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台灣電業法修法通過,2025年前停用全部核電廠

刊登於 2017-01-12

《電業法》修正三讀,非核家園條款將於2025年入法。圖為2013年3月10日,台灣,人們參與反核遊行。
核電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爭議焦點。

台灣《電業法》修法歷經20年、7度闖關,終於在1月11日晚間立法院三讀通過,打破長期以來由台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台電)獨佔電力市場的局面,也是近半世紀來台灣最大規模的電業市場架構及管理制度改革。此次電業自由化讓零碳排放的綠電先行,業者可直接售電給客戶,同時2025年「非核家園」條款也入法,確定屆時台灣核電廠將全面停止運轉。

廠網分離、綠能先行,邁向非核家園

為儘速達成總統蔡英文多次承諾的「非核家園」目標,執政黨認為引進市場競爭機制應對缺電挑戰勢在必行。而本次修法先開放爭議較小的綠電入場,未來1至2.5年內,綠電可直接供電給消費者。且為鼓勵再生能源,綠電可獲優先調度、輸配電費優惠、直接銷售等鼓勵,且綠電在一定規模以下,無需提供備用供電容量,以降低民間業者投入門檻。

目前台電球員兼裁判,不可能讓綠能迅速發展。

台灣行政院長林全

由於過去台電集發電、輸配電、售電於一身,為達市場自由化,勢必進行「廠、網分離」,即發電廠與輸電網不得兼營。此次修法便將電業分為發電業、輸配電、售電業三大區塊,發電業與售電業開放民間業者加入,輸配電網維持國營,並得兼營公用售電業。據此,未來6至9年台電將切割成發電、輸配售電二家子公司,但可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控股廠、網。

而為落實非核家園,三讀條文明訂核能發電設備應於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政府則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核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但新法尚未就蘭嶼的核廢料訂出明確處理期限。

環團批台電仍壟斷、衝擊未評估

立法院在短短一個會期之內通過延宕多年的電業法修法,過程並非沒有爭議。例如開放後的電業管制措施要由哪個機構執行?負責決定價格的電價審議會是否開放公民參與?由於在黨團協商後朝野仍無結論,最後民進黨以人數優勢,通過以政府介入穩定電價為主的行政院版本。

環團則批評,台電雖在新電業法下切割業務,但仍可透過控股母公司後壟斷電業,與原本期待的廠網分離仍有落差,且如此一來只會製造更多科層體制下的「肥缺」。

對此,經濟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台灣社會對《電業法》的期望是全面自由化、反財團化、不漲電價等「三位一體」的修法,但實際上三者相互矛盾,也因此現階段只好讓自由化打折,為避免大財團佔領市場、哄抬電價,先保護國營、規模較大的台電,並全力促進綠電發展。

但放眼國際,各國在電業自由化的過程中皆曾遭遇衝擊,環團質疑台灣是否已準備好應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便表示,這次修法前,官方原本承諾要做電價是否上漲等衝擊影響評估,但後來完全沒做。而雖談綠能優先,又看不到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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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標,綠能發電占比應達20%,目前約佔12%

聲音

許多國家在切割綜合電業時,都遇到強烈反彈而成為電業自由化的阻力。如能有獨立的系統調度機構,不切割也是可行。

中華經濟研究院前董事長梁啟源

未來反映能源的外部成本(如燃煤的全民健康成本、社會成本等),電價有可能調漲,但無論是漲或跌,政府應做好社會溝通,讓民眾了解電價漲跌的理由。

環保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肯定2025非核家園入法,可看到政府很努力在做能源轉型工作,且發展綠能確實是世界趨勢;不過,可惜這次修法並未讓多元能源市場更完備,後續新制上路仍有待觀察。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陳秉亨

來源:環境資訊中心中央社聯合報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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