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荷蘭擬擴大安樂死範圍,自覺「人生完滿」的長者也可適用

刊登於 2016-10-14

荷蘭將擴展安樂死適用對象至認為「生命已經完整者」。圖為荷蘭一個抽水站。
荷蘭政府考慮擴大安樂死的允許範圍,自覺「人生完滿」的長者也可適用。

荷蘭可能是世界上對安樂死最寬容的國家,早在2002年就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不過一直以來,只有那些絕無治癒希望、承受着難以忍受痛苦的病人,才能在醫生與病人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考慮安樂死。近日,荷蘭政府開始考慮放寬對安樂死的限制,讓那些已感覺「人生完滿」但還沒病入膏肓的人,也能按照自己的意志,以體面的方式離開人間。

內閣認為,絕望而無法忍受折磨的人不基於醫學原因的安樂死請求,也可以是合法的請求。

路透社引述報導

根據路透社報導,這項提議由荷蘭健康部長與司法部長聯合向國會發起。文件表示,「在嚴格謹慎的評判標準下,必須允許經過深思熟慮認為自己的人生已經完整的人,以有尊嚴的方式結束他們的生命」。

健康部長 Edith Schippers 在寫給國會的信中強調,由於希望自主選擇結束生命的主要是老年人,所以這項新舉措也僅限於老年群體。不過他並未透露具體的年齡門檻。

提議也強調操作過程須格外謹慎。為了確保安全,提供死亡協助的機構必須擁有醫療背景,並且經過特殊培訓,同時也需要在執行安樂死前進行仔細的指導和審查。此外,第三方檢查、評估和監督機構也應納入到評估機制內。

不過,這項提議也引來爭議。批評者認為,荷蘭的安樂死執行已經超出了原本設計的框架,即除了罹患絕症或承受難以忍受病痛的人群外,部分精神疾病與痴呆症的人群也可以申請。內閣則對批評意見表示反對,他們認為人們應該有權提出「不基於醫學原因」的安樂死請求。

近年來,荷蘭選擇安樂死的人數增長迅速,2006年有1923人選擇安樂死,到2015年已增長至5516人,佔全年死亡人數的3.9%。

報導指,荷蘭計劃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關法律的起草,在這期間也會諮詢醫生、道德主義者和其他專家的意見。

6
全球目前僅有6個國家允許執行安樂死,分別為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哥倫比亞和美國的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安樂死

安樂死(euthanasia),有好的死亡或者無痛苦死亡的涵義。這是一種給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無痛楚、或盡量減小痛楚的致死措施,一般出現在個別患者面對無法醫治的長期顯性病症、不願再受病痛折磨的情況下。但批評者認為,這一做法有殺人或協助自殺的嫌疑。安樂死分為主動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和被動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目前立法通過安樂死的地區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百科內容以 CC BY-SA 3.0 授權)

來源:路透社關鍵評論網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