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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快遞巨頭爭相上市:中通快遞籌資14億美元 今年美國最大IPO

端傳媒記者 張淼

刊登於 2016-10-27

中通快遞到美國上市,成為今年在美國IPO規模最大的公司。
中通快遞赴美上市,成為今年到目前為止美國國內規模最大的 IPO。

當地時間10月26日,中國物流巨頭中通快遞(ZTO)正式宣布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計劃。 中通將以每股19.5美元發行7210萬股,共籌資14億美元,交易將從27日開始。這一定價高於此前市場預期的每股16.5到18.5美元,中通的估值也因此達到120億美元。根據數據服務商 Dealogic 的統計,這也是今年到目前為止美國規模最大的 IPO(首次公開募股)。

上市後,中通將採取雙層股權結構,中通創始人賴海松僅持有公司28%的股份,但依然擁有80%的投票權。本次 IPO 的承銷商包括摩根士丹利、高盛、瑞信、花旗等機構。

受益電子商務,中國物流業年增速驚人但利潤微薄

過去幾年間,中國已取代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2015年中國電子商務規模達到6090億美元,相比之下美國市場的規模僅有3420億美元。在電子商務的帶動下,2011年到2015年中國物流業的業務量幾乎保持了80%的年增長速度,2015年的快遞包裹數量更達到207億件。

作為阿里巴巴最重要的合作夥伴之一,中通快遞自然也得益於這波電子商務潮。2015年中通快遞77%的業務來自阿里巴巴旗下的訂單,2016年上半年這一比例為75%。

但由於競爭激烈,中國物流業的利潤率事實上已相當微薄。根據招股書的描述,中通快遞的淨利潤率高達21.9%,這一說法也引發質疑。畢竟,就連以中高端客戶為主的順豐也僅有6.3%的淨利潤率,圓通速遞這一數字更只有3.4%。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姚建芳認為,快遞公司的淨利潤通常維持在5%左右,21.9%存在明顯誇大。

當資本成為巨頭廝殺的關鍵,上市就是無可迴避的義務

隨着行業規模日益壯大、競爭日益激烈,中國物流行業正掀起一股上市潮流。就在10月20日,中通快遞主要競爭對手之一圓通速遞透過借殼上市的方式,順利登陸 A 股市場,成為中國第一間上市的快遞公司。

其他還未上市的快遞巨頭也早已有所部署。申通快遞、韻達快遞分別在2015年12月和2016年7月公布借殼上市計劃,兩間公司分別作價169億人民幣和180億人民幣。就連一向對外宣稱不計劃上市的快遞巨頭順豐(SF),也在今年5月宣布借殼上市。這宗交易中順豐作價433億人民幣,還將進行80億人民幣的配套融資。

安信證券交運行業首席分析師姜明指出,從投資的大方向上看,中國快遞業已進入整合的加速期,行業長期的集中度必將提高,還會出現比肩 FedEx、UPS的超大型快遞物流一體化企業;姚建芳則認為,這波上市潮過後,中國物流行業格局將出現清晰劃分,未能上市的二、三線快遞公司與業內巨頭的差距將進一步擴大。

排隊、借殼還是海外上市?

根據路透社引述的消息,本次中通的股票定價是其2017年預期每股收益的27倍;而海通證券的估計顯示,順豐、申通、圓通、韻達四間物流巨頭的市盈率(P/E)介於43倍到106倍之間。這也意味着美國上市的中通,將面臨着相對競爭對手偏低的估值。那麼,中通為什麼執意選擇赴美上市?

市盈率(P/E)

市盈率又稱本益比,是以每股市價除以每股盈利(Earnings Per Share)得出,通常作為衡量股票便宜或昂貴的指標。市盈率與經濟基本面、行業預期、企業發展前景等多種因素相關,但如果市盈率過高,也可能反映該企業或行業出現泡沫。(資料綜合自網絡)

根據中國證監會和彭博社的數據,目前中國內地排隊等候 IPO 的企業超過800間,大多已等候超過5年。2016年迄今,中國企業 IPO 的平均規模僅為6.54億元人民幣。今年7月,證監會還出台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管理辦法》,重點遏制借殼上市的做法。位於波士頓的中國概念股投資公司 Heng Ren Investment 創始人 Peter Halesworth 表示,「計劃在中國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面臨着史詩級的擁堵,如果上市融資的隊伍不能變短,他們可能越來越傾向於跳上去美國的飛機進入市場。」

Thornburg Investment 投資經理 Di Zhou 則認為,在 A 股上市的公司雖然會得到更高的估值,但美國市場遠比中國 A 股市場穩定,「(兩個市場)對想要赴美上市的中國公司來說各有利弊,而對我來說,遵守美國證監會規則的公司會讓我更放心投資。」

14.3 %
根據中通提供的數據,目前中通佔據中國物流市場14.3%的市場份額,擁有3300輛貨車和74個分揀中心,業務覆蓋96%的中國城鎮。

雙層股權結構

雙層股權結構是指將股票分為向管理層和外部投資人發行的兩類股票,分別對應不同比例的投票權,從而保證公司創始人和管理層的決策權不受股東干擾。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納斯達克股票交易所(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許上市公司採用這類股權結構,而中國內地、香港、日本、新加坡的股票交易所則禁止雙層股權結構。由於香港交易所奉行「一股一票」原則,2013年阿里巴巴曾被迫放棄香港上市的計劃,轉投紐約證券交易所,之後港交所曾就「同股不同權」進行市場諮詢,但在2015年10月擱置此事。除阿里巴巴外,谷歌、Facebook 等科技公司均採用這類股權結構。(資料綜合自網絡)

來源:Bloomberg金融時報路透社prnewsw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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