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年在巴爾的摩發生的非裔青年格雷(Freddie Gray)疑遭六名警員非法逮捕、誤殺或謀殺的案件,美國法院在5月23日對案中第二名被告作出宣判:30歲的警察尼羅(Edward Nero)被判四項罪名全部不成立,包括二級襲擊、魯莽危害他人生命以及兩項行為不當罪。不過,尼羅仍要接受警隊內部的紀律調查。
案件發生在去年4月12日,25歲的格雷在巴爾的摩一個高犯罪率社區遇到當值警察萊斯(Brian Rice),隨後開始逃跑。萊斯隨即呼叫支援,尼羅和另一名警察隨後趕到,並將格雷拘捕;但格雷在被押送期間頸椎受創,至4月19日不治。事件引發巴爾的摩大規模騷亂,馬里蘭州一度進入緊急狀態。今年5月1日,巴爾的摩州檢察官依據法醫報告,裁定格雷的死屬他殺。而涉及案件的共六名警員,分別被控極端輕率二級謀殺、誤殺、非法逮捕等不同罪名。
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意犯罪。
涉案六名警員中,尼羅是第二個受審的。判詞指,在拘捕格雷的行動中,尼羅的參與不多,也不需要為格雷在警車上沒配戴安全帶而負責,因此四項罪名都不成立。在5月23日庭審上,尼羅的律師就曾指,尼羅在整個拘捕格雷的過程中,只接觸了他兩次,一次是幫助戴有手銬的格雷從地上站起來,給了他一個呼吸器,第二次是把格雷帶進警車。
尼羅的律師團對判決結果表示欣慰,指對尼羅和他家人來說「一場噩夢終於結束」。尼羅的一名代表律師 Billy Murphy 指,尼羅的家人尊重判決結果,並讚賞法官「頂住巨大壓力」,「以巨大的勇氣做出了與公眾輿論對立的判決」。但當日在法庭門外,有逾20名支持格雷的示威者抗議。
在去年格雷死亡案發生後,巴爾的摩曾爆發多次大型示威和騷亂,有社區大樓被縱火,並有數十名示威者與警察對抗,導致15名警察受傷。馬里蘭州當時宣布緊急狀態,巴爾的摩亦採取宵禁政策,更自1968年騷亂(當時騷亂因馬丁・路德・金遭行刺身亡而引發)以來第一次出動了國民警衛隊,應對激烈的警民衝突。
早在去年底,第一名被控誤殺的警察波特(William Porter)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大多數裁決導致審判無效,將在今年9月再審。而今次尼羅被宣判無罪,意味着至今案中曾經審判的兩名被告都未被判罪;巴爾的摩市長布萊克(Stephanie Rawlings-Blake)於23日發出聲明,呼籲市民耐心等待整個調查與審判進程結束,並指已經做好準備應對任何可能發生的騷亂。
法學專家認為,尼羅的判決對之後四名被告的審判沒有多大借鑒意義,因為各人案情很不同。兩週後,被控二級謀殺的第三名被告警察古德森(Caesar Goodson)將出庭受審,古德森事發時負責駕駛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