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江旻諺:集體可實踐的善──回應鍾耀華

我無法想像,一位個體要如何足夠獨立與自律,才能在這龐大的煎熬之下,既不訴諸於集體的激憤,也不至於墮入虛無。

刊登於 2017-03-30

2017年3月27日,被追究雨傘運動責任的9人到灣仔警察總部報到。
2017年3月27日,被追究雨傘運動責任的9人到灣仔警察總部報到。

兩年多前我到香港讀書,那是個紛擾的地方。如今看來,香港的處境除了紛擾,已經變得糟糕。

這個月身處南德,與香港相距六小時的時差,於是看新聞和訊息留言便成為了起床後的固定差事。但一覺起來,總是天翻地覆。特首選舉前晚,我特地把鬧鐘調前,因為早預示了現實的結果會比夢境魔幻,不必貪睡。有人認為,社交媒體的出現弱化了人際關係的紐帶,然而使用社交媒體卻讓我能接近香港近日以來的焦躁與失望。包括兩個星期之前,三位青年因暴動罪被判監禁三年的新聞。雖然人在遠處,但知聞後仍情緒起伏甚大,便想暫時離開人群一會。

特首選舉結束後的清晨,再一批香港的運動參與者遭政府檢控。其中有佔中三子、立法院議員,然後是當時領導佔領運動的學生領袖。這是突發的事件,我也沒有把鬧鐘調前,因此聽聞時相關新聞與評論已經討論得十分熱烈。許多新聞稿提到政府今次的檢控策略,紛紛強調:屆時若罪成,最高將可處七年徒刑。我逕以自己的經驗,度量這份刑責所帶來的脅迫感;若是二十幾歲的青年,要付出的可是意氣風發的青春年華。即使最後的法庭判決尚未確定,結果也可能是從輕量刑,但是面對具政治目的的檢控,所交付的成本絕不止於法庭判決本身,還有伴隨而來的壓力,以及對生活的滋擾。

其後讀到了鍾耀華(Eason)發布在端傳媒的文章《所謂幸與不幸》。雖然此文是在3月中成稿,但他在警察拘捕的消息發布後分享了這篇文章,我認為文章像是自述,不過內容多是針對自己閱讀書目的思考反芻。相對於新聞的震撼,與眾人急躁的情緒,他在字裏行間顯露的細膩與坦然則顯得非凡。

國家體制與自我靈魂

這位香港年輕的學運領袖,在面對如此巨大政治壓力的時刻,他竟不是指向「殖民政權」的不義,藉以突顯自身所處社會的危迫處境,而是檢討「國家體制」所運用的諸多權力,在個體身上的刻痕。字裏行間他所關注的不是「集體的前途」,也隻字不提香港,甚至質疑社會集體的存在意義;在他終極關懷的視野裏,不見許多本土民主運動的青年們倡議的「民族」、「共同體」抑或「國家」,着墨更多的則是「自我的靈魂」。在他的文章裏,只見個體現身於結構之中的不適與反抗,卻少去了召喚抵抗力量所常見的浪漫激情。

若說我對文章的詮釋是佩服,那是因為我無法想像,一位個體要如何足夠獨立與自律,才能在這龐大的煎熬之下,既不訴諸於集體的激憤,也不至於墮入虛無。當然,這些差異的表述絕對不是新鮮事,近幾年來我見識到的香港運動圈,便是在此分歧上紛爭不休。青年學生想要辨明,究竟這政權的不義,能不能作為集體建構的支點。若能,那麼個體的意義在哪?若不能,那麼人們如何保有激情與意志,人們又如何在這一趟趟的經歷裏締結承諾?

去年10月,在香港立法會選舉結束之後不久,媒體以及許多團體針對「民族自決」與「民主自決」的不同路線爭論不少。我當時在立法會大樓前,第一次見到 Eason。過去都只在電視上聽到他的談話,或在其他媒體閱讀他的評論。我大略記得,那天他為「自決運動」立定了一套詮釋:他認為現今要否定體制的個體,並沒有注意到,這體制其實嵌合在更大的價值系統之中,正如資本主義的運作正剝奪城市居民的自主權利。因此,自決運動應該開始於這些更為細微的抵抗。

