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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4名女將征戰奧運,但女性在國內仍不准參與體育活動

刊登於 2016-08-10

沙特阿拉伯准許4名女性運動員參與巴西里約奧運會。
沙特阿拉伯准許4名女性運動員參加巴西里約奧運會。

由於施行伊斯蘭教法,沙特阿拉伯皇室一直對女性權益有所限制,包括不同程度禁止女性參與體育活動。2012年英國倫敦奧運,沙特破天荒批准2名女運動員參賽,讓外界期待當地女權將得到提升。正在舉行的巴西里約熱內盧奧運會,沙特更加派出 4位女運動員,人數確實是翻了一倍,但有學者及人權觀察組織指出,這只是表面上的進步,而實際上在沙特國內,女性參與體育活動仍然受到禁制和歧視。

海灣議題研究所(Institute for Gulf Affairs)的沙特學者 Ali al-Ahmed 形容,沙特批准女運動員參與奧運會,只為了讓國際社會沒有機會再作批評。Al-Ahmed 擔心,出戰里約奧運的4名沙特女運動員,反而將掩蓋沙特國內約1千萬不獲准參與體育活動的女性的苦況。

女運動員(於2012年倫敦奧運)亮相,令事情變得更糟糕,因為這讓沙特可以迴避外界的批評⋯⋯那只是一塊『遮羞布』,好讓沙特皇室政府能面對國際社會。

海灣議題研究所(Institute for Gulf Affairs)的沙特學者 Ali al-Ahmed

8月1日,沙特宣布在國家體育總局(General Authority for Sports)轄下增設「女性體育部門」,更任命 Reema bint Bandar al-Saud 公主為部門首長。Reema 公主在美國長大和接受教育,自2005年回國以來大力提倡接納女性勞動力、關注防治乳癌等,她獲任命參與體育政策,讓外界期待沙特將放寬女性參加運動。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HRW)於8月4日發表報告,其中就形容沙特官方對 Reema 公主的任命令人鼓舞。「人權觀察」期望,隨着 Reema 公主掌管「女性體育部門」,相關狀況可以得到改善。

Reema bint Bandar al-Saud 公主

生於沙特利雅德,為 Bandar bin Sultan 王子的女兒。Bandar bin Sultan 王子在1983年至2005年曾擔任沙特駐美國大使,因此 Reema bint Bandar al-Saud 公主在美國華盛頓成長,並於喬治華盛頓大學取得博物館研究學士學位。2005年,Reema 公主返回沙特,有感女性參與公共事務受到限制,因此在2008年成立組織 Alf Khair,為女性提供培訓和資源,讓她們加入社會勞動行列。Reema 公主曾指,將女性納入勞動力,是一項「進化,而非西方化」(evolution, not Westernization)。2016年8月1日,Reema 公主被任命為國家體育總局轄下女性體育部門的首長,外界期望這會是沙特放寬女性參與運動的預兆。(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不過,「人權觀察」在報告中不忘批評,在2012年沙特批准女運動員參與倫敦奧運後,沒有藉此契機進一步改善女運動員的待遇。報告指,目前沙特女性依然被禁止參加國內或國際體育賽事,甚至連入場觀賞沙特國家代表隊的比賽都被禁止。與此同時,沙特約有150個體育會拒絕接納女性會員。大部分女子學校也都沒有體育課程。女性亦被禁止與男性一同使用健身室或體育活動場所;大部分女性專用運動設施則因不獲發牌照等各種問題而被迫關閉。

據 Quartz 報導,即使是在2012年倫敦奧運,沙特願意批准女運動員出賽,完全是因為國際奧委運(IOC)對其施加的壓力。當時,IOC 對沙特發出最後通牒──若不將女運動員納入奧運代表隊,沙特或被取消參與奧運的資格。

而事實上,由於長期欠缺參與體育活動的許可及支援,沙特女運動員的實力根本未達參與奧運的標準。為滿足 IOC 的要求,沙特開始在全國物色有潛質的女運動員,再讓她們持「外卡」(wild-card)參賽。而且,在國內女性體育基建設施不足之下,即使是沙特奧運女將,亦只能在國外接受訓練。

「人權觀察」全球倡議總監 Minky Worden 就指,這種狀況長遠來說並不健康。「要真正傳承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意義,就不應該有這種雙重標準,即以不同的標準來評核沙特女運動員和其他國家女運動員的參賽資格。」Worden 續稱:「而且,讓她們面對花一生精力受訓、獲得大量訓練支援的奧運選手一同競賽,對這些沙特女運動員來說也不公道。」

73.1
據2015年一項研究發現,在38個伊斯蘭國家當中,沙特女性的運動活躍度排在倒數第二,約73.1%沙特女性被定性為「不活躍於運動」。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

是一個非政府、非營利的國際體育組織,總部位於瑞士洛桑。由法國人皮埃爾·德·顧拜旦於1894年6月23日建立,首任主席是澤麥特里烏斯·維凱拉斯。目前有100個委員和32個榮譽委員。國際奧委會組織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它組織的首屆夏季奧運會於1896年於希臘雅典舉行,首屆冬奧會於1924年在法國霞慕尼舉行。國際奧委會依照《奧林匹克憲章》領導奧林匹克運動,為奧林匹克運動會及其五環會徽的專管機構,和領導奧林匹克運動和決定有關奧林匹克運動問題的最高權力機關;對每4年舉辦一次的奧運會擁有一切權力;它與其成員國或地區,以及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相互承認。其第一負責人即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由國際奧委會全體會議選出,另設副主席4人,委員6名;工作語言為法語和英語,另外還使用德語、西班牙語、俄語和阿拉伯語。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Quar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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