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廣東3名勞工維權人士被判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

刊登於 2016-09-27

勞工維權人士曾飛洋。
勞工維權人士曾飛洋。

據新華社9月26日晚報導,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一審判處內地勞工維權人士曾飛洋、湯歡興和朱小梅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立。曾飛洋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湯歡興和朱小梅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3人均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認為,曾飛洋指揮策劃了利得鞋廠罷工事件,導致相關企業無法正常生產,造成了嚴重損失,是事件的首要分子;湯歡興和朱小梅則分別在事件中負責網絡媒體宣傳和員工組織化管理,是事件積極參與者。

但此前受曾飛洋家屬委託的陳進學律師卻透露,「利得鞋廠工人許多維權活動均是自發進行,對曾飛洋的指控並不真實。」他曾於6月29日和7月4日兩次會見曾飛洋,但在7月時突然被解除委託,並被告知不得再會見曾飛洋。

曾飛洋是國內第一家勞工 NGO 番禺打工族服務部的負責人……他和我說,他服務工友18年,堅定地站在工人這一邊,從未退縮和畏懼,雖屢遭報復和迫害,無怨無悔,不忘初心。這樣的良心犯卻被構陷入獄,我會見時不禁流淚。

陳進學律師

曾飛洋是廣東「番禺打工族服務部」的總幹事,有「工運之星」的稱號。該組織成立於1998年,長期關注工人權益,但於2007年被工商部門註銷登記,成為「非法組織」。湯歡興和朱小梅均曾為該組織成員。

2015年12月3日,在當地警方針對廣東多家主要勞工權利機構人員實施集體抓捕行動中,包括3人在內的至少15名 NGO 主要工作人員和工友被帶走。而番禺打工族服務部前員工孟晗、佛山勞工維權 NGO「南飛雁」負責人何曉波、番禺勞動者互助小組負責人彭家勇、廣州海哥勞工服務部志願者鄧小明等7人隨後被刑拘。2016年1月,彭家勇和鄧小明獲釋,其餘5人被正式批捕。除曾飛洋和孟晗外,其他人先後獲取保候審。6月8日,曾飛洋、孟晗、朱小梅和湯歡興被起訴。

在曾飛洋被捕20天後,中國官媒新華社等曾於12月22日刊發了由「新華視點」記者鄒偉撰寫的原標題為《揭開「工運之星」光環的背後「番禺打工族文書處理服務部」主任曾飛洋等人涉嫌嚴重犯罪案件調查》的報導,指曾飛洋以勞工公益人士身份「插手勞資糾紛,挑動矛盾升級」;「以向境外提供中國的勞工運動情況報告作為條件」,長期接受境外資金資助;「作為有婦之夫,曾飛洋與至少8名女性長期保持情人關係」,「以幫助工人『維權』的名義,藉助自己的名氣地位,誘騙脅迫有求於他的女工、女志願者委身於他」。

曾飛洋的母親陳文英於4月11日向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訴新華通訊社、新華網股份有限公司、新華社記者鄒偉、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和廣州市第一看守所侵犯了曾飛洋的名譽權

陳文英的委託律師常瑋平接受端傳媒採訪時表示:「一個人是不是有情婦屬於個人隱私,假設他有,新聞媒體也不應該在未經他允許的情況下報導;假設他沒有,那麼這個媒體就是在捏造事實,涉嫌侮辱,甚至誹謗的犯罪。」

但這起訴訟未能成功立案。據南華早報報導,起訴不到一個月,陳文英在壓力下妥協,警方於5月1日拿着陳文英的身份證前去撤訴。

1918
據香港勞工組織「中國勞工通訊」統計,2016年1月到9月,中國至少發生了1918起工人維權事件。

聲音

(工人們)說飛洋幫他們幾千人討回了欠薪,他在做好事。

曾飛洋的母親陳文英

中國的社會進步是一個長期的漫長的過程,需要很長時間的博弈,也需要當事人付出一定的代價。付出就付出了,這也是為自己追求的理想做出一些犧牲。他們這些行為最終會得到廣大人民的認可。

關注勞工的原《峰峰礦工報》記者田奇莊

很明顯,當局想讓他們依靠政府和制度來處理類似的勞動糾紛。

朱小梅的代理律師龐琨

利得鞋廠工人維權

2014年1月,廣州市番禺利得鞋業有限公司工廠傳出搬遷消息。11月25日,工廠威脅和逼迫工人簽訂不合理的變更合同,試圖採取減少本廠生產訂單的方式,減少計件工資工人的收入,以此逼迫工人自動離職,規避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遭工人拒絕。12月6日,鞋廠2700多名工人統一罷工維權。截止12月17日進行了三次集體談判,勞資雙方平等協商,達成關於加班費、帶薪年假、高温津貼等一次性補償的協議,12月20日依約履行完成。12月26日,廣東番禺打工族服務部主任曾飛洋在辦公室遭四名未知身份男子暴力襲擊,曾飛洋及其同事認為該事件與打工族當時正在支持和協助利得工人維權行動有關。2015年4月20日,鞋廠工人因利得公司不履行第三輪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開展第三次大罷工,經歷六天罷工和五夜護廠行動。4月21日上午,利得鞋業有限公司第四次勞資集體談判舉行。4月23日夜,利得公司和南村鎮政府聯合發出公告,內容包括6月30日前將780名工人社保補繳全部完成,搬廠完成之前把剩下的補繳社保資金全部打入南村鎮地税局專門賬戶監管,及4月30日一次性將關廠安置補償金和公積金補償打入每個員工個人賬戶。4月25日,關廠安置補償金和一次性處理公積金的補償開始打入全廠工人賬戶。一次性處理住房公積金的補償由原來的每年200元增加到250元、補償上限由原來的10年提高到15年。(資料來自中國勞工援助)

來源:新華社東網南華早報中國勞工援助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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