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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署高層人事變動

刊登於 2016-11-23

圖為北角ICAC總部。
圖為位於香港的北角廉政公署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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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香港立法會通過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政公署(下稱:廉署)人事變動事件——今年7月,廉政專員白韞六突然取消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的安排,而李寶蘭當時正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企業 UGL 的5千萬港幣酬金案件,相關人事變動引起廉署內部及公眾質疑。

這次成立專責委員會的呈請書,由民主黨林卓廷及公民黨郭榮鏗提出,最終獲24名非建制派議員站立支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將進一步決定專責委員會的人數及職權範圍。

林卓廷指,這次人事動盪重挫廉署公信力,也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白韞六的解釋未能說服廉署人員及公眾,而專責委員會可調查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安排的過程和原因,以及當中是否涉及不當行為、濫用權力等。

不過,以呈請書形式成立的專責委員會,並不具有《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賦予的傳召證人或資料的權力,只能邀請相關人士自願出席會議作供。

林卓廷此前曾動議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廉署人事風波,但動議在分組點票下未能取得過半數贊成票,不獲通過。

7月29日報導:香港廉署高層人事風波不斷,署理執行處首長請辭後被挽留

香港廉政公署(下稱:廉署)高層人事風波不斷。7月29日下午,廉署專員白韞六宣布,剛擔任署理執行處首長不滿半月的丘樹春已申請提前解約,將於8月1日起開始離職前休假,其職位將由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繼任。但在消息公布後數小時後,廉署在其網站發布消息,稱丘樹春經同事強烈挽留,並考慮到廉署整體利益,要求撤回提早解約的申請,並獲白韞六批准。

執行處首長職位原本由李寶蘭去年7月起署任,但今年7月7日廉署公布高層人事任命,取消了李寶蘭的署任,指她過去一年工作表現「未達標」,引起廉署內部不滿。外界質疑這次人事變動,與她正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企業 UGL 的5000萬港幣酬金的案件有關。

丘樹春申請提前解約的消息公布後,引發外界對於白韞六的批評。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廉署人事變動不斷,損害廉署反貪能力,亦反映廉政專員白韞六領導無方,應被問責下台或辭職;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鍾國斌也表示,白韞六有必要就廉署近來的人事變動向公眾解釋,如不解釋清楚,將對廉署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7月13日報導:香港廉署人事變動風波持續發酵,外界質疑源於調查涉特首案件

香港廉政公署(下稱:廉署)的高層人事變動風波持續發酵。繼人稱「廉署一姐」的署任執行處首長李寶蘭上週被取消署任後突然請辭,被稱為李寶蘭「愛將」的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日前亦提出辭職。外界質疑,李寶蘭被取消署任,與她正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企業 UGL 的5千萬港幣酬金的案件有關。7月13日,前廉署執行處首長李銘澤就對《明報》表示,目前廉署調查特首的制度出現問題,若不盡快釐清,可能導致廉署公信力蕩然無存。

廉署內部對李寶蘭被取消署任感詫異

今次風波,始於廉署在7月7日發布高層人員任命公布,其中確認李寶蘭將於7月18日起離職前休假,其署任執行處首長職位,將由原任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丘樹春接替。傳媒其後披露,李寶蘭是主動請辭,並已引發廉署內部人員詫異,輿論亦開始揣測她辭職的理由。

直至7月12日,廉政專員白韞六才約見傳媒,公開交代涉及李寶蘭的人事變動。他指李寶蘭被停止署任執行處首長,是由於她過去一年多的工作表現「未達標」,且沒有任何其他考慮。但白韞六當天被記者問及李寶蘭哪一方面不達標時,則以相關工作評核涉及個人私隱為由,拒絕回應。

另外,記者亦問及李寶蘭被停止署任,會否涉及她正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 UGL 酬金的案件,以及該案的調查進度,白韞六亦拒絕回答,但強調自己作為李寶蘭的直屬上司,其工作表現只由他來評估,相關任命完全是他的個人決定,事前雖然有知會梁振英,但對方沒有給予意見,亦沒有參與其中。

全部純粹是基於她(指李寶蘭)過去一年多的工作表現,並無任何其他考慮。

廉政專員白韞六於12日公開解釋取消李寶蘭署任廉署執行處首長的原因

但有報導引述廉署內部消息指,白韞六曾於11日會見20名首席調查主任或以上職級的中高層主管人員,就「李寶蘭事件」作內部交代;期間,有在場人員質疑白韞六未有預先向李寶蘭發出警告,以給予她改善的機會,手法有違規之嫌,白韞六則回答稱「She is not a baby.(編注:意即李寶蘭並非小孩)」,但承認過去數月未有與李寶蘭討論其工作表現。

然而,根據廉署員工內部指引,任何員工的工作表現未達標準、或不稱職,其直屬上司需要安排面談,並向下屬說明其工作問題所在,以及讓下屬花時間改善表現。另外,李寶蘭在過去一年內每三個月續約一次,亦引發在場人員質疑為何她工作未達標,但仍多次獲准續約。

其後,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對媒體引述廉署內部消息指,白韞六在該次會見其他廉署人員時,指李寶蘭在人事管理方面的表現不達標,並形容她只是「執行者」,故停止其署任。林卓廷指,該次會面後,仍有不少廉署中層以至前線人員對相關人事變動感到非常不滿,廉署內部士氣大損。

