀了公訴方的指控和法院的認定,未提及辯方律師辯護觀點;而在開庭後,蘇昌蘭曾向審判長提出希望補充辯護意見但遭拒絕,宣讀判決書完畢後,法官也未詢問蘇昌蘭是否要求上訴,就直接表示宣判結束。

黑暗、專制、流氓和邪惡的社會制度,已經深入人心了,腐敗和黑暗已經不是一個人、一個政黨或一個政府的關係了,它已經嚴重危害和禍殃全體中國人和整個中華民族未來和命運!歷史到了一個生死存亡的關頭!人民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了!

陳啟棠判決書顯示其曾在網絡發表的「顛覆言論」

蘇昌蘭生於1971年,原為小學教師,因參與土地維權而失去工作,之後多年一直參與維權運動。2014年10月,她因聲援香港佔中先被佛山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傳召,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陳啟棠網名「天理」,自1998年以來曾擔任多個網絡論壇的版主、管理員,累計發表時事評論文章2000餘篇。2014年11月,陳啟棠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佛山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

2014年陳啟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
2014年陳啟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刑事拘留。

根據該案辯護律師劉曉原發布在網絡的判決書,佛山檢方指控兩人的罪名並不包括「聲援佔中」,控罪僅依據蘇昌蘭的3篇微信帖文與幾篇文章,以及陳啟棠幾年前的6篇網絡文章。

2016年4月,蘇昌蘭案和陳啟棠案在佛山市中院開庭審理,但兩案均曾數次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根據吳魁明的分析,本次庭審的爭議主要在蘇昌蘭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辯方認為被告人只是在行使言論自由這一公民權利,這個判決本身就是違反憲法和刑法規定的;但檢方認為這已經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而一旦判罰生效,以後同類行為很容易上升到同類罪名。

劉曉原則認為該案多次延期,選擇這個宣判時機是有「統一安排」。3月30日,香港「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學聯前常委鍾耀華、張秀賢,立法會議員邵家臻、陳淑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民主黨成員李永達9名曾參與「雨傘運動」的人士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罪」、「煽惑公眾妨擾罪」等罪名後前往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法庭同意雙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審,期間各人獲準繼續保釋。

而在去年4月,廣州4名異見人士王默、謝文飛、梁勤輝和張聖雨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分別獲刑1年半至4年半。「雨傘運動」期間,王默、謝文飛和張聖雨曾在廣州街頭拉起寫有「支持佔中」的橫幅,當局隨後以「尋釁滋事罪」將3人拘捕,之後又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網絡作家梁勤輝被捕前也曾發表過支持佔中的言論。

來源:明報商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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