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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生嚮導:一個幫助人們死去的工作

沒有人問過我們是否願意出生,現代社會也很少認同個人自決結束生命的權利。

端傳媒記者 吳培

刊登於 2016-09-19

有一次,孫女問她:「Fran 奶奶,你的工作是殺人嗎?」

Fran Schindler,77歲。過去十年間,她一直擔任「往生嚮導」(Exit Guide),主要工作內容是這樣的:和搭檔一道,竭盡所能教導服務對象,如何妥善地結束自己的生命,並在對方實施的過程中,始終陪伴左右。

Schindler 是 Final Exit Network(下稱FEN)的志願者。這個非牟利機構2004年創立於美國,積極倡導人的「死亡權」(Right to Die),目前在包括紐約、愛荷華、伊利諾伊等七個州設有分會,擁有超過3000名會員,完全依靠義工協同運作。這樣的民間組織在美國並非罕見,不過 FEN 在官網上自稱諸多方面獨樹一幟。其中最富於爭議的是,當它的同道者期望從法律途徑入手,讓死亡權得到制度認可時,FEN 卻不滿足僅僅倡議,而呼籲立即着手「為此時此刻正在忍受痛苦的人,提供真正且個人化的服務」。

Final Exit Network的網頁。
Final Exit Network的網頁。

這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幫助服務對象列一份清單,詳細寫出自己的死亡動機和方式;需要的時候,陪同他們向家人和朋友表達這一意願;留下通知,以便讓別人找到自己的屍體,等等。工作由包括 Schindler 在內的約30位志願者完成,而他們的服務對象或患有癌症,或長期受心臟病折磨,或為傷殘人士……雖生態各異,但選擇一致:以死亡擺脱病痛折磨。

我們堅信當一個心智健全、身患頑疾的成年人,認為自己的生命質量難以忍受時,他或她有權利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是人類的基本權利。

Final Exit Network

嬰兒潮世代最後的自決權

Schindler 懂得這種緩慢增長的無助感。她的母親患有認知障礙症,在去世前的最後幾個月裏,忘掉了如何吃飯、如何喝水、如何說話,在養老院的床上茫然地盯着天花板,一個勁地用嘴巴吹氣。Schindler 在一旁眼睜睜看着,什麼也做不了。這一經歷永遠改變了她對死亡的看法。2011年,母親過世後,她對自己的孩子許諾:你們絕不會見到我飽受折磨的樣子,我將用自己的方式主動死去,快速,無痛。

沒有人問過我們是否願意出生,現代社會也很少認同個人自決結束生命的權利。20世紀以來,越來越多的組織和個人提倡把「死亡權」(Right to Die)列為人的基本權利之一,認為病人有權利主動地終止自己的生命,以保證自己有尊嚴地離開人世。安樂死是落實死亡權的方式之一,目前全球立法允許安樂死的有荷蘭、比利時、加拿大、盧森堡和哥倫比亞等國以及美國的六個州。2015年,美國至少24個州在考慮就此立法,其中10個州是首次加入。

通常來說,實施安樂死需要醫生的診斷和意見,比如病人在現有醫學條件下,已無法治癒,只能在痛苦中存活可預料的一段時間——半年或更少,醫生可以依據病人或其親屬的請求採取某種手段,令死亡提前到來。對於反對者來說,安樂死已經有「殺人」或者「協助自殺」的嫌疑,不過 FEN 希望將個人對於死亡的自決權更推進一步,甚至包括打破醫學對死亡的管控,「人們可以自主選擇以何種方式,在何時結束生命,為什麼還需要醫生呢?」

在 FEN 看來,這種自決權,對於二戰後嬰兒潮世代出生者尤為重要。「我們非常希望人們完全不需要我們,」組織主席 Janis Landis 說,「但嬰兒潮世代正在逐漸變老,他們一輩子都在爭取個人權利中度過。我們堅信,他們也將會非常樂意奪回自己的死亡權。」

是上帝還是美化死亡的魔鬼?

FEN 的所作所為招致各種批評,宗教團體指責他們試圖扮演上帝的角色,有人稱他們是死亡邪教,或者質疑其美化自殺行為。「有些人覺得我們就是把人從大街上拐騙到某個地方,然後給他來個了斷,像魔鬼一樣,」Landis 說。

不過為 FEN 服務了10年的義工 Jim Chastain 有自己的看法:「人們在承受痛苦,醫療不能治癒所有疾病」。這位89歲的老人到現在還不時想起那些他陪伴過的死者:一位不願意鋸斷雙腿的糖尿病婦女,一位想在死前看最後一場棒球比賽的癌症男球迷……「他們始終和我在一起」。

協會避免使用「自殺」這個詞,而將之替換成「自我解脱」或者「有尊嚴地死亡」。但 FEN 仍然面臨着「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的法律風險。美國有39個州立法反對協助自殺,雖然各州對此定義不一:有的必須包括身體接觸,而在有的州,談論如何自殺都有可能觸犯法律。FEN 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有關言論自由的部分為自己辯護:在面對希望放棄自我生命的人時,義工們「不鼓勵,不協助,不觸碰」,他們只做一件事,和受苦者說話。

