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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曾因批評新加坡已故總理李光耀一度入獄的新加坡17歲少年余澎杉(Amos Yee),再度因意圖傷害宗教感情罪、未按指示到警署報到罪等8項控罪被判監禁6週及罰款2000新加坡元(約合港幣1.1萬元)。他將於10月13日開始服刑,若沒有按期繳納罰款,刑期還將被延長10天。
在沒有律師願意為他辯護的情況下,余澎杉在8月24日對3項「意圖傷害宗教感情罪」和2項「未按指示到警署報到罪」表示認罪,內容涉及去年11月到今年4月,他在Facebook及博客發表的批評穆斯林與基督徒的貼文和影片。9月28日,他又承認另外3項控罪,涉及他在今年4月17日到5月19日之間,在網上發表的一張照片和兩段影片,內容被認為傷害了穆斯林感情。
29日判決時,法官在庭上指,余澎杉有足夠的精神能力,可以做出理性的選擇,約束自己行為。在此前提下,他仍多次發表輕蔑言論,傷害宗教感情,損害宗教和諧,法庭不能容忍。法官又強調,希望判刑能起到警示作用。
判決當日,終有辯護律師代表余澎杉出庭。律師指,余澎杉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承認自己沒有任何學術和知識上的能力去討論宗教,而自己輕蔑的謾罵也顯示了自己對於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膚淺認知。律師一度求情,希望將他的刑期定為4週監禁和1000新加坡元罰款,但未能如願。
8月25日報導:曾因批評李光耀被拘50天,新加坡少年今認「傷害宗教感情罪」
8月17日,因批評已故總理李光耀而一度入獄的17歲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再因網上言論被控八宗罪。截至24日,他在無律師為其辯護的情況下,已對三項「傷害宗教感情罪」及兩項「未按指示到警署報到罪」表示認罪,前者最高可判監禁三年並罰款。此外,他還將在未來的庭審上就餘下的三項「傷害宗教感情」罪進行抗辯,但日期未定。
我承認我犯了三項意圖傷害宗教感情罪,因為在新加坡法律下,我確實意圖傷害宗教感情。
余澎杉在去年3月李光耀去世後不久,在網絡上因犀利言論而引起關注。他當時上載短片批評李光耀是「獨裁者」,「跟耶穌一樣渴求權力,但誘騙世人以為他們仁慈」,又貼出一張李光耀與前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台譯柴契爾夫人)的合成猥褻圖片。他因此在去年5月被判兩項罪名成立,一度被收押在精神病院長達50天,直到國際社會與聯合國人權辦事處要求新加坡當局釋放他,他才在7月獲得釋放。
余澎杉此次承認三項「傷害宗教感情罪」,涉及去年11月至今年4月他在 Facebook 及博客發表的兩段涉傷害穆斯林感情的貼文,以及一段涉傷害基督徒感情的影片。海峽日報指,其中一條是他在博客聲稱「當基督徒和穆斯林說他們沒有被我的評論冒犯時,我還挺失望的」。余澎杉在這篇博文中稱温和派穆斯林為「偽君子」,並譴責他們「令人惡心的信仰」,又指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所做的事才是真正踐行《古蘭經》。
而「未按指示到警署報到罪」,最高則可判監禁1個月及罰款1100美元。至於尚未抗辯的三項傷害宗教感情罪,則涉及今年4月至5月間,他在網上發布的一張涉嫌傷害穆斯林感情的圖片,以及兩段影片。
余澎杉在8月17日第一日庭審時曾表示,沒有律師願意為他辯護,所以他選擇自辯。他一度要求進行「刑事案件解決會議」並申請延期兩月再審,但都不獲法庭同意。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已在8月15日發表聲明,指余澎杉案件顯示新加坡因言入罪、侵犯言論自由的問題越發嚴重,呼籲外界關注。國際特赦組織亦發表緊急行動聲明,敦促新加坡對余澎杉撤控,並呼籲全球民眾寫信給新加坡總理等,要求修改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
新加坡有世界上最自由的市場之一,這造就了這個國家的經濟騰飛。但願這種自由也適用於這裏的人權議題。
儘管其母卓瑪利一度指余澎杉在獄中曾想過自殺,精神受到摧殘,但余澎杉出獄之後,在去年8月6日又迅速「復出」製作影片,指李光耀比基地組織已故領袖拉登(Osama bin Laden)更糟糕,因為「起碼所有人都知道本拉登是個壞蛋」。
今年8月19日,余澎杉還在 Facebook 列出「余澎杉在新加坡的違法行為清單」,指自己已經完成了2015年度計劃「批評政府」和2016年度計劃「批評宗教」,2017年他的目標是「逃避兵役」,2018年則要「踩踏國旗」,計劃一直延續到2036年,最後迎來結局:「死刑」。福布斯報導評價余澎杉指,他雖然可能面對3年監禁,但至少在社交媒體上沒有失去「冒險精神」和「幽默感」,余澎杉隨後在 Facebook 回應說「多謝誇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