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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車慘劇確認系司機自焚拉人陪葬,國台辦發言人斥喪盡天良

刊登於 2016-09-11

2016年7月19日中午,台灣國道二號機場聯絡道西向2.8公里處發生遊覽車撞擊路邊護欄後起火事故,導致車上26人全部遇難,警方和消防人員在現場調查。
2016年7月19日中午,台灣國道二號機場聯絡道西向2.8公里處發生遊覽車撞擊路邊護欄後起火事故,導致車上26人全部遇難,警方和消防人員在現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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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桃園地檢署於9月1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7月19日發生的大陸旅遊團火燒車慘案調查結果,直指事故是由遊覽車司機蘇明成「縱火自焚造成」;但因蘇明成已死,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結案。當日,蘇明成駕駛的玫瑰石通運遊覽車在台灣國道二號機場聯絡道西向2.8公里處撞上路邊護欄後起火,造成車上24名中國大陸游客、台灣導遊和蘇明成自己共26人罹難。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隨後表示,「對這起蓄意製造的惡性刑事案件表示強烈譴責,對這種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行為表示強烈憤慨。」並稱將繼續敦促台方處理好理賠等後續事宜,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務。

在此之前,台湾調查人員曾表示,不排除火燒車事故原因是機械故障或電線走火;而在經過調查後又發現,蘇明成當天為酒後駕車,而且在事發之前曾預謀自殺。

桃園地檢署襄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從相關證據、錄音及錄影資料來看,蘇明成「預謀自殺輕生且縱火,致25人陪葬。」王以文稱,蘇明成「愛抽煙喝酒,很少與導遊和領隊互動,今年5月因為不滿導遊稱呼大陸游客為『大哥大姐』,而在酒後與導遊發生推擠衝突,被告傷害罪被判罰金。」此外,蘇明成還涉嫌酒後性侵被判刑並在上訴中,還「多次向家人透露輕生念頭」。

調查顯示,現場經鑑定發現車內有5瓶汽油,駕駛座旁有汽油殘留;而蘇明成遺體內僅有少量一氧化碳,表明他是瞬間火燒死亡;但另25人體內一氧化碳含量極高,為吸入大量濃煙昏厥後燒死。

台灣總統蔡英文於結案當天在個人 Facebook 表示,對司機輕生連累25條生命「感到非常沉痛」,「我要再一次向罹難的中國大陸朋友表示哀悼。我們一定會保持對家屬的關懷,並且提供必要的協助。台灣人的同理心,在這個時候應該毫無保留地表現出來。」

這起惡性事件以及島內出現的一些傷害兩岸同胞感情的言行,對大陸游客赴台旅遊造成了嚴重影響。

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

另據中國大陸旅遊業者估計,今年10月1日至7日的「十一」國慶長假,華東地區陸客團赴台人數可能比去年大減5成。「十一」長假是中國大陸僅次於春節的旅遊旺季,其中華東赴台團體遊的人數約佔整體陸客團的3至4成。

航空業者也表示,「十一」長假也是台商返台休假探親旺季,相較於往年,除了上海機位較滿,周邊城市赴台航班機位都很充裕。

7月30日報導:傳台灣遊覽車慘案中司機曾涉性侵被判刑 檢察官未有證實

7月30日,台灣蘋果日報指,大陸游客遊覽車起火事件的司機曾在三年前性侵女導遊,且在2016年6月24日被二審宣判5年監禁。但是這名涉嫌性侵的罪犯,究竟是否就是此次同樣在大火中喪生的巴士司機,或者只是同名同姓,暫時未能得到官方確認。桃園檢方則以涉性侵案件的法律規定為由,拒絕評論這一傳聞。

蘋果日報指接獲爆料,稱此次遊覽車司機蘇明成就是性侵案中司機本人。又引述消息指其在二審宣判前一周請假,直到7月10日才回到公司上班,而7月12日發生慘案的大陸團是蘇明成被判刑後的第一次出團。

而翻查法庭記錄,確實在2013年有一與蘇明成同名同姓的巴士司機涉嫌性侵犯罪。判決書指,當時這名蘇姓司機意圖強姦同團女導遊未遂,在2015年被一審判決罪成後,該司機提出上訴。直到2016年6月24日二審判決將其駁回,並判處5年監禁。

有媒體就這一傳聞向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求證。王回應稱因台灣個人隱私保護法及性侵相關法律的規定,相關信息不得對外透露,因此拒絕證實、或者否認兩名蘇姓司機是否就是同一人。