這世上,死亡像出生一樣普遍。 Chastain 已經很習慣人們來向他諮詢有關死亡的事,「有的只是問我要一本小冊子;有的會給我打電話討論;有一次我在晚宴上偶遇一位女士,她談起她身患漸凍症的丈夫求死不能的痛苦……」Chastain 教導過數十人如何結束自己的生命,也早計劃好了如何「自我解脱」。「當活夠之後,我大概會用一個塑料頭罩結束一切,」他邊說邊戴上了那個從自己卧室裏拿出來的頭罩,透明塑料下是一張飽經風霜的老臉。

時刻準備着觸犯法律

因為腳踩法律和倫理道德的灰色地帶,FEN 非常謹慎地選擇自己的服務對象,並擁有繁瑣的篩選過程:每位申請人必須通過電話和面試兩輪審覈,組織內部的醫學評估小組會檢測其身體狀況。如果申請人有可能為組織帶來麻煩,就會遭到拒絕。

有時候他們會接到抑鬱症患者的求助來電,但身體康健、心理患疾的人士並不在 FEN 的服務範圍之內,因此通常會遭到婉拒。但誤判難以避免。2007年,家住鳳凰城(Phoenix)的 Jana Van Voorhis 打電話自稱患有癌症, FEN 接受了她的申請,派出兩名義工陪同她在家中離世,另外兩名義工清理了自殺現場。

但 Voorhis 從來沒有得過癌症。她長期受抑鬱症困擾,並在死前幾年懷疑自己身患各種疾病,以致不停去看醫生。她的家人都以為她是服藥過量而死,直到2011年當地調查機構介入並起訴四位 FEN 的義工過失殺人罪,家人才知道 Voorhis 的死和他們從未聽說過的一個組織有關。

法院輕判了四位義工,最終沒有人入獄。審判結束後, Voorhis 的妹夫 Jared Thomas 說,一位義工向他道歉:「對不起,我們沒有了解清楚狀況」。不過 Thomas 仍然認為這個組織「太過傲慢」,「我對他們的主張沒有意見,但他們必須受到規管,特別是在犯下這樣的錯誤後。」

這不是 FEN 第一次和法律系統打交道了。2009年,佐治亞調查局公布,共有523人曾向 FEN「尋求自殺幫助」,並試圖在全美國發起一場起訴該組織的運動。去年,兩位義工被指控在2007年協助明尼蘇達州一位長期處於病痛中的婦女自殺,不過其中一位義工已在2013年去世,另一位則因其87歲的高齡而獲得豁免。

官司纏身並沒有讓 FEN 有所退卻。目前美國至少有7個州將「談論如何自殺」視為違法,但除了更加謹慎,該組織並沒有停止向那裏的人提供服務。「法院會犯錯,我們的義工也會犯錯,」FEN 法律顧問 Robert Rivas 說,「我們義工訓練的一部分內容就是讓他們明白,自己的行為有可能會觸犯法律,並已經準備好去接受這種可能。」

一場關於死亡的 Party

Schindler 在一天天老去,但十年的「往生嚮導」經驗使她不會像自己的母親一樣,毫無準備地死去。她已經想好了,在「有尊嚴地死亡」前一天,她要辦一個 Party,而且那會是「所有 Party 中最盛大的」。每個人都要穿上漂亮衣服,喝着紅酒、威士忌、伏特加,小食是她親手做的堆滿無花果乾的布利乳酪和焦糖洋葱。

圖為洛杉磯一個公墓上人們所獻上的花。
圖為洛杉磯一個公墓上人們所獻上的花。

然後,她要在舒適的床上好好睡上一覺,在一天將逝之前,戴上自製的氮氣頭罩,周圍是家人和最親密的朋友,Frank Sinatra 在温柔地唱着他的名曲《My Way》:

I planned each charted course

Each careful step along the byway

And more, much more than this

I did it my way

1
2002年4月1日,荷蘭《安樂死與協助下的自殺法》正式生效,使其成為世界上第1個安樂死合法化國家。

聲音

改變性別、人工流產、自我解脱,這些未必是明智的抉擇,但政府應當「還權於民」。與其在陌生人環伺的加護病房強光下掙扎死去,人們為何不能選擇在心理準備好時,在所愛的人中間安詳沉眠呢?

《經濟學人》

延長生命並不總是等同於改善或維持生活質量,很多時候,醫療儀器和藥物延長了重症病人及其所愛之人的痛苦。

美國作家 Katy Butler

現代西方社會乃是一個「拒絕死亡」的社會

美國哲學家 John D. Morgan

安樂死

「安樂死」是 Euthanasia 的中譯,源自兩個希臘文字根 eu(美好)和 thanatos(死亡),字面意即「安祥和樂的死亡」。而其法律定義則是:由於病人罹患無可治癒的疾病而遭受痛苦時,藉由注射致命性藥物或停止不必要的醫療等方式,來結束病人生命的一種處置。目前醫學界對「安樂死」無統一的定義,不過在操作層面,主要可分為主動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例如透過注射方式);被動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被動安樂死是停止醫療程序(例如除去病人的維生系統或讓病人停止服藥),使其自然死亡。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The AtlanticCBS News華爾街日報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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