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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拉倒」網絡23條,本屆港府將不會再推

刊登於 2016-03-04

3月4日,香港立法會審議版權條例草案期間,有市民在場外示威。攝:eyepress/AFP
3月4日,香港立法會審議版權條例草案期間,有市民在場外示威。

香港立法會連續第三天審議《2014年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但直至3月4日下午1時休會也未能通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會後表示,會將有關草案調至議程的最後一項,令本屆立法會沒有時間再審議,而本屆政府亦不會再向立法會提交任何有關版權條例的草案。

在三天審議中,泛民議員多次使用議事規則中點算出席人數的方法「拉布」(冗長辯論,用議事規則消耗時間,拖慢議事進度),包括剛勝出新界東補選、於2日才首次參與會議的公民黨議員楊岳橋亦曾提出點算人數。

會議上,蘇錦樑曾引用金庸武俠小說《倚天屠龍記》,把「拉布」的泛民議員比作垂涎屠龍刀而各懷鬼胎的各大門派,指他們宣稱拉倒草案是為了網絡公義,其實是為了獲得選票、在立法會號令天下。他又引用小說電影版中殷素素臨終前對兒子張無忌說的話,要市民「一個一個」記住阻截草案的泛民議員。

但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隨後同樣引用《倚天屠龍記》回應蘇錦樑,指張無忌當時回答殷素素說「我不要報仇,我要爹爹活過來」,認為當局應接受議員提出的修訂,讓草案復活。

認住呢班人,一個一個咁認住,就係呢班罪魁禍首,扼殺咗香港經濟發展。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借用《倚天屠龍記》批評泛民議員

有關版權條例修訂草案的立法在香港已「拉鋸」了近10年。2006年12月,港府首度發表諮詢文件,探討「如何在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2011年,港府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但因社會反對意見而暫緩;2014年,港府經公眾咨詢後再次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今年1月二讀表決通過,現仍在等待三讀。

港府表示,此次修訂是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因香港版權法已經涵蓋實體作品,但未適用於虛擬的網絡世界。但有市民認為,相關立法涉及政治操控,類似網絡版「23條」(《基本法》中引起最多爭議的有關國家安全立法的相關規定),且2014版的草案仍有許多問題。

蘇錦樑表示,版權條例能為香港創意產業提供長遠發展的基礎,亦可以擴大對網民的豁免範圍,不能通過是「全香港的損失」。他又指,政府的責任是根據公眾利益作諮詢研究,然後將最成熟、最平衡的條例草案交給立法會審議,他認為在這些方面政府已經「做足」。

版權大聯盟發言人林旭華也對草案此次未能通過感到痛心,指香港可能被其他國家列入黑名單,影響外資在港投資和年輕人入創作行業的意願。

但泛民會議召集人、工黨議員何秀蘭則表示,民主派議員不會無條件通過「惡法」,有責任保障公民權利,並希望下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下輪諮詢中找到平衡。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又將草案比喻為古希臘、古羅馬神話中經常出現的九頭蛇,形容條例劇毒無比、為禍人間,導致民不聊生,一旦通過會令市民生活在恐懼、恐慌和苦困中,阻止條例通過是香港的福址。

187
據香港獨立媒體統計,立法會審議版權條例修訂草案至今共進行了95小時50分鐘的會議,議員共187次提出點算人數,歷時37小時42分鐘,並造成5次流會。會議只有約58小時討論議案,其中不少時間是討論休會待續動議等,並非討論版權條例本身。

聲音

在審議的最後階段,泛民推出3個修訂,令平衡偏斜,在未獲各方共識下,以拉布形式拖垮,市民應能看清責任誰負。

商經局局長蘇錦樑

政府並未撤回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只是暫停執行,審議其他法案後,仍有機會討論,但即使恢復討論,亦是先繼續討論休會待續動議。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

守住網上表達創作自由、權利極之重要……蘇錦樑無能,不願斡旋,政府不應當版權持有人的「馬前卒」,而建制派「盲撐」,也不是負責議員應有的態度。

公民黨議員梁家傑

拉布

又稱冗長辯論,狹義是議會中居於劣勢的一小部分甚至單獨一位議員,無力否決特定法案、人事,或為達到特定政治目的時,在取得發言權後以馬拉松式演說,達到癱瘓議事、阻撓投票,逼使人數佔優的一方作出讓步的議事策略。而廣義的冗長辯論,則是議會中議員利用議事規則漏洞作冗長演講為主,並用各種方法輔助,以達到拖延會議進程的一種議事策略。香港立法會曾出現7個多小時會議期間,清點人數以及等待人數時間長達4個小時。此外通過故意缺席會議導致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迫使會議順延至下一會議日,亦是該策略的一部分。(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香港電台香港獨立媒體立場新聞商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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