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國際刑事法院縱容西方國家,而只針對非洲找碴,岡比亞(Gambia )於10月25日宣布退出該組織,成為繼南非及布隆迪(Burundi)後,兩週內第三個退出國際刑事法院的非洲國家。評論預測這可能引發更多非洲國家的退出浪潮,從而影響法院的合法性及後續運作。
岡比亞的退出證明了國際刑事法院實際上是一個國際高加索人法院,用來迫害及羞辱有色人種,特別是非洲人。
退出之前,國際刑事法院一直在關注岡比亞的人權狀況。尤其是進入2016年後,該國反對派與總統 Yahya Jammeh 的對抗愈加激烈。4月反對派領袖 Solo Sandeng 為了選舉改革發起遊行被捕,據稱之後被岡比亞國安單位毆打致死;而7月,另一名反對派領袖 Ousainou Darboe 及其他18人因為涉及非法示威被判處3年監禁。
岡比亞通訊部長 Sheriff Bojang 在該國國營電視台上指控,國際刑事法院已經被利用來迫害非洲人民,尤其是他們的領袖。而岡比亞的退出,證明這個法庭已經成為一個白人的法庭,用以羞辱有色人種。
他以英國首相貝理雅(Anthony Blair 台譯:布萊爾)在2003年以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由,盲目跟隨美國出兵,之後卻未受到國際刑事法院起訴為例,指責法院漠視西方國家的罪行。他並指出,自國際刑事法院成立以來,至少有30個西方國家針對獨立主權國家及其人民犯下滔天的戰爭罪,然而卻沒有任何一個被起訴。
長期不滿引發退出浪潮
國際刑事法院在2002年基於《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成立,主要是審理種族屠殺、戰爭罪等國際案件。然而,非洲國家常指控其對非洲存有種族偏見。在目前法院立案調查的10宗案件裡,就有9宗涉及非洲國家。岡比亞曾抗議指,先前非洲數千名移民死於地中海,該國要求國際刑事法院發起調查並起訴歐盟,但直到本週仍未收到任何回覆。
同樣的怨氣也存在於已決定退出的南非及布隆迪兩國。南非去年以《羅馬規約》牴觸南非《外交轄免及特權法》,拒絕拘捕來該國參加會議、被國際刑事法院以戰爭罪行通緝的蘇丹總統 Omar al-Bashir,並以相同原因於10月21日宣布退出國際刑事法院。而布隆迪(Burundi)在2015年4月起爆發大規模反政府示威,該國政府因涉嫌殺害數百名異議者而被提出指控,早前也以「法院淪為大國對付非洲國家的工具」為由,10月12日在該國國會通過退出國際刑事法院的提案。
此外,肯尼亞和烏干達等非洲國家亦正考慮是否加入退出行列。
先前,國際刑事法院成立條約締約國大會主席 Sidiki Kaba 以及許多評論皆指出,南非及布隆迪的退出決定將會為更多非洲國家開路。而如今岡比亞也緊隨其後,有意見指出,由於國際刑事法院的首席檢察 Fatou Bensouda 是岡比亞籍,該國退出後,法院運作將受到一定影響。
《華盛頓郵報》則分析,這可能將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的分水嶺,因為其合法性主要來自於成員國的認可,而在此以前,並沒有國家退出過國際刑事法庭。再加上目前多數案件的審判對象都是非洲國家,非洲各國的退出恐將讓法院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