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南海爭議

南海仲裁案裁決前夕,中國與東盟的磋商疑似破裂

刊登於 2016-06-15

#菲律賓#南海爭議#中國大陸

中國外長王毅出席東盟國家外長特別會議。
中國外長王毅出席「中國﹣東盟國家外長特別會議」。

在菲律賓控告中國違反國際法的「南海仲裁案」即將宣判之際,中國與東盟10個國家舉行的外長磋商疑似破裂。6月14日,「中國﹣東盟國家外長特別會議」在雲南省玉溪市召開,東盟會後以罕見的強硬措辭發布聯合聲明,隨後又收回聲明稱要修改;而原定於當天下午召開的聯合記者會被取消,雙方也沒有發表聯合聲明。

東盟在最初的聲明中表示,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坦率地交換了意見」,並未點名地對中國在南海的行為表示「嚴重關切」,認為相關行為「侵蝕了互信、加劇了緊張,可能破壞南海地區的和平、安全和穩定」。

聲明還強調了南海「和平、安全、穩定和航行、飛行自由的重要性」,呼籲各國「尊重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全面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有分析認為,相關表述的言下之意是要求中國服從即將宣布的南海仲裁結果。

但聲明發表數小時之後,馬來西亞的外長又宣布東盟收回宣言,目的是進行一些修改。截至15日下午,東盟仍未發布修改後的聲明。華爾街日報引述一名東盟成員國資深外交官表示,東盟可能不會再發布聯合聲明,而改由各成員國各自發布。

中國外長王毅則在「中國﹣東盟國家外長特別會議」會後的記者會上表示,此次會議是「一次及時、重要的戰略溝通」,鞏固擴大了雙方的合作共識,發出了雙方致力於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共同聲音。

他還表示,中國和東盟已成為高度交融的利益共同體,雙方關係中的「合作遠大於分歧,機遇遠大於挑戰,團結遠大於摩擦」,應「從整體上把握中國東盟關係的主流」、「妥善管控分歧」。

應妥善處理好南海問題,使之不影響中國—東盟友好合作大局。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

2013年,菲律賓將南海有關爭議提交給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仲裁,認為中國在南海的主張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中國認為,仲裁的實質是南海島礁的主權問題,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調整範圍,常設仲裁法院對此沒有管轄權,因此堅持對仲裁採取「不承認、不加入、不接受」的「三不政策」。

但常設仲裁法院則不認同中國的觀點,認為該庭對相關事項具有管轄權,並已受理了此案。據華爾街日報報導,法庭將在最近幾周內作出裁決。

BBC中文網引述分析人士表示,從東盟此次發布的聲明來看,東盟國家在南海爭端中正逐漸形成共識,即傾向於支持菲律賓而反對中國。但也有分析人士認為,相關聲明沒有明確表達對常設仲裁法院管轄權的支持,也沒有明確呼籲中國接受法院的裁決,這可能意味着東盟國家間的共識仍然有限。

10
東盟目前有10個正式成員國,包括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汶萊、柬埔寨、老撾、緬甸、新加坡、越南。

聲音

中國與東盟國家正在成為休戚與共的責任共同體。面對亂象叢生的當今世界,我們所處的地區不應再變成新的動蕩之地。我們決心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並與一切有建設性合作意願的國家和組織加強溝通,共同維護好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

聲明仍然是(東盟國家)「最小公分母」的產物,措辭仍然謹慎,有多種解讀方式。

華爾街日報引述東南亞事務專家Aaron Connelly

中方可能欲通過懷柔策略,使東盟不會在仲裁裁定結果對中國不利時一致表示支持,但從上述外長會議的結果來看似乎已經失敗。

BBC中文網報導

常設仲裁法院

是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司法機構。常設仲裁法院由一個名冊上的法學家(每個締約國最多四人,這些人共同組成該國的「國家團體」)組成,爭端的當事方可以從中挑選仲裁庭成員。在仲裁開始前,各方必須商定各種實際事項和程序。程序不公開,費用由當事方承擔。仲裁結果也可以不公開。(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中文網WSJ中國外交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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