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梁振英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有何經濟、創科發展政策?

刊登於 2017-01-18

2017年1月18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前發表施政報告。
2017年1月18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立法會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

1月18日,香港特首梁振英於立法會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其中經濟政策、創新及科技發展分別作為報告第一及第二個部分,而配合中國政府的「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等,依然是重點關鍵詞,另外報告亦強調推動「再工業化」和將香港建設成「智慧城市」。

施政報告指過去一年香港經濟溫和增長,失業率極低,但世界各地經驗顯示這些都並非必然;未來一年環球經濟前景不明朗,香港必須鞏固傳統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多元化、推動「再工業化」、發展創新科技。

報告在經濟政策部分率先便提到中國的「十三五」規劃,強調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深化與內地合作,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

報告又提及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簡稱:亞投行),指該行已正式邀請香港加入,香港政府期望於今年年中前完成相關程序,並強調香港可以為亞投行在項目融資、發債、投資、財務管理及外匯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援。

報告21次提及「一帶一路」

梁振英在去年發表任期最後一份全年施政報告時,42次提及「一帶一路」;今年,「一帶一路」在報告中出現了21次,儘管次數大幅減半,但依然是報告重點之一。

其中,報告提出將「一帶一路」引入電影產業。報告形容,電影業是重要的創意產業,也是香港的「軟實力」,香港要加強培育電影業人才,以面對各地競爭。政府將與電影界合作在未來2至3年定期舉辦培訓課程,提供200個學習名額,為電影製作前線人才提供訓練或實習機會,未來3年將資助共30名電影後期製作人才往海外深造。此外,政府還將自今年起組織「一帶一路」推廣團,到伊朗、印尼、馬來西亞、印度等國家,吸引電影界來港進行後期製作和外景及協拍工作。

報告又提出,會繼續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動教育合作和交流,促進「民心相通」,包括增加本年到內地「絲綢之路」沿線的學生交流團名額至5600個,及透過優質教育基金推動學生到內地及沿線國家交流。

另外,報告還提及內地將於今年5月在北京舉辦自「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最高層次的國際合作高峰論壇,香港政府正籌備參加;香港政府亦將於今年9月與貿發局舉辦「一帶一路」高峰論壇,貿發局亦會繼續在其主辦的研討會和博覽會中加入「一帶一路」環節。

創科非口號:推動「再工業化」、創造「智慧城市」

施政報告的另一項重點,在於發展創新及科技。報告指出,創科並非口號,而是香港社會、經濟發展的動力,儘管香港的創科應用落後用中國,但自2015年11月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以來,相關氛圍已顯著提升。

報告指,科學園擴建預計於3年後完成,而在將軍澳工業邨興建的數據技術中心、先進製造業中心,亦分別會在3年及5年後落成。另外,蓮塘/香園圍口岸一帶將有一幅逾50公頃土地,預留作創科、新興產業或工業用途。

另外,政府將與生產力促進局成立「知創空間」,分享實用技術和技能,推動轉化科技創意為工業設計或產品。

報告又強調,要將香港發展成為「智慧城市」。其中,政府正準備就建設「空間數據共享平台」開展策略研究;另外,政府已選定九龍東為智慧城市試點。另外,自去年年中開展「Wi-Fi 連通城市」計劃以來,免費服務熱點已增加至18400個,預期到2019年將增至34000個。

(競選政綱的承諾)基本上已經全部落實。

香港特首梁振英

梁振英:任內很多事需向港人致歉

18日下午約3時,梁振英出席施政報告記者會。他表示,在創科產業上,香港過去「綁住手與人競爭」,應該提供更多資源,例如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經濟「新思維」,包括政府提出稅務新舉措、財務優惠等,以支持金融業務及創科產業。

記者問及施政報告未提全民退休保障,是否意味現屆政府不會實施這項政策。梁振英回應時澄清,自己競選時只承諾推行退保、而非全民退保。他又提到,政府於2011年向全港每名年滿18歲永久居民發放港幣6000元,但他本人至今沒有領取,強調這關乎公共理財理念:「政府財政資源有限,應為有需要的人提供社會保障,不須為社會上層人士提供保障。」

不過,以稅務、財務優惠支持產業涉及財政司司長工作,而當年發放6000元的計劃亦由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提出。外界就質疑,梁振英多番強調過去財政政策約束施政,似乎是在暗批盛傳與他不和的曾俊華。中央政府已於1月16日批准曾俊華辭任財政司司長,他將於日內宣布是否參選下任特首。

已宣布放棄參加今年3月特首選舉的梁振英,被記者問及會否向港人承諾今後不再參選特首,但他始終拒絕正面回應,僅稱:「未來只要國家用得着、香港用得着的話,我會在不同崗位,盡最大努力為港人做事。」

記者又問及,總結即將完結的任期,是否有需要向港人致歉;梁振英回應指「需要致歉的事有很多」,特別是土地房屋政策因受制於司法覆核等而做得不夠,未能達到社會要求。

香港施政報告

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每年1月發表的報告。在英治時代,香港總督定期向香港立法局宣讀施政報告。由於立法局的年度會期在每年10月開始,所以港督宣讀施政報告的時間會在10月立法局復會的第一日。最初的港督施政報告源自英女皇的「Queen's Address」。六七暴動後,港督麥理浩首次於1972年10月18日在立法局解釋施政,直至1976年定名為「Address by the Governor」。《基本法》第64條要求香港政府「定期向立法會作施政報告」。所以,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後,香港行政長官依照舊例,在每年10月立法會復會時宣讀施政報告。但在2002年董建華連任後,以高官問責制需要試行期為由,把原於2002年10月宣讀的施政報告延後至2003年1月宣讀,這種做法直至他辭職為止;當曾蔭權當選行政長官後,回復以往慣例,在每年的10月宣讀施政報告,並以立法年度作為施政報告的有效期。當梁振英上任行政長官後,以讓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有充足時間發表意見為由,把原於2012年10月宣讀的施政報告延後至2013年1月宣讀。(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百科內容以 CC BY-SA 3.0 授權)

來源:2017年港府施政報告立場新聞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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