據資料顯示,李寶蘭加入廉署已33年,去年7月17日接替退休的執行處首長黃世照,晉升為署任執行處首長,當時白韞六在廉署新聞稿中,曾讚揚李寶蘭具備領導才能。李寶蘭現年53歲,距離60歲退休年齡尚有7年。

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現為大律師的查錫我,則評價李寶蘭為「出色廉署人員」。他讚揚李寶蘭工作勤力,對每宗舉報都鍥而不捨追查,並指她離職是廉署的損失。

有資深廉署人員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執行處首長之職為廉署「第二把交椅」,但過去數任首長在晉升至該職時都毋需署任,因此李寶蘭去年起署任該職已屬奇怪,至今她離職更是「怪上加怪」。

被指李寶蘭「愛將」,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疑不滿高層變動請辭

李寶蘭辭職後,傳媒近日再報導,廉署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亦於11日決定辭職。而據廉署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證實,署方已收到高迪龍提前解約的要求,將按正常程序處理,並指高迪龍現仍在職,並未即時開始離職前休假。

據資料顯示,高迪龍加入廉署約20年,2005年曾獲派往英國倫敦警察部門實習,回港後專責打擊財務相關貪污案;2011年,高迪龍獲晉升為首席調查主任,目前管理 M 組,也擔任廉署部門職系委員會主席。

《星島日報》報導指,高迪龍為人正直,富正義感,對工作有熱誠;高迪龍經歷廉署「三個朝代」,前首長李銘澤、黃世照及署任首長李寶蘭均讚揚其表現出色,並都視其為「愛將」。

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日前披露,在「李寶蘭事件」後辭職的調查主任「非常年輕」、是廉署「真正的明日之星」,曾擔任多個機密敏感職位,「如果繼續留在廉署,前途無可限量」。林卓廷又指,難以推斷該調查主任與李寶蘭兩人辭職是否有必然關係,但時間上非常巧合。林卓廷當時未有披露他所指的調查主任是誰。

《蘋果日報》則引述消息指,高迪龍是在11日白韞六會見廉署中高層主管人員後,不滿其處理「李寶蘭事件」的手法及解釋,而決定遞交辭職信。

前執行處首長李銘澤建議廉署釐清調查特首制度

外界關注,「李寶蘭事件」是否涉及廉署調查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取 UGL 酬金的案件。根據《廉政公署條例》,廉政專員只接受特首(編注:回歸前為港督)的指示及管轄。因此,在前特首曾蔭權、現任特首梁振英分別捲入涉貪案時,外界早就關注,相關調查形同下屬(廉署)調查上司(特首),擔心會出現利益衝突、調查不公。

13日,明報刊登對前副廉政專員及執行處首長李銘澤的專訪,其中李銘澤指,現時廉署調查涉及特首案件的制度及程序「出了問題」,有必要盡快釐清,以免外界認為廉署的調查有利益衝突、不公平,否則廉署「捱唔到幾耐(無法再支撐太久)」,機構公信力可能蕩然無存。

李銘澤建議,相關制度可研究加入授權方案,一旦特首被列作廉署的調查對象時,特首可授權政務司長,或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等獨立組織,處理廉署的行政、個案匯報或人事聘任,以避免利益衝突之嫌。

誰是誰非,應講清楚。

前廉署執行處首長李銘澤對明報稱,白韞六應就事件向公眾交代

就李寶蘭被停止署任一事,李銘澤形容事件「耐人尋味」。他表示,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廉政專員白韞六有必要向公眾交代,到底李寶蘭在哪些方面「未達標」。

明報在報導中亦引述廉署的回應指,現時廉政專員若有理由懷疑特首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所訂罪行,可將相關事宜提交律政司長,並由律政司長判斷後,將相關事宜提交立法會,讓立法會議員考慮是否根據《基本法》第73(9)條採取任何行動。

聲音

李(寶蘭)女士於2007年獲頒香港廉政公署卓越獎章,以表揚其出色領導才能及卓越表現。

2015年7月17日發布的廉署新聞稿中,白韞六讚揚李寶蘭具備領導才能

李寶蘭多年來稱職無大錯,是次做法違反署任者可以升遷的慣例,令內部感不安。尤其即將署任執行處首長的丘樹春,在任助理處長(行政)時爆出湯顯明酬酢案醜聞,丘應有把關不力責任,今次卻獲晉升。

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

是次人事變動與廉署過往的升遷制度可能有偏離,加上近日有指中央在人事任命上插手,令人憂慮。民建聯葉國謙則指,署任制度反映當事人不一定可正式接任,可能涉及個人表現或其他原因而有變。他又指若李寶蘭就事件有投訴,廉署才需交代,否則現公開原因,對當事人不公平。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

署任制度反映當事人不一定可正式接任,可能涉及個人表現或其他原因而有變……若李寶蘭就事件有投訴,廉署才需交代,否則現公開原因,對當事人不公平。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

廉政公署

簡稱廉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縮寫為 ICAC。於1974年2月15日根據《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成立,是獨立及直接向香港政府首長(香港主權被移交前為總督,後為行政長官)負責的紀律部隊及執法機構,以肅貪倡廉為目標,採取防止、教育及調查三管齊下的方式執行,其調查對象於成立初期限制於公務員,後來擴展至公共事業機構,進而包括所有私人機構。現任廉政專員為白韞六,領導逾1,200名人員,幾乎全部以合約形式被聘請,其中逾半人員服務了逾10年。(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明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立場新聞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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