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台灣政黨輪替之際,法務部長首訪大陸引爭議

刊登於 2016-03-30

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攝 : Mandy Cheng/AFP
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

3月28日,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率團訪問中國大陸,將在為期5天的行程中會見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等官員,並在北京及上海各發表一場演說,預計於4月1日返台。羅瑩雪是台灣首位在任內訪問中國大陸的法務部長,本次行程一經公布,便在台灣引起爭議。

我們更加堅信在『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是發展兩岸關係的正確道路。我們始終願與台灣司法界同仁一道,在現有基礎上,慎終如始、貞之以恆,珍惜多年努力形成的良好局面,繼續推進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不斷開拓兩岸司法互助的新領域新空間,為實現法律的公平正義、為兩岸民眾的福祉作出更大的貢獻。

3月28日,中國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會見羅瑩雪

羅瑩雪行前並未對媒體透露行程細節,直到最高檢旗下正義網於28日發布其與曹建明會面的消息後,外界才得知本次訪問的內容。該報導稱,羅瑩雪是在2009年簽訂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稱《協議》)架構下,應最高檢邀請參訪。她在與曹建明會面時「積極評價」《協議》執行7年來取得的成就,希望兩岸司法界「倍加珍惜良好的合作交往局面」,「在深化互信基礎上繼續合作」;曹建明則表示,兩岸主管部門在打擊電信詐騙、毒品、傳銷等跨境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有力維護了兩岸社會穩定和民眾權益」。

由於本次訪問發生在台灣政黨輪替之際,民進黨立委稱這一消息讓他們「感到錯愕」。民進黨立委、前法官吳秉叡對 BBC 表示,若是要跟別國取經,「請去法律制度成熟的國家借鑒,中國就法律制度來說學習不到什麼,也沒有什麼可以交流的」,「難道是學習隨意扣押人民嗎」。他還表示「台灣人對司法也不是很信任」,希望羅瑩雪多重視台灣的人權問題。

羅瑩雪自2013年起出任台灣法務部長,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爆發期間,她曾批評學生的抗議「不符合公民不服從」,認為對學生的違法行為「不能視而不見」。

台灣律師公會全聯會前任監事林振煌表示,民眾希望能把陳由豪等潛逃中國大陸的要犯抓回台灣,這樣才算是有意義的重大突破。台灣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表示,兩岸確實有司法互助等許多議題需要交流,但法務部應事先公布詳細出訪行程,否則不免讓人質疑此行有「不可公開的任務」。

而台灣法務部一名官員則表示,本次活動一直都在計劃中,在去年7月曹建明來台訪問後就已敲定回訪事宜,且在行前已經與相關各部門溝通告知,但在立法院方面則「不清楚」。該官員表示,兩岸法務制度不同,但曹建明作為檢察長已經是相當高的層級,因此會面在「對等尊嚴」方面沒有問題。

該官員還表示,中國大陸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制定上,都參考了台灣的立法過程。

除了與北京和上海的台商會面外,羅瑩雪此行還將在中國國家檢察官學院及上海華東政法大學演講。由於羅瑩雪將在5月20日隨內閣總辭,本次行程也被外界稱為她的「畢業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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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瑩雪自2013年起出任台灣法務部長,在任內執行了兩次死刑簽署,槍決了11名犯人。

聲音

我早上看報紙才知道消息,很不以為然,都剩一個多月(任期)了還這樣惡搞。

民進黨立委、前法官吳秉叡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中華民國只有一套法律,沒有說對學生或非學生會有不同的法律……我知道學校都很愛護學生,但是愛護學生也要教育學生,要他們懂法律,不要誤以為自己是特權階級,這樣子愛之反而害之。

台灣法務部長羅瑩雪

中國那邊,你說要在特別剩下的幾10天裏面,要給馬政府一個紅利,你說這個紅利要到什麼地方去,也不至於啦!一個政務官,也許她認為她剩下沒幾天,她就把它當作一個畢業旅行吧!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

羅瑩雪

1951年生於台灣花蓮縣,籍貫湖南湘鄉雙峰,律師、政府官員,曾任政務委員、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福建省政府主席,現任台灣法務部部長。羅瑩雪在就任法務部長前即宣稱特偵組在監聽國會疑雲中「沒有主觀犯意」,被外界質疑調查小組還未組成就「未審先判」。羅瑩雪則表示自己對監聽的調查一直以來就是奉行沒有預設立場。羅瑩雪初就任時,未簽發執行死刑,並曾表示她是一位佛教徒,個人希望台灣未來能廢除死刑,以及死刑不是最好手段。立法委員吳育昇質疑若不願執行死刑應該下台,對此羅則表示要重新過濾,確定死刑犯沒有任何救濟程序,才可以執行,並非不執行。在2014年4月29日,羅瑩雪批准槍決戴文慶、杜明雄、杜明郎、劉炎國、鄧國樑等五名死刑犯,同日執行。2015年6月4日,羅瑩雪批准槍決六名死刑犯,隔日執行。(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中文網聯合新聞網中央社正義網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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