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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同意中國監管部門要求,將紐約時報 App 移出中國商店

刊登於 2017-01-05

蘋果同意中國監管部門要求,將紐約時報app移出中國app store。
紐約時報 App 在中國已經無法下載。

中國政府對互聯網監管正進一步升級。根據紐約時報1月4日的報導,因應中國監管部門要求,蘋果公司在去年12月23日下架了中國區 App Store 的紐約時報 App。

蘋果發言人 Fred Sainz 表示,他們被告知這款 App 違反當地法規;不過,蘋果並未解釋紐約時報的 App 具體違反了哪些中國法規,是否存在法院指令或法律文件。

中國當局並未聯繫紐約時報,負責互聯網監管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也未回覆紐約時報的詢問。紐約時報發言人 Eileen Murphy 表示,紐約時報在中國的報導與其他地區沒有不同,中國當局要求下架應用,是「進一步阻止中國讀者接觸紐約時報關於中國的獨立新聞報導的嘗試之一」,而紐約時報已要求蘋果重新衡量這一決定。

中國政府從2012年開始屏蔽紐約時報網站。2015年7月,紐約時報曾發布新版中文 App,採用特殊的文章檢索方式規避審查。蘋果將紐約時報 App 下架後,已安裝軟件的人暫時不會受到影響,但中國用戶將無法在本地商店下載新版本。《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和《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等其他國際媒體的 App 暫時沒有受到影響。

蘋果同意中國監管部門要求,將紐約時報app移出中國商店。
蘋果公司的業務同樣受到中國政府的監管衝擊。

紐約時報 App 被下架前,該報記者張大衞(David Barboza)正就中國政府以隱蔽方式補貼蘋果最大的代工廠富士康數十億美元一事展開調查。這篇報導已於12月29日刊登,而在12月23日下架前,部分蘋果公司員工已獲悉這篇報導的存在。目前並不清楚這則報導與蘋果的決策是否有關,而紐約時報的分析指出,此次 App 下架或許源於2016年6月網信辦發布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有關。

《規定》要求中國內地的 App 平台和提供者「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在蘋果商店上線運營30天內,App 提供者需向所在地的省級網信辦備案,並需採集用戶真實身份信息、建立內容審核管理機制並保存用戶日誌信息60日。

除了對移動端應用程序的監管,過去一年中國政府的輿論監管正日益嚴峻。6月21日,國家網信辦召集相關官員及部分網站負責人,召開「全國跟帖評論專項整治」會議,集中治理網絡跟帖評論存在的「突出問題」。而在7月初,中共中央統戰部成立了全稱為「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局」的第八局,將新媒體從業人員等4類人士納為「統戰」對象。

同樣在7月,北京市網信辦責令新浪、搜狐、網易、鳳凰等商業網站進行限期整改。包括新浪「新聞極客」、「新浪直播間」,搜狐「新聞當事人」、「弧度」和「點擊今日」,網易「回聲」、「路標」和「新聞學院」在內的多個原創新聞報導欄目被關停或勒令清理違規內容。這些欄目的移動客戶端、微信公眾賬號等其他內容發布平台也同步被關停或清理。今年12月,北京網信辦還進一步關停了「今日最大聲」、「邊驛卒」和「新太平廣記」3個鳳凰網原創欄目並約談鳳凰網總編輯。

事實上,蘋果公司的業務同樣受到中國政府的監管衝擊。由於2016年3月推出的《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禁止外資公司從事包括文字、音頻視頻在內的網絡出版服務,2016年4月,進入中國不過數月的蘋果圖書(iBooks)和電影(iTunes Movie)內容遭到關停。

蘋果公司於2016年10月發布的季度財報顯示,海外銷售佔據蘋果當季銷售總額的62%,其中大中華區第四財季的銷售額為87.85億美元,雖然相比2015年出現30%的大跌,依然是蘋果最重要的市場之一。因此,維護與中國政府的關係、確保蘋果產品能在中國銷售顯得格外重要。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Farzana Aslam 指出,蘋果通常會在牽涉客戶的問題上要求政府提供傳票、搜查令或其他法律文件,下架紐約時報 App 時蘋果公司卻並未提供有關信息。「也許最終他們不得不這麼做,但我認為,在中國這樣的國家裏,你可以做些事來捍衞你所堅持的東西以及將原則置於利潤之上,來證明確確實實有這樣的緊張氣氛。這不是『因為我們在你的管轄之下,你讓我們做什麼就做什麼』那麼簡單。」

位於北京、為美國科技公司提供諮詢的 Marbridge Consulting 公司執行董事 Mark Natkin認為,沒有一家類似的科技公司「真正理解(進入中國市場的)挑戰會有多大」。雖然蘋果在中國創造的工作機會會給它帶來一定籌碼,但(他們和本土公司的)「技術差距已經開始縮小」。

來源:紐約時報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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