媒體又質疑如若蘇姓司機果真被判刑,為何仍然可以工作。檢察官介紹稱除非法官最後定刑,則嫌疑人仍然是自由身。

對於有媒體揣測遊覽車司機是否有自焚、自殺的動機,檢方同樣不予置評,但也不排除任何可能性。目前的追查重點仍然是為何司機體內會驗出高濃度酒精成分,以及為何車上會有多瓶汽油。

7月29日消息,司機涉嫌酒駕

7月29日,台灣陸客團遊覽車起火事件調查又有新進展。根據法醫對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遺體的解剖報告,桃園地檢署確認他血液、尿液和胃部都檢出「高量酒精成分」,吐氣酒精濃度達到1.075毫克/分升,確認他在事發時是酒駕。檢方表示他應該是喝酒不久就駕車,今後的偵查方向將朝向「人為自焚」,但也不排除是電線走火引燃車內的汽油。

(蘇明成)應該是喝酒不久就駕車。

桃園地檢署

桃園地檢署表示,蘇明成的血液檢出酒精215毫克/分升,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075毫克;而根據中華民國刑法,駕駛員吐氣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便構成公共危險罪。警方也在29日表示,「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酒駕肇事標準」,「算是已經喝到茫的狀況」。

檢方和警方還調查了蘇明成的身心狀況,查出他家住高雄市岡山區,育有1女2子,是家中重要經濟來源。他從事大客車駕駛20年,去年10月才從其他遊覽車公司轉入起火遊覽車所屬的紅珊瑚運通有限公司。調查結果指,蘇明成性格孤僻而沉默,與同事互動不多,「不算融洽」,很少談及家庭和個人的事。調查還指,他和此次起火事件中的帶團導遊鄭焜文相處得不好,與公司也有爭執。

台灣蘋果日報訪問其87歲的父親,指蘇明成賺錢不多,常為經濟所苦。他的基本月收入包括月薪1萬8000多元新台幣(約合4370港幣)與帶團費等,總共近3萬餘元新台幣(約合7280港幣),不夠家用,可能心中有憤恨。不過,檢方曾在25日初步調查蘇明成後說,他家庭背景單純,生活正常,沒有與人結怨,生前並無異樣,也看不出他有厭世的念頭。他老家所在的高雄市竹圍里長何榮裕更在29日檢方公布自焚的可能性後,接受採訪表示蘇明成沒有道理輕生或自焚,因為他家庭和睦,三個孩子中大女兒已經念大學,一家人感情很好。

此次遊覽車起火事件是2008年開放陸客赴台觀光以來死傷最慘重的意外。事發在7月19日中午,台灣國道二號機場聯絡道西向2.8公里處,承接遼寧海外旅行社陸客團共24人與台灣司機和導遊的遊覽車發生起火,造成車上26人全部死亡。到台灣處理後事的遇難陸客家屬自20日開始陸續抵台,至28日中午已經全部離開台灣。

桃園地檢署曾在19日推斷,起火原因可能是車頭的機械或電線走火,也可能是飲水機配電不當或電線老舊,端傳媒亦在19日引述獨家權威消息指,起火源頭極可能是車內飲水機生鏽銅線。其後檢方又在車內駕駛艙和下層行李層分別發現2瓶和3瓶汽油,事發時起到助燃作用,目前尚不知是否蘇明成所買,及何時所買。

由於涉事遊覽車在起火後多次轉彎並最終撞上護欄,外界一直在猜測原因。檢方29日分析,蘇明成是在事故發生的瞬間被大火灼燒,立即失去意識或來不及應變,令遊覽車在「無人操控」的狀態下行駛1000多公尺,又無法打開前後車門。而車上乘客因車子前部起火,不敢接近也無法跳車,遊覽車於是先擦撞內測護欄,因此而減速後又撞上外側護欄,才最終停下。而也因為右後安全門被撞到的護欄堵住,最終導致全車罹難。

0.25 毫克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構成公共危險罪。

聲音

不可能(是自焚),他還有孩子。

司機蘇明成住地、高雄市竹圍里長何榮裕

我們堅決不同意這起事故是意外事故。

罹難者林彩珠的夫婿厲建良,7月22日

我不太願意講這段話,但記者問我:為什麼都是大陸人在出車禍?台灣團也有學生、國旅、也有別的國家的團啊,是不是你們給我不好的車子?我回說:你們給我們乞丐的價錢,想要享受皇帝般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台灣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魯孝亞認為「削價競爭」才是車禍多發的原因

來源:聯合新聞網中國新聞網中央社中國時報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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