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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試點監察體制改革,設監察委整合反腐資源

刊登於 2016-11-08

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已被列為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試點地區,3省市將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
中國將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試點監察體制改革。

十八屆六中全會之後,中共中央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下稱《方案》),計劃在三地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監察委),整合反腐資源力量,擴大監察部門的監察範圍及手段,這項制度之後將可能在全國範圍內推行。

根據《方案》,新的監察委將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同級紀委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與監察部門(政府行政監察機關)則併入監察委。自1949年開始,中國大陸的紀委系統與監察系統幾經分合;但從1993年起,中央和地方各級紀委和監察部門就實行合署辦公,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2007年中共十七大前夕,又增設國家預防腐敗局,列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全國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規劃、政策制定、檢查指導等。

《方案》強調,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通過「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

7日晚,國務院三部委的人事任命結果也隨之公布:國家安全部部長一職由曾任中紀委副書記的陳文清接替耿惠昌擔任;財政部部長由肖捷代替樓繼偉;黃樹賢從監察部部長調任民政部部長,接替李立國;監察部部長一職暫時從缺。

十八屆六中全會前後,中國進行了一系列官員人事大調整。本次調整的陳文清與黃樹賢均出自中紀委系統。分析認為,這顯示出十八大以來的反腐成效備受高層「肯定」,尤其是掌管國家安全部的陳文清,更是受到外界極大關注。

黨的領導包含着管理和監督,離開了監督就談不上管理。黨內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監督是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督,咬耳扯袖、紅臉出汗,組織處理、紀律處分都是重要手段;狹義監督是紀委監督執紀問責。管理和監督是領導的重要內容,沒有管理監督,黨的領導就會落空。

11月8日,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與《人民日報》撰文

上述《方案》印發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於8日在《人民日報》撰文,重申六中全會強調的「全民從嚴治黨」要求,並表示領導們「既要把嚴把牢選人用人的政治關和廉潔關,又要強化管理,把紀律和規矩嚴起來,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而「作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紀委要把自己擺進去,監督執紀問責,以永遠在路上的恆心和韌勁,不忘初心、砥礪前行。」

早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十八屆中紀委第六次全體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就表示:「要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要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

7月,中共黨校機關刊物《學習時報》發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撰寫的題為《通過修法完善國家監察體制》一文,提出將《行政監察法》更名為《國家監察法》,由中央設立國家監察委,對中央所有國家機關和公務人員進行監察監督,而國家監察委主任由國家主席提名。

10月底閉幕的十八大六中全會公報也提出:「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京華時報指,這是當局首次將「監察機關」與人大、政府、司法機關並列,「預示着一場影響深遠的改革即將到來」。

而關於「如何監督國家監察委」這一問題,京華時報引述馬懷德稱,對監察委的監督有兩種:一是「內部監督」,比如中紀委內部的監督室,作用就是自我監督;二是來自外部的監督,包括人大的監督、輿論監督。他同時指出,監察委在權力擴充、職能增加的過程中,「要防止檢察權過度擴張所產生的負面風險」。

中國知名媒體人石扉客則認為,設立監察委不難,但建立類似香港廉政公署這種機構的目標,「與地方、中央之間權限劃分、堅持一元化黨化體制這兩者之間的衝突如何化解」是最困難的問題。他預計,《方案》在三地試點一段時間後會全面鋪開,而2018年「將會成為和這個頂層設計密切相關的修憲年」。

中國大陸監察部歷史沿革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於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設立了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根據首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所通過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監察委員會負責監察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是否履行其職責。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後,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1959年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撤銷監察部,原職能改由中共中央監察委員會負責。1986年12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復設監察部。1987年7月1日,監察部正式對外辦公。1993年起,中央和地方各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與各級監察機關實行合署辦公。(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百科內容以 CC BY-SA 3.0 授權)

來源:中紀委監察部人民日報京華時報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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