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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以可能侵犯更多用戶隱私為由,拒絕協助美國政府破解去年加州槍擊案疑犯上鎖 iPhone 一事近日引起熱議,眾多科技界大佬紛紛對蘋果表示支持。2月29日,紐約聯邦助理法官 James Orenstein 也站在了蘋果這邊:他在另一起類似的毒品調查案件中裁定,蘋果公司毋須按照美國司法部的要求對該案中繳獲的 iPhone 進行解鎖。
Orenstein 表示,涉及隱私和技術的重大問題應由立法者決定,而不是由對舊法律的重新解讀來決定。美國司法部對這一裁決感到失望,並且計劃要求一名地區法官覆審此案。
這項裁決可能在美國國會和加州引起連鎖反應。蘋果公司一位高管認為 Orenstein 的裁決「令人信服」,並暗示司法部在加州勝訴的難度更大,因為其對紐約這起案件的要求沒有在加州槍擊案中所提要求那麼高。
聯邦調查局(FBI)局長 James Comey 與蘋果公司高級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 Bruce Sewell 將於當地時間3月1日出席國會聽證會,就 iPhone 解鎖問題作證。
2月26日報導:蘋果要求聯邦法院撤回解鎖令 矽谷巨頭聯合聲援
2月25日,蘋果公司向美國加州中央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皮姆(Sheri Pym)呈交法律文件,要求法庭駁回執法機構要求蘋果協助破解一部涉及去年加州槍擊案的 iPhone 5C 的命令。
2月16日,皮姆曾根據1789年通過全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下令,要求蘋果公司協助聯邦調查局為加州恐襲案嫌犯之一法魯克(Syed Rizwan Farook)的 iPhone 5C 進行解鎖。
蘋果在申訴文件中稱,此案並不只涉及法魯克的手機,因為美國政府希望蘋果協助開發將來可用於其他手機的破解軟件;文件又提到,法庭過往從未批准政府的類似要求,批評沒有法律支持這種對於司法程序的濫用,更稱這種行為有悖美國憲法。
此外,微軟總裁 Brad Smith 亦於25日表示將提交一份動議,支持蘋果拒絕美國政府命令;華盛頓郵報引述知情人士稱,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Facebook 等亦可能加入聯署微軟提出的動議。
2月25日報導:拒絕為FBI解鎖手機後,蘋果將再升級安全系統
就蘋果公司是否應該滿足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要求,解鎖去年12月加州槍擊案疑犯一部受密碼保護的 iPhone5C 以助調查案件的爭議,近日持續發酵。2月16日加州地區法院引用全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要求蘋果協助 FBI 解鎖手機後,蘋果一方需於26日前正式回應是否接受頒令。
2月24日,蘋果公司總裁庫克(Tim Cook)接受美國廣播公司(ABC News)專訪,批評 FBI 處理事件的手法,並形容政府要求蘋果開發的是一種「相當於癌症的軟體」,重申解鎖手機會把用戶暴露於無法估量的安全與隱私漏洞之中,並非解決問題及相關爭議的正當方法。
24日早上,庫克亦對員工發出一篇內部電郵,提到在涉及保護公民自由的問題上,蘋果並不希望與政府對立;但他同時亦強調,解決現時爭議的最好辦法是先撤銷對蘋果頒布的全令狀法案(All Writs Act),並組建情報、科技和公民自由方面的獨立委員會或專家小組,討論法律、國家安全、隱私和個人自由等概念的含義。
保障人民的信息安全相當重要,因此這裏要權衡的是,我們明知道這樣做(解鎖手機)會把人們暴露於無法估計的漏洞中……有些事情是艱難的,而有些事情是正確的,還有些事情是模稜兩可的,這就是那種事情。
而據紐約時報2月24日引述與蘋果公司安全專家關係密切的人仕透露,蘋果以擔心 iPhone 現有的安全功能已經被駭客破解為理由,目前正着手升級安全系統。消息人士指,一旦蘋果升級 iPhone 的安全系統,屆時即使美國政府贏得訴訟、有權讀取 iPhone 內的資料,也會在解鎖手機時面臨新的麻煩,更可能引發曠日持久的訴訟。
美國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資深研究員 Benjamin Wittes 解釋稱,相關爭議除了訴諸法庭,也可能要等到美國國會介入,釐清在類似情況下各方分別享有什麼義務和權利,才有望徹底解決。目前,聯邦法例賦予執法部門讀取傳統手機用戶的資料以協助調查,而蘋果、 Google 等公司一直強烈反對將相關法例擴展至智能裝置。
FBI 若得到蘋果提供的破解系統,會如承諾只用一次嗎?
持續爭議中,FBI 局長科米(James Comey)曾多次批評蘋果誇大解鎖涉案手機會帶來的風險,並指蘋果有技術只解鎖案中疑犯的手機,而又不會製造出威脅所有蘋果產品的所謂「後門」。
就此,蘋果公司日前在官方網站新增頁面,以問答形式向用戶及消費者解釋相關事件及蘋果的立場,其中再次解釋根本無可能開發僅用1次、只用於案中手機的操作系統:「數碼世界與物理世界有着極大的差別。在物理世界中,你可以毀滅某個東西,它就此消失,然而在數碼世界中,某種技術一旦誕生,就會被反覆使用,用在無限個設備之上。」頁面文章又反駁 FBI 所稱新技術開發後只會使用1次的說法,指全國多個執法機關官員都曾聲稱,一但 FBI 贏得本次訴訟,他們還有上百部 iPhone 等待蘋果去解鎖。
早在23日,一封蘋果公司代表律師 Marc J. Zwillinger 致聯邦法院的 信件就被曝光,當中詳列了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司法部在共9宗不同案件中引用全令狀法案,要求蘋果協助解鎖12部涉案的蘋果裝置,而蘋果已拒絕其中7項要求。與此次的加州槍擊案不同,信件列出的9宗案例中,執法部門均為私下要求蘋果提供協助。有聲音開始質疑,FBI 在懷疑涉及恐怖襲擊的加州槍擊案上才公開要求蘋果協助,是要借輿論對反恐與公眾安全等問題的關注,向蘋果施壓。
蘋果對決 FBI,美國輿論站在哪一方?
此事件除了引發蘋果公司與 FBI 乃至美國司法界的角力外,也引發民意之爭。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於2月18至21日期間,就事件進行了一項民意調查,共訪問了1002名美國成年人,結果約51%的受訪者認為蘋果應破解手機以協助 FBI 調查,約38%的受訪者則支持蘋果拒絕此要求。
但報告也特別提到,在使用智能手機的受訪者中,支持蘋果的比例顯著較多。在18至29歲受訪者中,有47%支持 FBI ,43%支持蘋果,比例相若;但在50至65歲受訪者中,則有51%支持 FBI ,僅27%支持蘋果。有分析認為,智能裝置用戶以年輕人至中年人較多,他們也較重視相關的私人權利問題,這可能是造成不同年齡層受訪者對事件有不同態度的原因之一。
而路透社委托易普索(IPSOS)自1月25日開始進行的滾動民調則顯示,約46%受訪者認同蘋果應拒絕為 FBI 解鎖手機,認為蘋果應答應要求的只有約35%。其中,有55%受訪者擔憂 FBI 日後會利用「後門」來「監聽」iPhone 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