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巴拿馬文件

「巴拿馬文件」顯示莫薩克·馮賽卡律所曾協助被制裁的個人和企業

刊登於 2016-04-05

#巴拿馬文件

巴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被指為至少33個被美國政府列入制裁名單的個人與企業提供過服務。攝:Jon Nazca/REUTERS
巴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被指為至少33個被美國政府列入制裁名單的個人與企業提供過服務。

「巴拿馬文件」(Panama Papers)引發的風波繼續發酵。披露文件的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4日再發表文章,稱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Mossack Fonseca & Co.)還為至少33個被美國政府列入制裁名單的個人與企業提供過服務,包括北韓、敘利亞、伊朗和津巴布韋的公司,部分業務更可能涉及核武器與敘利亞內戰。

我們從來沒有在知情的情況下,允許任何個人利用我們的公司去和北韓、津巴布韋、敘利亞或是其他國家扯上關係。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

BBC 引述外洩文件報導稱,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曾經向北韓大同信貸銀行的代理公司 DCB金融提供離岸服務。大同信貸銀行總部位於北韓首都平壤, DCB 則創辦於2006年。2010年和2013年,英屬處女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台灣和內地稱英屬維京群島)官方曾兩次向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查詢 DCB 金融的狀況。

2016年2月7日,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視察位於東倉里的西海衛星發射場。 攝:Kyodo/REUTERS
2016年2月7日,北韓領導人金正恩視察位於東倉里的西海衛星發射場。

BBC 報導稱,在第一次查詢之前,該律所似乎並沒有意識到 DCB 的總部設在平壤。2010年9月,該律師所才停止為DCB提供服務。及至2013年,大同銀行及 DCB 連同銀行派駐中國的代表金哲三都因牽涉到北韓的核武器集資項目,被美國列入了制裁名單。

除北韓之外,3家懷疑給敘利亞政府軍提供航空燃油的公司也在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的客戶名單中。其中一家名為潘塔基斯國際(Pangate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的公司在2014年7月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理由是該公司為敘利亞政府提供了1000噸可能被用於敘利亞內戰的軍用航油。洩密文件顯示,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早在1999年就已經和 Pangates 合作,但一直到2015年8月,即美國落實對 Pangates 制裁的9個月後,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才向塞舌爾群島(Republic of Seychelles)的金融監管機構上報。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的客戶還包括敘利亞總統巴沙爾•阿薩德(Bashar al-Assad)的表弟馬赫盧夫 (Rami Makhlouf)。馬赫盧夫早在2008年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理由是他利用敘利亞司法體系與情報機構來威脅商業競爭對手;馬赫盧夫據稱有5億美元資產,其家族控制着敘利亞60%的經濟命脈。

洩密文件顯示,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為馬赫盧夫的6間公司提供服務,其中一間名為 Drex Technologies 的公司由滙豐銀行瑞士分行為其提供金融服務。2010年,滙豐銀行曾給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發送電郵,確認銀行清楚馬赫盧夫與阿薩德的關係,並認為這沒有什麼問題。2011年9月,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中止了和馬赫盧夫的合作。

文件洩露後,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回應指從未允許任何人在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公司和北韓及敘利亞扯上關係,並堅持律所有完整的監察體系。巴拿馬總統瓦雷拉(Juan Carlos Varela)已表示,會和各國司法機構合作調查洩密文件所涉的非法金融活動,並強調巴拿馬是一個開放的國家。

33
巴拿馬文件顯示,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為至少33個被美國官方列入制裁名單的個人或公司提供服務。

聲音

沒有合規制度的國際公司給恐怖組織、毒販和人口販子提供了活動空間,讓這些組織能夠持續運作,做出違法有害的行為。

反洗錢咨詢機構Financial Integrity Network顧問Eric Lorber

我們只售賣產品給非敘利亞的企業,這些企業並沒有在歐盟和美國的制裁名單上。我們並不確切知道具體是誰在用我們賣的石油,但據我們所知,這些用途是合法和人道的。

Pangates 公司回應

只要這種情況(客戶被制裁的)確認了,我們通常都會停止為他們提供服務。

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

離岸公司

Offshore Company,或稱境外公司,是指並不在註冊地進行實質業務的公司。有時也被稱為非居民公司。離岸公司必須在特定的離岸法域成立,這是離岸公司的地域要素。世界上各大洲都有許多著名的離岸法域,這些法域主要是一些島國,當地為了吸引投資改善當地經濟發展,都特別制定離岸公司法,以鼓勵世界各地資本到其當地註冊,對於企業的營業所得免除或者收取少量稅賦,每年僅收取一定的管理費。離岸公司成立的法律依據必須是離岸法域專門的離岸公司法規範,這是離岸公司的法律要素。離岸公司不得在離岸法域內經營,或者說離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經營的公司,這是離岸公司的運營要素。(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ICIJ衛報有線新聞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