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中國專車新政出台,Uber滴滴等網約車終合法

刊登於 2016-07-28

交通部公安部公佈出租車專車新規。
中國已經成為Uber在全球最大的市場。

7月28日,中國國務院公布了對網絡約車業務的管理辦法,明確將其定性為「預付出租客運」。這意味着「Uber」、「滴滴出行」司機將在中國取得合法營運資格。

兩項新規定分別是《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車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將於11月起實施。

在此之前,中國網約車行業一直未有具體的規範標準,包括網約車司機、車輛標準等問題層出不窮,而執法部門也曾多次以非法運營為由、扣押使用Uber、滴滴等應用的私家車。此次新政就網約車司機從業資格、運營車輛性質及規範、經營平台的准入門檻等多方面制定了管理細則。

1000 萬筆
近年來以滴滴出行、Uber為代表的網約車行業在中國市場發展迅猛,據財新網統計,網約車單日成交量目前已愈1000萬筆,已有400個城市開通網約車業務。

新規要求,從事網約車行業的司機必須無交通肇事犯罪記錄、無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和無暴力犯罪記錄。並且,還須考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

新規對開展網約車業務的私家車車輛標準也提出了具體規範:座位數量為7座及以下;車上裝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衞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技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等。同時網約車須同時滿足行駛里程少於60萬公里、運營年限少於8年的要求。

而司機與網約車經營者的勞動關係則不受明確限定。在去年的意見徵集中,曾有70%的人認為網約車經營者與司機屬經濟合作,而非勞動關係。但也有30%的人表示,若簽署勞動合同,則有利於保障司機合法權益。新規顯示,經營者可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司機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協議。

此外,新政還指,網約車經營者不得有以低成本價格刺激運營服務競爭的不正當行為;網約車不得同時隸屬兩個級以上的網絡服務平台;網約車的運價可由市場決定,政府指導;就網約車具備包括「專車」、「快車」、「合乘」等多種業務,新規也作出了明確劃分;新政也明確表示鼓勵私人小客車合乘並制定相關規定。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表示,新規目的是規範網約車,確保乘客的權益、乘車安全、服務質量得到有效保障。王浩還指,網約車與傳統的士的融合發展,有助於傳統的士業轉型升級,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

中國已經成為網絡約車業務最火熱的市場。據了解,目前Uber 有37%的訂單來自中國,已經超過美國,成為Uber最大的市場。但即便如此,Uber在中國的市場份額仍然遠遠落後於滴滴出行。

我們按照國家對基於「互聯網+」和分享經濟的新業態,要量身定製監管模式,對潛在風險大的,要嚴格加強監管要求,為網約車量身定製了監管模式。

中國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

網絡約車業務在全球範圍內爭議不斷。在2015年,香港當局曾對Uber強力打壓,指保險問題存有疑點。輿論當時力挺Uber,信報創辦人林行止認為,Uber的出現是改善公共交通及司機入息的一大契機,若能合法營運,不僅方便乘客,的士業必然會「自我完善」。

Uber的誕生地美國也在不斷探索監管體制,加州於2013年9月最早制定了針對網絡平台的監管規範,而科羅拉多州則於2014年6月最早通過立法承認網約車合法性。美國的監管體制主要針對司機及車輛的核查和保險要求。而由於網約車一度對傳統的士行業造成威脅,當局也曾限制網約車。

聲音

符合暫行辦法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申請所需所有資質要求,有信心第一時間取得地方政府頒發的運營許可。

Uber回應網約車新規

「暫行辦法」對網約車駕駛人設定了比較嚴格的准入條件,以最大限度維護公共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乘客出行安全,為公眾出行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務。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劉釗

來源:財新網澎湃新聞京華時報經濟參考報界面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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