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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播放器「快播」傳播淫穢物品牟利,CEO王欣認罪判囚三年半

刊登於 2016-09-13

2016年1月7日,中國北京,快播行政總裁王欣出庭受審。
2016年1月7日,快播CEO王欣(左一)在一審時堅持無罪辯護。

9月13日上午,轟動一時的P2P影視播放軟件「快播」涉黃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宣判。判決指,該公司明知快播網絡服務系統內大量存放及傳播淫穢視頻,快播公司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案件不適合用「技術中立」的責任豁免。公司及各被告的行為都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因此判處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成, CEO 王欣被處以三年六個月的刑期和100萬人民幣(下同)罰款,另外三名高層判囚三年至三年三個月不等,快播公司則被判處罰金1000萬。

快播 CEO 王欣表示認罪,「傳播淫穢視頻是不爭的事實,出現問題之後我們沒有採取更加有效的監管手段」。

我們只是一家技術研發公司,就算用戶不用我們的技術,也會用其他公司的技術。現在,專心做技術的公司非常難得。

快播CEO王欣於2016年1月自我辯護時說

2016年1月快播案開庭時,王欣堅持無罪辯護。他及律師提出快播僅是一家技術公司,而「做技術並不可恥」,公司也已採取多項手段審查淫穢內容。第一次開庭因為在網上視頻直播,王欣的強力辯護與公訴人準備不足、對電腦網絡技術不熟悉形成鮮明對比,網絡民意相當高漲,新浪微博話題「快播涉黃案」閲讀量高達1.6億次。 甚至新華社都發文稱「要對快播案『狡辯的權利』報以掌聲」。

但時隔半年,王欣不僅認罪,又介紹自己首次開庭時的辯護是因為「當時我的觀點是認為我們沒有主觀的違法犯罪行為」。但隨後經過長時間思考和對社會反應的了解,逐漸意識到,先前的想法存在片面性。

王欣並不正義,但也確實是被更不正義的審判了。

微信公號「歪理邪說」

快播發布於2007年,是一款採用流媒體技術(Streaming Media,即一邊播放一邊下載)和 P2P 分享式傳輸技術的播放器。由於只需5至10秒的緩存時間,就可播放原本需要全片下載才能播放的影片,快播很快成為中國市場佔有量第一的播放軟件。根據快播的統計數據,截至2012年快播軟件的總安裝量已超過3億,而當時中國網民總數還只有5.38億。

由於快播只提供技術和緩存服務,並不對用戶上載和播放了哪些內容進行監管,快播也因此成為盜版作品和色情內容的重要傳播渠道,一直以來爭議不斷。2013年,優酷土豆、搜狐、樂視等數十家視頻網站曾聯合發起「反盜版聯合行動」,向快播等軟件的盜版行為提起訴訟;2014年4月,快播更引起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的關注,快播不得不關閉服務器,清理盜版和低俗內容。

2014年8月, 王欣被警方抓捕歸案。即其被強制控制已有兩年一個月,超過其被判處的三年六個月刑期的一半。而據中國《刑法》第81條,他已經符合假釋標準。不過目前尚未有相關消息傳出。

如果快播王欣有罪的話,那麼淘寶馬雲和百度李彥宏早就應該關在監獄裏了。

中國網友

不過,由於快播案涉及技術進步與監管滯後之間的衝突,加上民眾對審查制度的普遍不滿和快播積攢多年的人氣,而中國互聯網企業在起家過程中通常都會打色情、盜版、欺詐擦邊球但並未受到同等待遇的懲戒,所以普通網民對監管部門的做法並不買賬。連向監管部門舉報快播的視頻網站樂視,也成為眾矢之的。

科技媒體 Pingwest 主編駱軼航認為,快播案反映出在一些監管者和執法者看來,「如果監管不能做到完善,那麼某些技術和商業模式就不應該被發明出來……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首先是要為監管便利服務,而不是為了改善人們的生活和體驗服務」,個人隱私權「事實上是不存在也不需要存在的」。

庭審網絡直播

做為中國當局多次強調的「司法公開」的一部分,中國法院系統自2013年開始便逐步在各地法院推行庭審網絡直播,但直播的通常是案件性質相對簡單,且不太具有公共意義的案件。此前曾在網絡上引起轟動的庭審直播只有「薄熙來案」與「快播案」。今年7月開始,最高法所有公開開庭的庭審活動原則上均通過互聯網直播。除了最高法主辦的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外,其他直播平台還包括最高法官方微博、最高法官方微信和新浪法院頻道。(資料來自網絡)

來源:界面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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