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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音樂表演場地被指違規經營,過時條例扼殺本地藝術?

刊登於 2017-03-08

Hidden Agenda被食環署指涉違規經營。
香港知名的獨立音樂表演場地 Hidden Agenda 被指涉違規經營。

香港知名的獨立音樂表演場地 Hidden Agenda (以下簡稱 HA)自2009年開業以來,多次因「違規使用工廈土地」而被迫搬遷。去年12月,HA 成功眾籌50萬元後再度開張,但3月7日晚,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職員以購票入場的方式「卧底」進場,以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再次對 HA 提出警告,雙方一度產生衝突。事件經 HA 的 Facebook Page 曝光後引發關注,有不少聲音質疑香港現行法例落後,限制本地文藝事業發展。

公眾娛樂場所條例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人如未獲發牌當局(即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發給牌照而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期間,另處罰款每日2000元。

當晚多位食環署職員在演出前到場,懷疑 HA 未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要求 HA 負責人許仲和出示相關資料以做記錄,並稱有機會以此檢控 HA 在沒有事前取得牌照的情況下經營演出,雙方因此發生爭執。許仲和指,香港有關工廈的土地用途條例早已過時,如果照此規定,許多工廈場所都存在違規經營的情況,認為政府內部應就相關規定進行檢討,而非一味進行檢控。

隨着香港工業自80年代起逐漸遷移至內地,不少工廈面臨人去樓空的景象,卻為包括音樂人、藝術家、設計師在內等一眾文化藝術工作者提供以較低廉租金租用場所的機會。但根據上世紀60年代制定、沿用至今的《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規定,沒有從事任何有形產品的生產和處理的,均不能算是工業,在這種情況下,設計、 文化藝術、資料處理等行業,基本上都不能被視作工業經營。

HA 的誕生地觀塘就是香港獨立音樂的重要區域,聚集大量樂隊排練室、樂器行及少數表演場地。但在地契未改變用途的情況下,HA 因不能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而一直在法律灰色地帶遊走,經營期間三度搬遷,更多次被政府部門上門調查。至去年12月重開,HA 希望改變狀況,改藉助申請「食物加工牌」,通過營運一間「合法、合規」的外賣小食店來繼續經營。

一路以來我們為了可以合法經營,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無奈地契問題,根本無路可行。

Hidden Agenda

這次事件再次引發公眾對於工廈規管條例落後的關注。不少聲音認為,現時工廈規管條例完全忽視了工廠北移後導致大量空置單位的情況,而政府只是一味對「違規經營」進行打壓,並沒有透過檢討法例來達致雙贏的出路。

2010年4月,港府曾推出活化工廈計劃,允許15年以上舊工廈的業主,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建為寫字樓、住宅、藝術工作室等。但有報導指出,這一政策反倒令工廈單位租金不斷攀升,有大量本地文化藝術工作者因無法負擔愈來愈高的租金而被迫遷離,最終扼殺了本地文化創意工業。

聲音

2012 年的觀塘,私人分層工廠大廈與私人工貿大廈的空置率,分別僅得 6.8%及 5.7%……它們成為了音樂人工作室、劇場、電影製作室、舞蹈排練室、街頭藝術工作室、畫廊、手工藝工作坊、體育訓練場所、無數中小型工業單位……它們自 90 年代已進駐,隨時間的藴釀生成了不同的社群與文化。空間使用者不計其數,那是他們生活的地方。

《我們來自工廈》一書

目前許多工廈內仍有工業活動,部分涉及貯存危險物品,若舉行吸引大量人流的活動會增加消防風險,因此政府在放寬用途限制時,須謹慎行事。

2016年11月,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放寬工業大廈非工業用途限制的最重要原則,是不會構成嚴重消防風險

不去解決各類危險品貨倉的安全問題,卻去掃蕩周邊的安全使用者,這是什麼邏輯?出事了就急於「做 show」,沒事時又拿工廈創作室為例子證明香港創意無限。這是已談論了超過十年的問題,連「工廈藝術關注組」也成立多年了,至今政府只在口頭上放寬了說法,曙光未見……

香港藝術家王天仁

來源:立場新聞蘋果日報Hidden Agenda 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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