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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因UGL事件受外國稅局調查,香港特首梁振英控議員誹謗

刊登於 2017-03-07

2017年3月6日,梁振英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指遭稅局調查言論失實。
2017年3月6日,梁振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

香港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日前談及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企業 UGL 的5000萬港幣酬金事件時,稱「梁特(首)正接受香港及外國稅局調查」。特首辦其後證實,梁振英已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梁繼昌誹謗。這成為香港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的首例,令人擔憂行政及立法關係進一步惡化,以及立法會行使監察政府的職權時將面臨更大壓力。

梁繼昌於3月1日發表相關言論。當天,26名民主派議員向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發出聯署信,要求不要委任梁振英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其中,梁繼昌在立法會見記者時,稱梁振英正因 UGL 事件而受香港廉政公署(ICAC)、甚至外國政府稅局的調查,故委任梁振英為政協副主席會令中央政府陷於非常尷尬的局面。

梁振英涉收 UGL 酬金事件

2014年10月,澳洲傳媒 Fairfax Media 報導,梁振英在2011年宣布參選特首後、正式就職前,曾參與將持股的戴德梁行控股公司 DTZ 賣給澳洲企業 UGL,並在就任特首後,合共收取對方5000萬港幣費用。不過,梁振英在就任特首後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其受薪工作一欄並未包含該筆款項。此事引發梁振英涉嫌瞞稅、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違反利益申報規定以及作出失實聲明等批評。(資料來自端傳媒綜合報導)

2日,梁繼昌便已收到梁振英發出的律師信,要求他在限期前回應、澄清相關言論,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當天,梁振英啟程前往北京出席政協開幕禮,在機場時就主動向傳媒稱,他曾向中央政府全面解釋 UGL 事件,而中央已清楚知道事件、聽取過法律意見。

在律師信提出的限期屆滿前,梁繼昌始終未有回應梁振英的要求。最終,梁振英在北京出席政協開幕禮、列席人大開幕禮後,於5日晚上返抵香港,並於6日立即對梁繼昌採取法律行動。

據特首辦確認,梁振英於6日下午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但拒絕透露入稟理據、是否以公帑支付訟費等詳情。梁繼昌亦對傳媒確認,已收到法庭令狀,梁振英向他提出民事訴訟,並已交給律師處理。

立法會於去年11月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 UGL 事件,並於今年2月選出11名委員,建制派議員佔7人,民主派議員則佔4人,梁繼昌是其中之一。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UGL 事件專責委員會成員林卓廷對蘋果日報表示,梁繼昌過往曾多次針對 UGL 事件發表言論,質疑梁振英如今才採取法律行動,是因為擔心類似言論會影響他升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林卓廷又批評,梁振英控告議員誹謗,將令行政及立法關係更緊張,並對立法會監察政府構成無形壓力。

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則表示,這次訴訟會令委員會日後工作時要更加小心。他又表示,作為政客控告他人誹謗,會令自己也在政治上失分,但可能梁振英準備遠離香港政治核心、將重心北移,因此想利用訴訟作為擋箭牌,證明相關指控不實。

梁振英於2月28日獲增補為全國政協委員。外界盛傳,中央將任命他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政協主席團將於3月10日開會審議人事事項,並將增補副主席推薦人選交予大會討論,於13日閉幕會上進行表決。

來源:蘋果日報明報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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