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南海爭議

南海爭議國際裁決在即,中國提前宣布不承認結果

刊登於 2016-06-30

#菲律賓#南海爭議#中國大陸

2016年6月10日,菲律賓馬卡蒂中國領事館前,群眾在一個南海主權示威中叫喊口號。
2016年6月10日,菲律賓馬卡蒂中國領事館前,示威者就南海爭議抗議。

6月29日,總部設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常設仲裁法庭發表聲明,將於當地時間7月12日就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主權爭議作出裁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隨後回應道,「仲裁庭對本案及有關事項無管轄權,不應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他重申中方對於此案「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並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違反國際法」。

菲律賓總統通信辦公室(PCOO)秘書 Herminio Coloma Jr 表示,菲律賓希望獲得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以促進該地區的和平和穩定。美國國務院發言人 Anna Richey-Allen 表示,美方支持和平解決南海爭端,包括使用仲裁等國際法律手段。

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不執行。

中方多次強調對南海仲裁案所持立場

2013年,菲律賓將南海有關爭議提交給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仲裁,認為中國在南海的「九段線」等主張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下稱《公約》)。

九段線

九段線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張其在南海各項權益邊界的依據,因其在地圖上一般以斷續的11段或9段國界線顯示而得名。十一段線最初由中華民國政府於1947年提出;1953年,北京政府主動移除十一段線當中北部灣的兩條,最終成為現今北京當局主張的九段線。由於九段線主張的提出早於1996年成立的國際海洋法法庭,因此中方拒絕將南海問題提上東盟會議或國際海洋法法庭等框架討論或仲裁。然而,越南、菲律賓等其他南海主權申訴國則希望通過國際框架解決爭議。(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中方認為,仲裁的實質是南海島礁的主權問題,超出《公約》的調整範圍,常設仲裁法院對此沒有管轄權,因此堅持對仲裁採取「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不執行」的立場。

但常設仲裁法院不贊同中方觀點,法院認為中國與菲律賓都是《公約》的締約國,而本案正是兩國對於此公約的解釋與適用產生了糾紛,因此駁回了中方認定「超出司法權限」的陳述,並受理此案。

在「南海仲裁案」裁決前夕,中國與東盟10國曾於6月14日在雲南省玉溪市召開了「中國-東盟國家外長特別會議」。會後東盟以罕見的強硬措辭發布聯合聲明,隨後又收回聲明稱要修改;而原定於當天下午召開的聯合記者會被取消,雙方也沒有發表聯合聲明。外界判斷此次外長磋商疑似破裂。

BBC中文網引述分析人士表示,從東盟此次發布的聲明來看,東盟國家在南海爭端中正逐漸形成共識,即傾向於支持菲律賓而反對中國。但也有分析人士認為,相關聲明沒有明確表達對常設仲裁法院管轄權的支持,也沒有明確呼籲中國接受法院的裁決,這可能意味着東盟國家間的共識仍然有限。

15
菲律賓共提出15項仲裁請求,包括中國主張的「九段線」及「歷史性權利」違反《公約》,相關島礁歸屬及使用爭議,及兩國漁船衝突等。

聲音

一個沒有任何合法性的所謂仲裁庭如此炒作,既暴露出其甘心扮演某些國家政治工具的不良居心,也顯示出這個臨時拼湊起來的草台班子肆意踐踏國際法治時的窘態與慌亂。

《人民日報》6月30日文章

菲提起仲裁是未經中方同意的違法行徑,由此建立的仲裁庭從一開始就缺失成立的根基,恰如憑空建起的空中樓閣,對於這幢違法建築,應予拆除,有關仲裁庭應予撤銷。

中國外交部邊海司副司長肖建國

一旦仲裁法庭作出對中國不利的裁決,將使中國喪失有關(主權)申索的法律基礎。⋯⋯如果中國拒絕接受這個裁決,中方等於宣布自己是一個不尊重法律的國家。

南海仲裁案菲律賓方首席律師、華盛頓資深律師 Paul Reichler

常設仲裁法院

是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司法機構。常設仲裁法院由一個名冊上的法學家(每個締約國最多四人,這些人共同組成該國的「國家團體」)組成,爭端的當事方可以從中挑選仲裁庭成員。在仲裁開始前,各方必須商定各種實際事項和程序。程序不公開,費用由當事方承擔。仲裁結果也可以不公開。(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中文網新華社人民日報路透社國際先驅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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