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率團訪問中國大陸,將在為期5天的行程中會見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等官員,並在北京及上海各發表一場演說,預計於4月1日返台。羅瑩雪是台灣首位在任內訪問中國大陸的法務部長,本次行程一經公布,便在台灣引起爭議。
我們更加堅信在『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是發展兩岸關係的正確道路。我們始終願與台灣司法界同仁一道,在現有基礎上,慎終如始、貞之以恆,珍惜多年努力形成的良好局面,繼續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不斷開拓兩岸司法互助的新領域新空間,為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為兩岸民眾的福祉作出更大的貢獻。
羅瑩雪行前並未對媒體透露行程細節,直到最高檢旗下正義網於28日發布其與曹建明會面的消息後,外界才得知本次訪問的內容。該報導稱,羅瑩雪是在2009年簽訂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稱《協議》)架構下,應最高檢邀請參訪。她在與曹建明會面時「積極評價」《協議》執行7年來取得的成就,希望兩岸司法界「倍加珍惜良好的合作交往局面」,「在深化互信基礎上繼續合作」;曹建明則表示,兩岸主管部門在打擊電信詐騙、毒品、傳銷等跨境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力維護了兩岸社會穩定和民眾權益」。
由於本次訪問發生在台灣政黨輪替之際,民進黨立委稱這一消息讓他們「感到錯愕」。民進黨立委、前法官吳秉叡對 BBC 表示,若是要跟別國取經,「請去法律制度成熟的國家借鑒,中國就法律制度來說學習不到什麼,也沒有什麼可以交流的」,「難道是學習隨意扣押人民嗎」。他還表示「台灣人對司法也不是很信任」,希望羅瑩雪多重視台灣的人權問題。
羅瑩雪自2013年起出任台灣法務部長,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爆發期間,她曾批評學生的抗議「不符合公民不服從」,認為對學生的違法行為「不能視而不見」。
台灣律師公會全聯會前任監事林振煌表示,民眾希望能把陳由豪等潛逃中國大陸的要犯抓回台灣,這樣才算是有意義的重大突破。台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表示,兩岸確實有司法互助等許多議題需要交流,但法務部應事先公布詳細出訪行程,否則不免讓人質疑此行有「不可公開的任務」。
而台灣法務部一名官員則表示,本次活動一直都在計劃中,在去年7月曹建明來台訪問後就已敲定回訪事宜,且在行前已經與相關各部門溝通告知,但在立法院方面則「不清楚」。該官員表示,兩岸法務制度不同,但曹建明作為檢察長已經是相當高的層級,因此會面在「對等尊嚴」方面沒有問題。
該官員還表示,中國大陸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制定上,都參考了台灣的立法過程。
除了與北京和上海的台商會面外,羅瑩雪此行還將在中國國家檢察官學院及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演講。由於羅瑩雪將在5月20日隨內閣總辭,本次行程也被外界稱為她的「畢業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