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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引消息稱人大可能就「港獨」議題釋法

刊登於 2016-09-14

立法會選舉日,主張“港獨”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會參選資格無效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為青年新政梁頌恆助選。
2016年9月4日、香港立法會選舉投票日,主張「港獨」而被裁定參選資格無效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右)為新界東參選人、「青年新政」的梁頌恆(中)助選。

9月13日,路透社報導引述多位匿名的香港政府及司法界消息人士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很可能透過釋法,將討論「港獨」明確界定為違法行為。

立法會選舉結果在香港引起一場『大風暴』。一些高級法官、政府官員害怕這場風暴的來臨,但他們既無法阻止,又難以置身事外。

一位接近香港官員及司法人員的消息人士對路透社稱

報導指,多名政府官員及司法界高層人士擔憂,人大釋法將令立法會議員連提及「港獨」都不可以,實際上就是禁止在議會內討論「港獨」議題。一名接近北京及香港官員的消息人士對路透社形容,北京可能會駁回香港法庭對港獨人士有利的裁決,而這已經成為「切實的風險」;他又稱,假如人大透過釋法介入,「很可能導致香港司法獨立的終結,情況將會非常糟糕」。

報導又指,一些中國駐港官員在私下談話中已表明,他們不認為人大釋法會帶來重大傷害。另一名與中國駐港官員有密切聯繫的消息人士則指,「沒有什麼比討論『港獨』更能惹怒北京」。

人大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簡稱人大釋法,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釋。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香港回歸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先後四次對《香港基本法》作出解釋。社會輿論對人大釋法意見不一。民主派及法律界人士批評人大釋法破壞法治,損害香港司法自主,並認為按條文規定只可由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由行政會議等非司法機構的的提請均屬違憲(前三次釋法分別由香港行政機關、人大常委和署理行政長官提請)。而內地官員及親北京陣營則認同釋法舉動,指出釋法有助釐清爭議。(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候任議員梁頌恆已表明將在議會討論「港獨」

在這屆立法會的當選議員中,共有6人主張獨立或自決,包括本土派「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熱血公民」鄭松泰,以及打「自決」旗號的朱凱廸、劉小麗和「香港眾志」羅冠聰。

其中,梁頌恆早在9月6日已表明進入議會後一定會討論「港獨」。路透社13日刊登的報導,採訪了為梁頌恆助選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梁天琦指,必須在議會中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辯論:「現在有這樣做的環境了,已經有6名議員表示他們支持自決,這不是一個小數目。」

在這屆立法會選舉的參選提名階段,港府首次要求每位參選人簽署認同《基本法》中「香港不可分離」等條文的「確認書」,並最終取消6名主張香港獨立、自決、歸英等不同政見的人士的參選資格,其中就包括梁天琦。在8月30日,即選前不足一週,港府又發出聲明,指對個別鼓吹或鼓動港獨的候選人保留「依法採取跟進行動」的權利

當時,香港大學法律學者張達明就已表示,由於《基本法》並沒有賦予香港政府這樣做的法律基礎,擔憂事件最終可能引發人大釋法。

路透社13日刊登的報導中,也採訪了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楊艾文。楊艾文指,香港《基本法》與本地法例並無禁止討論「港獨」,且保護言論自由,還給立法會議員在議會中的發言提供額外保護。

楊艾文還說,港府要罷免立法會議員也不太可能,因為需要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而親北京的建制派議席並不足夠。他指出,北京較可能採取的選項,是重推《基本法》第23條立法。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該法的「最終解釋權」,可以「沒有任何限制的」對《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釋。

香港多名高官、政客曾否認人大可能釋法

自1997年至今,人大已經四次釋法。不過引起民間最強烈反彈的,還是2003年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2002年9月,港府公布了有關根據《基本法》第23條就叛國、顛覆、洩露國家機密等罪名立法的諮詢文件,原定2003年7月在立法會二讀通過立法,但引爆民間空前不滿,超過50萬人在當年7月1日上街遊行,迫使政府撤回草案。

而關於人大再度釋法的可能,近月來多名香港高官、政界人士都曾否認。7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曾在回應選管會「確認書」事件時,表示現在提出人大釋法還太早,她也沒聽說過有人要提出釋法。8月8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有支持港獨的參選人被取消資格時,也說律政司不會要求人大釋法。8月10日,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則回應傳媒指:「你們太心急。」

聲音

真正到國家安全受到威脅時,中央不會坐視不理,亦有很多手段可防止香港成為國家安全威脅。不論是通過人大釋法、制定針對香港的全國性法律也可。比如港獨,如果有23條,早就解決了。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

「確認書」只是第一步,被剝奪參選權利者即使在法庭勝訴,最終有可能是人大釋法推翻判決。昨日被禁的是有關習近平的負面詞,今天是「港獨」,明天可能到「自決」、「公投」,我們的底線在哪?

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余若薇,7月24日專欄

即使它(指中央政府)明白「民主自決」並不完全等同於獨立建國,但它會認為「自決」派與「港獨」派始終是同聲同氣共生共存……白皮書,以至8・31決定,就是這種不惜一切代價要港人認清自身處境的必要手段。按此邏輯,很難想像北京在選舉以後,在眼見反中力量進一步抬頭時,會以懷柔寛鬆的政策去對「港獨勢頭」放軟手腳。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兼副系主任葉健民

來源:路透社明報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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