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聯合國:英國圍捕阿桑奇屬「強制拘留」,應立即結束

刊登於 2016-02-06

2012年8月12日,「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內接受傳媒訪問。攝 : Olivia Harris/REUTERS
2012年8月12日,「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內接受傳媒訪問。

「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自2012年6月一直藏身厄瓜多爾駐英國倫敦大使館內,以躲避英國當局執行歐洲通緝令將其拘捕。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UNWGAD)終在2月5日發表聲明,裁定阿桑奇是在缺乏犯罪證據下被英方「強制拘留」。

由5名獨立人仕組成的 UNWGAD 指,對阿桑奇的「強制拘留」應立即結束,以尊重他的人身自由,阿桑奇亦應享有追索賠償的權利。

阿桑奇於2014年入稟 UNWGAD,指控瑞典和英國逼使他匿居使館之內,形同非法拘留。在 UNWGAD 宣布裁決前一天,他曾發表聲明指,若裁決判他敗訴,他將離開大使館並接受英國警方拘捕;但若判他勝訴,他促請相關國家發還護照,終止通緝,還他自由。

要是聯合國明天(2月5日)宣布,我對英國與瑞典的指控敗訴,由於進一步上訴已無意義,我將於正午離開使館,讓英國警察拘捕。不過,要是我勝訴,有關國家被裁定行為非法,我期望能馬上取回護照,不要再嘗試拘捕我。

「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於2月4日發表聲明

儘管 UNWGAD 作出裁決,但英國政府發言人指,當局已一再表明阿桑奇從來未被英國強行拘禁,相反是阿桑奇自己自願選擇留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內,以逃避合法逮捕。發言人指,由於就阿桑奇涉及強姦罪行的歐洲逮捕令仍然有效, 英國將繼續承擔將阿桑奇引渡至瑞典受審的法律義務。

瑞典當局亦表示不同意 UNWGAD 的裁決,指阿桑奇自願留在大使館內,當局沒有妨礙他的決定。

就 UNWGAD 的裁決對英國有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觀點不一。英國衞報法律事務編輯 Owen Bowcott 指,UNWGAD 的裁決對英國司法制度沒有約束力,並不能令針對阿桑奇的歐洲通緝令獲得撤銷。然而,聯合國官員 Christophe Peschoux 透過聯合國人權辦事處 Twitter 帳號發布短片稱,由於 UNWGAD 認為阿桑奇的國際公認權利受侵害,相關裁決雖然不直接針對某國,但對相關政府依然具有約束力。

去年12月13日,厄瓜多爾與瑞典正式簽署協議,同意讓瑞典當局派員進入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對阿桑奇進行審問。瑞典當局至今未派員進行相關審問行動。

1260 萬英鎊
自阿桑奇於2012年6月進入厄瓜多爾駐倫敦大使館,倫敦警察廳派員在大使館外24小時持續守候,準備阿桑奇一旦離開就立即採取拘捕,監控行動自今年10月才因社會不滿開支龐大而終止。據報,整個行動共花費英國納税人約1260萬英鎊。

聲音

過往甚少國家選擇無視聯合國的類似裁決,民主國家從未如此,就連伊朗、緬甸和俄羅斯都曾因類似裁決而釋放政治家、外交官員甚至律師。最近無視類似裁決的例子有埃及和烏茲別克,若英國決定如此為之,是將自己置於與這些國家為伍。

前英國外交官 Craig Murray

事件的教訓是:若受到指控的話,盡量拖延吧,只要時間更長,最終聯合國會因審訊延誤而對你作出有利裁決。

曾傳出與阿桑奇反目的前維基解密僱員 James Ball

阿桑奇

澳洲記者,洩密網站維基解密的董事與發言人。在作為維基解密的代言人與編輯之前,阿桑奇曾是物理與數學專業的學生、程式設計師和駭客。他曾在多個國家居住,沒有一個固定的住所,偶爾也在公共場合露面,就新聞自由、審查制度與調查性新聞工作闡述自己的看法。自創辦至今,維基解密公布了相當數量的機密檔案,這之中包括關於美國部隊在伊拉克與阿富汗的行徑、發生在肯尼亞的法外處決、在象牙海岸的有毒廢物傾倒事件的檔案,山達基教會組織的手冊等等。2010年11月28日起,維基解密與其他媒體夥伴開始發布祕密的美國外交電報。11月30日,在位於瑞典的國際公共檢察官辦公室要求之下,國際刑警組織以涉嫌性犯罪為由,對阿桑奇發出國際逮捕令。12月7日,阿桑奇在倫敦向警察局投案,但他否認相關指控。與維基解密相關的工作使阿桑奇榮獲多項榮譽,包括2009年的「國際特赦傳媒獎」與2008年《經濟學人》的「言論自由獎」等。同時,阿桑奇的工作亦備受批評:美國白宮稱他的行為是「魯莽和危險的」。(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衞報CNN聯合早報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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