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宣誓風波

宣誓風波:梁游上訴終院申請遭駁回,須付政府訟費

刊登於 2017-01-16

#立法會#香港#宣誓風波

上訴庭駁回梁頌恆與游蕙禎上訴至終院申請。
1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梁頌恆與游蕙禎上訴至終院的申請。

香港「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於立法會作出的就職宣誓無效,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梁游二人隨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其後又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但1月16日,上訴庭頒下判辭,拒絕批出許可,同時頒令梁游一方須付政府訟費,合共約港幣33.5萬元。

上訴庭判辭指,梁游一方要求法庭處理上訴申請時考慮「重大公眾利益」,但認為單憑這一點已沒有合理的勝訴機會,不足以成為批准上訴的理由。判辭又指出,梁游一方單以普通法原則理解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屬錯誤引用,並重申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框架下,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香港法庭不可質疑人大釋法權威,並有責任遵從釋法內容。

梁游二人當天於高院外會見傳媒。梁頌恆表示,已預料上訴庭不會批出許可,他們已準備新法律觀點,將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二人表示,將聘請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加入其律師團隊,但並未透露該位英國御用大律師的身份。

他們表示,此前眾籌獲得約港幣55萬元,已用於支付律師費,今後仍須繳付申請法援、終院上訴保證金等,相信眾籌將有困難,但仍會以港幣500萬元為目標。

據明報引述消息報導,梁游一方計劃聘請的英國御用大律師為 David Pannick。報導指,Pannick 擅於處理公民自由、人權案件,去年曾代表反脫歐組織「人民挑戰」(People's Challenge)領袖米勒(Gina Miller)興訟,認為英國政府應由國會授權才可啟動脫離歐盟;結果英國法院去年11月裁定,若未經國會投票批准,英國政府不能啟動脫歐程序,否則將涉嫌違憲。

「青年新政」宣誓風波

  • 2016年10月12日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上,梁游二人上台宣讀誓詞時,均手持印有 Hong Kong is not China 標語的旗幟,並疑似將 China(中國)讀成「支那」;結果,兩人宣誓不獲立法會秘書處接納;

  • 11月初,香港特首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破天荒共同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聲明立法會主席無權允許梁游二人再度宣誓,還要求法院聲明兩人因拒絕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

  • 在香港法庭受理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之後、作出裁決之前,11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釋法內容提及宣誓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所有法定誓言內容」,否則就是宣誓無效;

  • 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政府一方勝訴,梁游二人的議員資格在新一屆立法會首次大會(即10月12日)起無效,相關議席已經懸空,立法會主席無權再為兩人監誓。梁游二人決定提出上訴;

  • 11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就「青年新政」梁游二人宣誓上訴案頒布書面判詞,裁定駁回二人上訴。梁游二人的代表律師表示,將研究判詞,稍後決定是否再提出上訴。

來源:明報香港電台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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