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FIFA改革後首次披露高層薪酬 前主席白禮達年薪達363萬美元

刊登於 2016-03-18

2015年7月20日,瑞士蘇黎世,國際足協主席白禮達出席記者會期間,喜劇演員西蒙·布羅德金(Simon Brodkin)向他扔了一堆美元。攝:Philipp Schmidli/GETTY
2015年7月20日,瑞士蘇黎世,國際足協主席白禮達出席記者會期間,喜劇演員西蒙·布羅德金(Simon Brodkin)向他扔了一堆美元。

最新動態

3月17日,國際足協(FIFA)發表2015年度財政年報,當中首度披露前主席白禮達(Sepp Blatter)的年薪為363萬美元,遠高於他過去公開所稱的「約100萬美元」;而目前正被停職的 FIFA 秘書長瓦爾克(Jerome Valcke)年薪亦達212萬美元。年報亦指出,FIFA 於2015年虧損約1.22億美元,是自2002年以來首度錄得虧損。

去年12月,FIFA 執行委員會提出改革方案,並於今年2月 FIFA 全體大會上獲得通過。改革方案除了限制主席任期、精簡組織架構等,也包括提高管理及財政透明度,例如公布高層官員薪酬等。

此外,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也於17日證實,已接獲白禮達就他被 FIFA 發出6年足球禁令提出的上訴。

白禮達因2011年向時任歐洲足協(UEFA)主席柏天尼(Michel Platini)支付一筆逾200萬美元酬金,於去年12月被 FIFA 道德委員會裁定二人涉及利益衝突、違反誠信、觸犯 FIFA 道德守則等指控成立,分別被判禁止參與足球活動8年及罰款。二人其後上訴,禁止參與足球活動被縮減至6年。

一般情況下,只有雙方都決定將案件提交到 CAS ,CAS 才有管轄權。FIFA 上訴委員會早前已表明,肯定會將案件訴諸 CAS 仲裁,而柏天尼亦早於今年2月向 CAS 提出上訴。

3月18日報導:FIFA起訴41名前官員貪污,追討千萬美元賄款

FIFA 首度承認有官員收受世界盃申辦方的賄款,向41名前官員發起訴訟。攝:Ruben Sprich/REUTERS
FIFA 首度承認有官員收受世界盃申辦方的賄款,向41名前官員發起訴訟。

3月16日,國際足協(FIFA)發聲明宣布,已向美國紐約法院呈交一份22頁的法律文件,尋求起訴41名前 FIFA 官員貪污受賄,並向他們追討合共至少1000萬美元賄款。

指控對象包括涉嫌參與2010年世界盃主辦權甄選過程的一些前 FIFA 官員。文件透露,南非申辦方以捐款開發加勒比地區足球發展作為掩飾,瞞騙過 FIFA 內部的帳目審查,將賄款輾轉交予 FIFA 前會長華拿(Jack Warner)、前執行委員會成員白拉沙(Chuck Blazer)等官員。這是 FIFA 首度承認有官員收受世界盃申辦方的賄款並出售選票。

被告的賄款不只來自 FIFA,還有世界各地的足球員、教練和球迷。這筆款項原先用作興建球場、資助球員和教練培訓發展,而不是用作興建豪宅、泳池等奢華生活設施。只要 FIFA 討回這筆款項,就能恢復其原來目的,對國際足球事業帶來有利的發展。

國際足協(FIFA)會長恩芬天奴(Gianni Infantino)

FIFA 自去年起被曝光連串貪污醜聞,剛於今年2月26日選出恩芬天奴(Gianni Infantino)為新任主席。恩芬天奴競選時表示,將帶領 FIFA 改革,提升管理透明度,藉此贏回外界對 FIFA 的信任。

就 FIFA 今次興訟,恩芬天奴表示有信心能討回賄款,又形容這筆款項不止屬於 FIFA,也屬於整個國際足球界,強調討回款項後將恢復其原來目的,用於發展國際足球事業。他又批評該批涉嫌貪污的前官員,以 FIFA 的名義為球壇造成嚴重而且長久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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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A 前主席白禮達的年薪,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年薪的約14倍。國際奧委會主席年薪約為24.2萬美元。

聲音

文件提及華拿、白拉沙等人在2010年世界盃申辦過程中收受賄款,但很奇怪地,文件對2018年俄羅斯及2022年卡塔爾世界盃的申辦過程隻字不提,而兩屆申辦過程中,華拿等人依然在任。

BBC 體育編輯 Dan Roan

你將為 FIFA 感到驕傲。

恩芬天奴(Gianni Infantino)於最新一期 FIFA 官方雜誌《FIFA1904》發表公開信

國際足協

國際足協於1904年5月21日在法國巴黎聖奧雷諾街229號成立,創始會員有法國、比利時、丹麥、荷蘭、瑞典、瑞士的足球協會和代表西班牙的皇家馬德里足球俱樂部。國際足協是管理英式足球、室內五人足球和沙灘足球的國際管理機構,總部設於瑞士蘇黎世,下轄209個會員協會。前任會長為白禮達(Sepp Blatter)於2015年6月3日辭職,恩芬天奴於2016年2月26日競選勝利出任新會長。國際足協負責組織世界重大足球賽事,最著名的是世界盃。(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是一個專門為解決體育糾紛而設立的國際性仲裁機構。該機構總部位於瑞士洛桑,在紐約和雪梨設有分院,同時在奧運會期間會設立特別法庭。 前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先生提出了建立一個解決體育糾紛的機構的建議,因而國際體育仲裁院得以在1984年建立,並作為國際奧委會的一個下屬機構。10年之後即1994年,一個由國際體育仲裁院裁決的案子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該案當事人質疑國際體育仲裁院的中立性。瑞士聯邦最高法院裁決國際體育仲裁院是一個真正的仲裁法庭,但是認為國際體育仲裁院和國際奧委會之間的廣泛聯繫必須引起注意。作為回應,國際體育仲裁院進行了改革,使其自身在組織上和財政上和國際奧委會獨立起來。改革後最大的變化就是建立了一個國際體育仲裁理事會,替代國際奧委會來監督國際體育仲裁院的運作。(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半島電視台今日美國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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