社會運動圈子內的爭論向來紛雜,特定的詞組、概念與詮釋框架,皆可能依據不同的發言脈絡遭人挪用。針對「民主\民族自決之別」的例子,我在香港便曾見識過,論者將其替換為「左\右翼」、「原則\投機」和「務實\激進」等概念。這多重的詮釋組合也導致許多對話失焦,進而錯失許多相互辯證的機會,與發展更堅實的行動論述的可能。當時,雖然時間不長,但Eason 已大致清楚地交待了他的論述框架,藉以帶出他對自決運動最為核心的認知。就我看來,他想要指出目前自決運動中的集體建構,並無法真正促成有效的反抗力量,以對抗結構的不義。而且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讓各方得以在特定的討論脈絡上,拉展出對話的深度。

於是,我向 Eason 提了關於「敵人是誰」,以及「是否需要組織群眾」的問題。但是我並未直接表述這兩點疑問,而是藉由史明先生的「左翼民族主義」立場,間接說明所謂抵抗運動或許必經群眾賦權的過程,才可能生成有效的抵抗力量。就他的問題意識出發,並不必然得脫離香港前途自決的脈絡,而是得更具體地指出,自決運動的對立面除了不平衡的憲制結構之外,是否還有商界巨擘所持有的利益結構;相對而言,參與運動的人民是否有共同經驗,又是什麼階級屬性?以及,自決運動所許諾的未來,除了民主,還應該存在什麼顛覆性的可能?

這些探問或許還不精確,在論壇現場的當下,我也沒有足夠時間,確切而謹慎地審視引據的適切性;但是,我發言的動機是想要挑明一個問題:即便 Eason 的分析是對的,但是在其之上發展出建構集體的論述是否可能,甚或必要?

政治共同體的激情

正如此文的思考緣起,當時使用的例子其實不見得符合香港的情境。然而,我往往在香港公開討論的場合,頻繁地引用我對自己故鄉的認識。理由是我希望更清楚地表明自己想法背後的生成背景;相對地,香港問題的解答,也應該存在於自身過往的歷史,與未來的行動之中。

我所生長的台灣,或許真的太過「濫情」,才會讓我如此向 Eason 提問。確實,自己和身邊許多同齡的朋友,是從苗栗大埔事件開始認識社會運動;因此,當我們看到近來政府仍以國家之名胡亂拆除弱勢者的住屋,會感到憤怒。原漢關係的不對等,根本地衝擊這個共同體建構的基礎。還有,許多台灣年輕人的處境也類近於香港青年所講的「城市裏的無權勢者」,民族意識之上的確存在許多迫切的階級問題。

以台灣作為一個整體的論述,存在實質的問題。並且,考慮到現實條件,台灣應該是比香港更有餘裕不參與政治運動的集體建構。正如香港青年如今迎來了法律檢控,然而台灣在蔡英文政府上任不久,便針對太陽花運動,撤銷了行政院對參與者的部分控訴。

但實際上,如同我自己,如同其他許多我熟識的朋友,我敢肯定許多關懷政治的台灣青年在講述人生路途時,是把集體可實踐的善,視為思考前提的。而且,這個集體有具體的名字,也同時雜揉了共同體的激情。目標看似清楚,也使人興奮。老實說即使實際問題尚未解決,但這份激情也使人將個人的政治承諾,置於可見的未來,並且留住了現有的時間,予人思考應對的方法與可能。我也必須承認,這份建基於共同體意識的熱忱,隨時可能因為外部條件的變化而崩解,也可能因為承諾沒有實踐,而失去價值。但是其目前於我的感受,是非常真實的。

這些回應與感受,不全然是只針對 Eason 文章;我想嘗試表達的,其實是與香港普遍現象之間的聯繫。也許真的是時間緊迫,還有這一、兩年來的挫折,身邊許多香港年輕人便不認為要再多談「政治激情」。相反地,各自的路線選擇走向務實,這不只影響到個人短期內的發展,還會演變為接下來的政治論述上的變化,然後會再以此呈現予往後的世代。當然,青年們選擇務實,並非等同於認命或是投機,否則便失去任何意義了;務實的前提是要足以反擊,然而準備需要時間。在現實壓力之前,時間或長或短,除了端看政府的後續行徑,我想還得視整個世代的政治激情能夠走到哪裏。

也許香港人真的做得到,非常聰明且務實地避開政治追殺,並且在剩下的機會裏挑選出最有利的協作方式;也或許是我錯估形勢,過於悲觀,香港青年其實仍然激情不減。然而,政權打擊公民社會的種種手段接踵而來,我仍會逕自猜想,這股仍在持續的香港青年自殺潮,是否正演示着:青年們正是因為務實地理解了現實的困難,然後以為死亡是最後僅存的出路。

我希望不是,我也認為不該是。

(江旻諺,台中人,香港大學三年級學生,曾任《學苑》副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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