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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抓捕」案:維權人士勾洪國被判囚3年緩刑3年

刊登於 2016-08-05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出勾洪國出庭審訊照片。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出勾洪國出庭審訊照片。

8月5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連續第四天審理「709大抓捕」涉案人員。維權人士勾洪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勾洪國當庭表示服罪,不上訴。自2016年8月2日就「709大抓捕」事件開案來,已有四人被指參與「顏色革命」,因「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囚。

「709大抓捕」案件中部分人員的司法判決。

控方指,勾洪國因自身經歷對國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產生不滿,受到胡石根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影響,主觀上具備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故意。控方還指,2014年以來,勾洪國參與顛覆國家政權的培訓,炒作熱點事件;勾還出資並聯絡周世鋒、胡石根、翟岩民等人密謀顛覆國家政權。

控方還指出勾洪國參與的犯罪活動,2013年江蘇省蘇州市發生的拆遷導致兩人死亡的故意傷害案件中,勾洪國等人為犯罪嫌疑人聲援,鼓吹「維權抗暴英雄」;2014年,勾洪國在北京參加「蘇州城鎮化與拆遷研討會」,宣稱「當局與人民為敵」,2015年還就該案於網上炒作。此外,勾洪國被指於2014年4月,經胡石根「指派」前往台灣參加第九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該研習營被指為專門進行「顏色革命」的培訓。但胡石根此前否認「指派」勾洪國,稱其事前並不知道該研習營的性質,只是「介紹」勾前往。

我一直在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已經認識到我被西方那些所謂「民主」思想蒙蔽了。我由於在商業糾紛中敗訴,進而被胡石根這樣的人蠱惑,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今天的庭審讓我看清了自己的罪行給國家、社會和家人帶來的傷害,我非常悔恨,認罪伏法,接受法律公正裁決。

勾洪國於法庭上陳述

勾洪國現年55歲,為聖愛團契信眾,網名又稱戈平。近年來因積極從事關注弱勢群體、幫助維權人士、宣揚民主自由思想的運動受到關注。2014年12月,因關注蘇州抗強拆公民范木根案件,與刑法學博士劉四新等人前往蘇州聲援。

2015年7月10日,勾洪國與「地下教會」長老胡石根、信眾劉永平在計劃前往教會聚會時失蹤,而後以北天津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監禁。2016年1月8日,天津警方以其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直到2016年6月,中國當局才通知其家屬,勾洪國案件已移交檢察院。

勾洪國前代理律師紀中久曾向媒體表示,當時接到看守所通知,稱勾洪國聘請了新代理律師,但其家屬從未解除當時的辯護委託,也從未收到過勾洪國解除委託的任何文件。而在當局宣布將開庭受審「709大抓捕」涉案人員後,勾洪國妻子樊麗麗曾前往天津法院詢問具體開庭日期,但被警方押送回山西老家。

「709大抓捕」一週年受牽連人物關係圖。
320
截止2016年8月5日,「709大抓捕」事件中涉及律師及相關人員共320人。

聲音

對他們的審判是當局上演的一場政治把戲,他們的命運在踏入法庭前已成定局,沒有可能受到公正審判。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研究主任阮柔安

現在世界的潮流不再是歷史上那種流血革命,而是新型的「顏色革命」和「街頭革命」,這種新型革命是號召人們走上街頭發表個人訴求,也就是實現「倒逼」的效果。現在積極關注事件的「律師圈」、「訪民圈」、「網民圈」都抱有同樣共識,各個圈子團結起來介入這些事件,也是「倒逼」的一種體現。

證人吳淦在法庭上的證言

顏色革命

顏色革命(Color revolution),又稱花朵革命,是指20世紀80、90年代開始的一系列發生在中亞、東歐獨立國協國家的以顏色命名,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進行的政權變更運動,而且這些運動有向包括中東的一些地區在內的地方蔓延的趨勢。參與者們擁護自由民主與普世價值,通過非暴力手段來抵制控制著他們國家的現政權。他們通常採用一種特別的顏色或者花朵來作為他們的標誌。目前顏色革命已經在格魯吉亞、烏克蘭和吉爾吉斯斯坦等幾個國家取得成功,推翻了原來的獨裁政權,建立了民選政府。然而部分中東國家新政府建立之後,因世俗派與伊斯蘭主義派的爭鬥,未能建立有效的民主政權,導致政治爭端不斷(如埃及)。顏色革命侷限於形容以政權更替為主要目標的運動,諸如2002年發生於科威特,以支持婦女參政為主要目標的藍色革命並不納入顏色革命之列。(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新華社RTHK蘋果日報明報加東網新浪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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