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偽造年夜飯事件後,中國進一步強化網絡監管

刊登於 2016-02-26

全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表示,將醖釀制定涉及行政覆議和網絡誠信、網絡金融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對違法違規信息處置、約談、行政執法程序作出全面規範,加強監管。攝:Kevin Frayer/Getty
全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表示,將醖釀制定涉及行政覆議和網絡誠信、網絡金融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對違法違規信息處置、約談、行政執法程序作出全面規範,加強監管。

2月26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發言人姜軍首次回應此前引起熱議的「上海姑娘逃離江西農村」等網絡事件,稱網信辦「密切關注此事的網上輿情發展」,並聯合相關部門調查後確認為假消息。他表示這些網帖涉及城鄉話題,指責媒體「未經核實的跟進報導也推動了輿情升温」,並希望網民「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姜軍還提出,網絡媒體要「認真學習領會落實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牢記新聞輿論工作的職責和使命」,不能「片面地挖新聞而忽視了導向」。

在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近日要求官方媒體「必須姓黨」後,網信辦便組織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集體學習習近平「講話精神」,網絡媒體代表紛紛表示要「讓主旋律、正能量主導網絡空間,讓黨的主張成為網絡空間最強音」。

此外,網信辦25日也公布了2015年的執法成果:在「涉惡性政治謠言、涉恐涉暴涉槍、涉民族宗教」等「有害信息」方面,要求相關網站刪除信息2000多萬條、關閉賬號近萬個;在淫穢色情、賭博欺詐、虛假廣告等「不良信息」方面,要求相關網站清理信息近10億條、關閉賬號90多萬個;全年共約談網站820餘家、1000餘次,取消違法違規網站許可或備案、關閉網站4977家,關閉各類賬號共計226萬多個。

而歷史更為「悠久」的中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在上月公布的2015年「工作成果」中也表示,將「鎖定互聯網主戰場 ,大力掃除文化垃圾」。

「掃黃打非」辦公室近日還聯合教育部等5個部門,計劃在40個城市高校及其周邊複印店進行專項治理行動,理由則是「多數複印店對複印內容並不進行核驗,存在着文化安全隱患」。各部門將「堅決打擊非法複印宗教類、有害出版物行為,整治利用電腦或雲盤中的教材電子文檔進行盜版複印活動」。

我辦一方面紮實推進網絡立法,努力通過健全的制度體系來推動『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另一方面積極開展日常治理和專項整治。

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言人姜軍


被國際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為網絡自由度最差的中國,自習近平親任組長的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於2014年2月成立以來,持續加強針對網絡空間的監管行動,網絡管控已成為其最重要的施政策略之一。

去年12月,習近平在浙江烏鎮舉行的第二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強調,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要尊重各國「自主選擇網絡發展道路」和「網絡管理模式」。

網信辦發言人姜軍26日出席記者會時也透露,下一步將「醖釀制訂涉及行政覆議和網絡誠信、網絡金融管理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規範性文件,對違法違規信息處置、約談、行政執法程序作出全面規範,加強監管」。網信辦法制辦主任華清於去年年底就曾表示,中國網絡空間立法已「進入新階段」,目前已有至少10部相關法律法規,並將繼續推動《網絡安全法》。

300
網信辦稱中國近7億網民每天產生信息300億條,需要通過「健全的制度體系」進行監管。

聲音

對於網絡的管理,中國政府恰恰是從西方發達國家學來的,而且學得還不夠。全世界沒有哪個國家對互聯網內容是沒有管理的……如果我們真的有「內容審查」的話,我們網民的增長速度,那些低頭一族對網絡的依賴怎麼還會有增無減?

中國網信辦主任魯煒去年底答記者問

中國所作的事情大大超出「管理互聯網」。中國當局嚴密監控互聯網用戶所能得到的信息,系統性地屏蔽讓中共感到難堪的任何批評和信息透露。

無國界記者組織亞太辦公室主任 Benjamin Ismail

網上執法當然可以,沒有問題,網上也要規範一下。但一定要有法可依,這個法也要是良法,法律要明確,經過程序制定的。執法的時候,也一定要用法治的標準來要求,不是說隨意性的,以違法的方式,或者說不按照法律,說我該是想刪就刪,想抓就抓。

網絡作家楊恆均

中國互聯網法律法規

中國現行及擬推行的互聯網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電子簽名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互聯網IP地址備案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着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軟件產品管理辦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規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資料來自南早中文網)

來源:中國網信網新京報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中國掃黃打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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