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香港鉛水事件最終調查報告公布: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

刊登於 2016-05-31

去年多個公共屋邨驗出食水含鉛。
去年7月以來,香港多個公共屋邨驗出食水含鉛。

5月31日,香港政府公布由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撰寫的調查報告,回應去年7月以來爆發的鉛水風波。報告批評事件中的水務署、房委會、水管工程分判商及水喉匠等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未能防範供水系統使用含鉛焊料,直接導致11個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

下午5點,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張炳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房屋署署長應耀康和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出席記者會,指報告雖然不會裁定某方的刑事或民事責任,但政府會正視責任,並接納調查委員會全部建議。

委員會看到的是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未能防範在供水系統中使用不合規格的焊料。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

從2015年7月起,香港啟晴邨、葵聯村,東匯邨、紅磡邨二期、石硤尾邨二期、深水埗元州邨第二及四期、觀塘彩福邨等11條屋邨,以及石硤尾聖方濟愛德小學、深水埗聖公會聖多馬小學和6所幼稚園、1所中學,及香港理工大學學生宿舍,相繼查出食水含鉛超標,最高超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15.3倍。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今年5月11日將報告提交給特首梁振英,經政府基於法律考慮遮蓋部分內容後,31日對公眾公開。

近500頁的報告分別批評了水務署、房委會、承建商、水管工程分判商、持牌水喉匠的失職。其中水務署被指沒有清楚界定水喉食水品質,及未能充分理解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鉛水準則等。報告又指,香港早在1938年和1987年就已分別禁止在食水系統中使用鉛喉和含鉛焊料,食水含鉛量理應很低,但水務署在實際操作中卻產生種種紕漏,例如容許持牌水喉匠以外的工人進行水喉工程,又毋須持牌水喉匠在場監工。

房委會則被批評內部制度存在紕漏,過分倚重僅以文件查核的方式監督承建商,沒有監控內部供水系統中使用的焊料;四間涉事的總承建商,包括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及有利建築有限公司,則被指沒有履行合約責任。這四間公司去年已被罰數月至1年內不可在房委會工程中投標,並已出資2千萬資助受影響住戶;報告還指,水管工程分判商和持牌水喉匠出於金錢誘惑和含鉛焊料熔點低,而故意使用含鉛焊料,亦屬失職。

不過,委員會認為受影響居民的血鉛雖然超標,但水平相對較低,因此衛生署目前的應對措施「一般而言尚算恰當」。

基於上述問題,委員會建議政府要為所有公屋再測食水,檢討現行法例框架和規管制度,設立獨立組織檢查水務署,就食水安全事宜設立國際專家小組,制定「香港食水標準」和「水安全計劃」等。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報告時稱,已將違規水喉匠除牌,律政司也已就他們刑事責任展開調查並由警方跟進,之後會再繼續追究承建商的合約責任;在行政責任上,她雖承認制度欠妥,相關部門需要負責,但稱這不等同於有個人公職人員要負個人責任。她又指政府對事件責無旁貸,會要求所有政府同事引以為鑒。

163
截至2015年11月,香港累計檢測出163人血鉛超標,全部是兒童、授乳母親和孕婦。到今年5月11日,已有156人進行血鉛水平覆檢,其中兩人血鉛水平恢復正常。

聲音

政府會全部接納委員會的建議。

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房委會已全面落實委員會建議的管制措施,確保所有建造工程項目符合規格及法定要求,以保障食水品質安全。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張炳良

鉛水問題看似千頭萬緒,其實關鍵在於一個死結:現行架構容許水務署同時擔當服務提供者與監管者的角色,球員兼球證,是制度衰敗的腫瘤。

香港公共專業聯盟創會主席及現任政策召集人黎廣德

香港鉛水事件

是指從2015年7月起,香港部分公共屋邨、居屋、私人屋苑、醫院及教育機構被揭發食水含重金屬量嚴重超標的事件。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於2015年1月收到啟晴邨居民投訴指食水中含有雜質,並抽取廚房水龍頭、廁所水龍頭及花灑三個樣本進行化驗,結果顯示水龍頭物料可能不符規定,當時並未察覺食水含鉛超標問題。直至2015年7月5日,香港民主黨公布九龍西13座樓齡由數年至40多年的公屋和私樓住宅單位的食水檢驗結果,揭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位於九龍啟德發展區的公共屋邨啟晴邨部分單位內水管流出的食水,含鉛量超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後引起港府重視。(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政府新聞網香港電台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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