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主張非暴力和平轉型,中國家庭教會長老胡石根被判囚七年半

刊登於 2016-08-03

胡石根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放出庭審照片。

「709大抓捕」一週年之後,相關涉事人員相繼受審。8月3日,家庭教會長老胡石根被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7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胡石根當場表示不上訴。這意味着等到刑滿出獄,這位現年61歲的中國知名異見人士,將累計在中國監牢中度過近22年的歲月。

檢方指控,胡石根自2009年後,以非法的雅和博教會為平台,網羅律師和職業訪民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檢方還指:「胡石根指使翟岩民組織一些職業訪民,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庭審還提及2015年黑龍江慶安槍擊案,事發後「胡石根授意翟岩民組織人員前往慶安進行非法聚集炒作,煽動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抗國家政權機關」。此外,胡石根還被指控「整合『民運圈』、『死磕派律師』、『職業訪民圈』等,來壯大參與『推牆』運動的力量」。證人劉永平(雅和博教會成員)指,胡石根是教會精神領袖,稱他的目的就是改變中國的現行體制,通過非暴力運動給當局施壓,促使中國達到和平演變的目的。

新華社報導稱,胡石根堅信「寧可十年不將軍,不可一日不拱卒」,即在力量薄弱的情況下,他鼓勵周圍人「通過炒作一起起熱點案事件,不斷激化社會矛盾,通過剔縫掏磚的方式逐漸實現顏色革命」。

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想讓更多的人認同我,引起老百姓對政府不信任。所有的敏感事件我都關注,我就想用這些敏感事件推動我的「和平轉型」理論。

新華社報導稱胡石根當庭表示悔罪、不上訴。

胡石根現年61歲,為地下教會雅和博教會長老。曾於1991年與人創辦「中國自由黨」、「中華民主同盟」等組織,被當局視為非法組織。1992年,胡石根計劃在北京、上海多地派發「六四」傳單以悼念死難者,此後因人舉報被捕。1994年,胡石根因「組織和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罪成,判處有期徒刑20年。經兩次減刑,於2008年釋放。在2015年「709大抓捕」事件爆發期間,胡石根在前往教會聚會時失蹤,直至2016年1月,當局才公布因其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

根據公開履歷,胡石根與中共現任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曾同時在北京大學中文系就讀。

「709大抓捕」的另外未釋放三人中,翟岩民已於8月2日受審,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翟岩民同樣表示不上訴。另外,周世鋒被控「利用律師事務所為平台炒作熱點案事件,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活動」,李和平則被指「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組織資金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兩案將另行處理。

317
截止2016年3月4日,「709大抓捕」事件中涉及律師及相關人員共317人。

聲音

我多次在「同城飯醉」中,向一些律師、訪民大談自己的「和平轉型」理念,提出轉型的「三大因素」、「三個階段」和「五大方案」。我把這些理念灌輸給其他人,就是想達到「顏色革命」的目的。

胡石根在庭審中「供認不諱」

當局定周世鋒、胡石根等四人為顛覆國家政權罪,除了是對自2003年以來中國律師維權運動的殘酷重擊、殺一儆百外,當局也認定周世鋒、胡石根等四人的行為很具有組織性、策劃性和規模性,而且認定周世鋒、胡石根等人是「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野心家、陰謀家」。

中國異見人士郭寶勝

這麼多年來,無數反對者的前赴後繼,並未獲得可見的成果,26年前因為「六四」而走上反對道路的人士已經開始凋謝,因此很難用功利的角度來理解反對者,對於胡石根先生這樣的人來說,反對更像是一種人生選擇,基於一種超越自我得失的信念。在這個意義上,或許胡石根先生最終選擇皈依,並成為了胡石根長老,並不是偶然的。

中國異見人士莫之許

地下教會

地下教會(中國家庭教會、地下天國)是指在中國境內中國基督教新教官方組織「三自愛國教會」以外的基督教新教各教派教會。中國存在著試圖擺脱官方直接控制的民間獨立教會,被統稱為「家庭教會」或者「地下教會」,地下教會因改革開放後迅速發展而受到政府打壓。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政府迫使基督教教會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切斷國內教會與國外教會的一切聯繫。1950年7月,中國基督教界吳耀宗等人聯名發表「三自宣言」,發起了三自愛國運動,號召教會「自治、自養、自傳」,宣稱中國教會從此走上了獨立自主自辦的道路。此項規定引起了相當部分基督教徒的抵制,他們認為,教會的領袖應該是耶穌及上帝,而非順從某個世俗政權,因此地下教會應運而生。近30年來,地下教會的參加人數大大超過三自教會。(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新華社BBC中文網香港01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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